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管理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公司员工的健康及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健康工作,促进我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19条第一项的规定,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成立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一、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王志刚组员:李显著闫玉和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1、审定职业安全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二、职业健康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王志刚组员:李显著闫玉和王英杰张满和孙小杰管理机构职责: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2、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及相关档案,并妥善保存。3、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健康监测站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4、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健康档案的建立工作。5、负责组织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查体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工作,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建立健康档案。6、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7、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8、负责新入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健康查体工作。9、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