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说明的通知根据公安部门的最新要求,学生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条件及流程如下:一、办理条件:(一)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二)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三)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四)公民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五)省辖市以上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二、办理流程:(一)符合上述办理条件的人员:1.本人申请书;2.需要公证的,由公证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3.由学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由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4.本人居民身份证;5.先到保卫处调研科审核存档后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二)不符合上述办理条件的人员:1.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2.本人申请书;3.需要公证的,由公证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4.由学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由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5.本人居民身份证;6.先到保卫处调研科审核存档后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补充说明:1.办理时间与地点:瑞金路派出所办理时间:每周三的工作时间。地点:白下区瑞金北村50栋,电话:84604801。调研科审核时间:明故宫校区的学生为每周二下午(14:00-17:00)、将军路校区的学生为每周三的上午(8:00-12:00)。地点:明故宫校区综合楼02-13,电话:84892467,对需要批量审核的须提前预约。2.外籍留学生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在具备上述材料后,由申请人本人到入境时办理临时居住登记的派出所办理。3.不符合上述第一条办理条件的人员,必须按附件2(公安部门指定格式)出具证明。附件1无犯罪证明XXX,X(性别)于XXXX年——XXXX年就读于我校XX学院XX专业,身份证号:XXXXXXXX,学号:XXXXXXXX。在校期间未发现违法违纪行为;未发现参加邪教组织活动。特此证明!证明人签名:20年月日附件2单位要求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材料派出所:XXX拟从事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第条款项的规定,从事该工作的人员应具备“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条件,特申请公安机关予以证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