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事故案例分析职业卫生培训危机与应对1996年8月深圳辉开电子厂发现76名工人双下肢无力,部分工人不会走路,原因是该厂使用白电油作清洁剂,这种清洁剂含有大量正己烷。中央电视台首次专题报道,拉开了广东职业卫生坎坷艰难岁月的序幕此后,各种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接踵曝光,如贵州单晶硅厂矽肺、张海超开胸验肺、广州宏大、深圳尘肺工人集体上访、建联公司事件等我市的先进、超霸镉增高事件,力奇宝石厂矽肺事件,吉隆鞋厂亚急性二氯乙烷中毒事件等2010年以来,涉及职业病纠纷增加,提出诊断增加,确诊病例增加。职业卫生培训演义谴责无良老板,感谢健康卫士企业逃避责任,政府出手维权部门管理缺位,群集政府诉求怀疑官商勾结,求助媒体律师挑战技术权威,求助境外压力不满法律体系,自残寻究真理社会舆论强烈,追究官员责任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培训案例一:张海超尘肺诊断事件2004年6月在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从事杂工、开压力机等有海工种2007年8月开始出现咳嗽、胸闷等症状,一直以感冒治疗2007年10月症状加重,离职,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拍胸片检查,显示双肺阴影,但不能确诊病情2009年1月到北京协和医院、中国煤炭总医院等诊治,均诊断为“有尘肺”职业卫生培训张海超尘肺诊断事件(续)2009年2月到处申请求助2009年5月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诊断为“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2009年6月1日张海超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至6月22日进行开胸手术2009年7月11日中央电视台报道了此事2009年7月26日卫生部派出督导组,之后郑州市职防所进行复诊,诊断为三期矽肺,当天出具了职业病诊断证明书2009年07月15日燕赵都市报开胸验肺:职业病维权的羞辱2009年07月18日新华网评“开胸验肺”开出三大硬伤2009年7月24日新华网评:“开胸验肺”事件应有更广泛的社会意义2009年7月28日新华网评:不是开胸验肺的张海超不讲道理2009年7月29日南方都市报:“开胸验肺”的官方结果能带来普遍正义吗?矽肺病人的维权迷宫(海丰)2009年07月29日中国青年报:杨于泽:反思开胸验肺取消职业病鉴定特权职业卫生培训张海超尘肺诊断事件(续)处理结果新密市卫生局副局长被撤职郑州市职防所3名医师被撤消诊断资格郑州市职防所主管业务领导被责成追究责任企业付出巨额赔偿,声誉扫地张海超成为农民工维权知名人士全国各地以往因各种原因没有诊断为职业病的病例,包括诊断为“医学观察”的劳动者,特别是诊断为“无尘肺0+期”的,在目前严重的信任危机、社会媒体推波助澜下,可能出现一些过激行为我省首当其冲的有汕尾、深圳、广州、佛山等地市我市的博罗、龙门的一些水泥厂、采石场、宝石加工作坊,惠东的鞋厂等,均存在严重的职业危害问题。影响职业卫生培训案例二:深圳尘肺病人诉求广州宏大事件法院一审判决后第3天(2009年5月)分期、分批,有计划,有预谋“还我健康,给我生活”境外媒体介入采访,准备报道市政府组织处理,维稳办牵头,公安、卫生(职防院)等第一线要诊断——直接职业病防治院体检要钱——按深圳的标准赔偿苗头——直指深圳市政府行政不作为手段——拒绝走合法渠道三个群体——张家界、吉首、耒阳全部人员安排诊断、治疗按照诊断结果1、2、3级分别给予10多万至30多万不等的赔偿以红十字会的名义予以赔付处理结果案例三:广州宏大事件共有三大批工人以得尘肺病要求赔偿2005年至2006年共有200多人2007至2008年近100人曾在宏大工作过,从上世纪90年代至2005年(工人自述),均为湖南耒阳人均为外包公司临时聘请的工人,没有记录的资料前二批经政府协调以调解解决,诊断88人,共赔付约400万(律师费30%)最后一批宏大公司坚决走法律程序,先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在由法院审判工程承包给不具法人资格的个人签定的合同没有列明职业病防护管理及责任公司支付承包款后没有尽管理的责任出事过工头转而煽动工人向公司要求赔偿开始想赔点钱了结,工人拿了钱后回家乡宣传,带来更多的工人,提出更高赔偿企业没有工人名单或工作记录等书面证据律师利益驱使教训职业卫生培训案例四:生产线中毒“私了”后反悔深圳特区报2008.6.10案情经过2000年9月底,宝安某玩具厂接到一批手摇铃玩具加工订单,加工费10多万元,安排14名女工用ABS514粘合。10月10日,有13名女工出现头痛、头晕、呕吐,其中2人神志不清、抽搐,被诊断为职业性二氯乙烷中毒。经治疗,有12人完全康复,另1人(黄某)昏迷15天后才救醒。2001年2月14日,黄某被转到广东省中毒急救中心住院治疗至2004年6月4日出院,出院证明治疗结果为好转。中毒患者黄某出现意识障碍、抽搐、昏迷职业卫生培训粘合现场后续情况(一)黄某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27.6万元及伙食费1.5万元约29万元,全部由该玩具厂支付。2004年4月开始,黄某家属会同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的律师分别到劳动保障部门询问工伤认定事宜。