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公司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操作服务队伍建设,现将修订后的《新疆油田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附件:1.新疆油田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2.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汇总表关于印发《新疆油田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油新人字〔2011〕109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文件—2—主题词:技能鉴定管理办法通知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2011年11月16日印发—3—附件1新疆油田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新疆油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队伍素质,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以及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单位。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鉴定,指由集团公司批准的鉴定机构,按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分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对公司员工技能水平进行的资格认证活动。第四条职业技能鉴定原则(一)坚持企业需要、服务员工的原则。紧密结合公司生产实际,以提高员工技术素质为目的,促进职业技能鉴定与员工培训、使用和待遇的相结合。(二)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鉴定质量,实现鉴定公开、公平和公正,鉴定结果客观准确地反映员工实际技能水平。(三)坚持科学规范的原则。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准则,以国家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为依据,做到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科学,方式、内容和程序规范。—4—(四)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集团公司和公司两级管理,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第二章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第五条中国石油新疆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技能鉴定中心”)是经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批准授权,在公司人事处的业务指导下,综合管理和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机构,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国家、集团公司有关政策、法规和办法,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制度和实施细则。(二)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站的业务管理与指导。(三)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聘用、考核与管理。(四)受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委托,使用、管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行业分库、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题库以及企业职业技能鉴定题库。(五)组织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核(包括命题、考试、阅卷和高级技师论文答辩等),对鉴定质量进行内部督导。(六)负责核发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七)负责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八)参与组织公司所属单位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第六条根据需要,技能鉴定中心可按专业或区域设立鉴定—5—站,具体负责初级、中级、高级操作技能考核。鉴定站基本条件:(一)有取得国家资格证书的专(兼)职管理人员。(二)有满足鉴定工作必需的办公设施;有与所鉴定职业(工种)等级类别相适应的考核场地、工具设备和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检测仪器及设施。第七条根据工作需要,技能鉴定中心可在具备相应工种操作技能考核条件的单位确定鉴定点,按要求提供鉴定所需的场地、设备、工具和仪器等。第三章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第八条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是在国家规定的职业(工种)等级和类别范围内,按照统一标准对员工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考评人员。考评员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技术知识与技能,必须取得考评员资格证书,分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考评员须具备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承担技师以下等级鉴定。高级考评员须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承担技师及高级技师的鉴定任务。第九条对考评员采取兼职办法并实行聘任制,原则上从在岗员工中聘任,聘期3年,期满后根据需要续聘。有关单位对派遣考评员应给予大力支持。第十条技能鉴定中心可采取定期轮换方式派遣考评员,每人每年参与考评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考评员应对亲属、师生、—6—师徒等关系人员实行回避制度。第十一条考评工作期间,考评员按规定享受考务报酬和伙食补贴(从鉴定费用中列支),标准执行公司有关规定。第四章职业技能鉴定对象与申报条件第十二条鉴定对象。凡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和《中国石油石化工种目录》的技术工种,均纳入技能鉴定范围,具体为:(一)新进入公司的技能操作人员(包括各类院校毕业生);(二)在操作服务岗位工作的人员(含原已取得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三)其他需要鉴定的人员。第十三条鉴定申报条件。(一)初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从事本工种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2.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本专业毕业生;3.经职业培训,公司新录用人员达到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二)中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取得本职业(工种)初级职业资格证书;2.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生,从事本工种工作3年以上,取得本职业(工种)初级职业资格证书;—7—3.大专(含高职)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在操作岗位上从事本工种工作2年以上。(三)高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从事本工种工作14年以上,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2.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生,从事本工种工作12年以上,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3.大专(含高职)及以上本专业毕业生,在操作岗位上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四)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2.