执业药师的职责1、执业药师必须遵守执业道德,忠于职守,以对药品质量负责、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准则。2、执业药师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的各项法规及政策。执业药师对违反《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的行为或决定,由责任提出劝告、制止、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报告。3、执业药师在执业范围内负责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及管理,参与制定、实施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及对本单位违反规定的处理。4、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治疗药物的监测及药品疗效的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一、主要职责1.执业药师有权依法开办或领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是申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合格证的必备文件;2.在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中,执业药师必须对药品质量负责;3.执业药师有权参与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各环节的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的制订及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处理;4.执业药师对企业和部门领导违反《药品管理法》等法规的决定,有权提出劝告或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报告;5.执业药师有责任对处方提出质疑,有查证处方的法律及职业责任;6.执业药师有指导患者用药的责任;7.一个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单位执业,并对其所分工的业务负责。二、政治素质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令、法规;2.热爱医药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以确保药品质量,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为基本准则;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三、知识水平1.熟悉《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GMP》、《GSP》等国家对药品生产、销售和流通环节的各项法规、条例和规范;2.掌握医药专业理论和技能,掌握现代医药企业管理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并具有一定实践经验;3.不断更新知识,注意国内外医药信息收集和整理,掌握最新的医药知识和先进的医药技术,以保持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准;4.熟悉与医药相关的综合知识;5.掌握一门以上医药专业外语。四、业务能力1.正确理解、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企业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的重大问题能正确分析判断和及时处理;2.具有独立依法执行业务的能力;3.善于吸取国内外经营管理经验,结合企业实际和市场变化情况,改革创新,完善企业经营机制;4.按照企业经营目标,科学地组织有关生产、经营活动;5.对药品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督,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五、文化程度、经历与身体素质1.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2.经考试或考核、认定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3.符合《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条件;4.身体健康,能适应本岗位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