大专(含高职)及以上本专业学历,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五)高级技师:取得本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第十四条转岗(转换工种)人员参加升级鉴定时,转岗一年内可鉴定原工种,一年以上应参加新工种鉴定。鉴定时,本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新工种首次鉴定级别不得高于原工种。第十五条鼓励员工参加第二职业(工种)鉴定。第二职业(工种)鉴定的首次鉴定级别原则上从初级开始,对参加相近职业(工种)鉴定的,鉴定等级不高于原从事职业(工种)的级别。第十六条职业技能竞赛优胜者晋升条件。—8—(一)获得国家级一类竞赛前5名和国家级二类竞赛前3名的优胜者,原为中、高级工的,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原为技师的,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二)获得国家级一类竞赛和国家级二类竞赛其他名次的优胜者,晋升一级职业资格。(三)获得集团公司级竞赛前3名的优胜者,原为中、高级工的,直接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原为技师的,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第4至5名优胜者晋升一级职业资格;其他名次的优胜者,晋升一级职业资格,原为技师的,可破格参加高级技师考评。(四)获得公司级竞赛主要技术工种前3名的优胜者,原为中级工的,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其中第1名原为高级工的,报集团公司批准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原为技师的,可确认其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经单位业绩考核和论文答辩合格后报集团公司批准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第2至3名优胜者,原为高级工和技师并已取得高级工、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满1年的,可申报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五)经公司人事部门推荐或确认,参加省级石油石化行业特有工种技能竞赛获得名次的,其职业资格晋升按公司级竞赛规定执行;参加省级通用工种技能竞赛(省级一类竞赛)获得前3名并被授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报请集团公司审核确认其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其他各类竞赛获得名次的选手,均不得直接晋升职业资格。—9—本条1—5款涉及晋升职业资格等级的,均要求持有原职业资格等级1年以上。第十七条由集团公司评选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技术能手”,原为中级工的,可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原为高级工、技师的,可按优先年限有关规定考评技师、高级技师。第十八条公司级技术能手,原为中级工的,可按提前鉴定条件优先参加高级工鉴定;原为高级工、技师的,可按优先年限有关规定考评技师、高级技师。第十九条提前鉴定情况。少数生产业绩突出、技术精湛的优秀人员,可提前参加升级鉴定(人数按不超过本单位当年鉴定人数的5%控制)。初级工参加中级鉴定的,提前年限不超过1年;中级工参加高级鉴定的,提前年限不超过3年;高级工参加技师鉴定的,提前年限不超过2年。第二十条直接晋升情况。技艺精湛、业绩突出、在本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和带动作用,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高级工、技师,由公司组织考评委员会评审认定,经公示通过后报集团公司审核,可破格直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一)有被社会公认的绝招绝技,在生产中发挥关键作用并广泛传授应用的;(二)在公司技术改造、攻关和革新及班组管理中贡献突出并取得较大效益的;(三)具有高超的职业技能水平,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10—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经推广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的。第二十一条实行职业资格证书验证制度。(一)凡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满5年的,需进行本等级职业资格证书验证鉴定,未参加验证或验证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高一等级鉴定。(二)初级工、中级工不验证。技师、高级技师实行聘任制,不进行验证。(三)未经公司人事部门同意,不得自行到地方取证或验证。集团公司系统外调入且持有非集团公司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的,按集团公司规定应进行验证。(四)复审验证时间须在职业资格第5年、仍在有效期内申报。为协调复审验证和等级晋升的关系,申报参加高一等级技能鉴定与复审验证在同一年的,只进行高一等级技能鉴定。(五)高级工证书满5年当年申报技师鉴定,可免于高级工验证。但当年申报技师鉴定又申报缓考的,次年须进行高级工验证合格后再申报技师鉴定。第二十二条技能鉴定申报审批建立技能鉴定申报制度。每年11月底技能鉴定申报前,各单位对本单位参加高一等级鉴定的人员、需验证和补考人员的工种、人数、级别等情况汇总后报人事处审批,提前鉴定需附审批表。技师、高级技师鉴定申报工作另行安排。依据公司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以及公司重点班次的安排,人事处确定鉴定计划。—11—各单位和部门不得擅自参加公司以外鉴定机构鉴定(包括各类竞赛中鉴定),确需参加公司外鉴定机构鉴定的工种和人员,须报人事处审核批准,否则不予认可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第五章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第二十三条根据公司人事处提出的鉴定规划或年度计划,技能鉴定中心拟定年度鉴定实施方案发布鉴定公告(包括鉴定职业工种名称、类别、等级、时间、地点以及报名要求等)。第二十四条职业技能鉴定主要包括专业技术理论知识考试与操作技能考核,其中高级技师要进行论文答辩。均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各项均及格的为鉴定合格。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鉴定的单项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第二十五条专业技术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操作技能考核应在专业鉴定站(点)进行,也可在生产现场进行。第二十六条操作技能考核前,按要求配备考评员和工作人员,明确考核标准、考评规程及分工职责,确定鉴定场所、场地,准备鉴定所需设备、工具和材料等。第二十七条安排专人复查理论考试试卷和操作技能考核评分结果,填写考场工作记录。理论考试每考场考评员和技能考核每个项目考评员均不得少于3人。第二十八条每次鉴定后,鉴定站要将鉴定情况整理归档,定期填写统计报表。年终鉴定工作结束后,鉴定中心编写鉴定结—12—果分析报告,每半年向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公司人事处和相关单位报送一次。第二十九条职业技能鉴定,一律从国家题库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分库和集团公司统编题库中提取试题。根据具体情况,公司可对试题在30%范围内做适当调整补充。上述题库中暂未列入的工种,由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编制试题,报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批准后使用。第三十条技能鉴定中心要建立题库运行管理制度并派专人负责,负责命题及试卷印刷、运送和保管。鉴定站无权自行命题。第三十一条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查被鉴定人员资格,组织申报技师、高级技师人员综合业绩考核,聘用和管理技师、高级技师,组织技师、高级技师聘任期满后的考核、续聘或解聘工作。第六章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第三十二条对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含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该证

1 / 16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