社保局工作人员认为:黄某的职业病诊断书是2000年12月1日开具的,早就过了工伤认定的时效,只能通过协商解决。职业卫生培训2004年6月3日,由黄某父亲、妹妹及其委托律师与玩具厂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协议书》。《协议书》称:黄某为职业性二氯乙烷中毒住院治疗,现已治疗终结。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即某玩具厂)补偿乙方(即黄某)各种工伤补偿共计人民币19万元整。2、甲方另付乙方交通费用2000元整。本协议生效后,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就此事再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该协议书由黄某父亲及其委托代理律师签名,并加盖了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和某玩具厂印章。次日,黄某于办理出院手续。后续情况(二)2004年7月,黄某再次申请工伤认定,劳动部门于同年8月9日作出了《工伤认定书》,认定黄某属因工受伤。2004年10月19日,黄某经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三级伤残,且需二级护理。2004年11月30日,黄某向宝安区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该劳动仲裁部门于2005年1月10日作出了仲裁裁决书:驳回申诉人(黄某)全部申诉的请求,仲裁受理费20元及处理费5646元,由申诉人承担。后续情况(三)职业卫生培训后续情况(四)黄某不服裁决,2005年1月24日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某玩具厂支付黄某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万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万元,一次性伤残津贴14.5万元,护理费14.1万元,工伤停工留职期间工资6万元,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2.7万元,住院期间护理费6.6万元,因工伤治疗所支出的交通费3273元共计49.5万元,减除被告已支付的10万元,还应支付黄某39.5万元。职业卫生培训后续情况(五)【裁判结果】二审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的规定,判决:一、被上诉人某玩具厂支付上诉人黄某某各项工伤待遇共计人民币40.4万元,减除被告已支付的10万元,还应支付黄某某共30.4万元;二、驳回上诉人黄某某的其他上诉请求;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某玩具厂承担。职业卫生培训【裁判理由】未办工伤保险有过错,“私了”协议显失公平。此案经过一、二审法院审理,各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主要是:上诉人黄某某的父亲和妹妹及其委托律师于2004年6月3日,与上诉人某玩具厂签订的《协议书》是否有效。法院认为:用人单位有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的义务,现上诉人黄某发生职业病,应由某玩具厂承担其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尽管上诉人黄某与某玩具厂签署的协议书声明协议生效后,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就此事再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但协议数额与上诉人黄某依法应得赔偿数额相差较大,该协议显失公平;上诉人黄某有权申请撤销、申请仲裁、要求相应的各项待遇,可视为其申请撤销该协议,故上诉人黄某要求按法律规定计付其工伤待遇,合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职业卫生培训【教训】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违反了法定义务,应当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劳动者在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后,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我国现行民事法律制度中,对人身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规定为一年。参照这一规定,工伤保险法规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家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贸然使用成分和毒性不明的化学品非常危险。职业卫生培训含有二氯乙烷的粘合剂——金虎牌3435胶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培训二氯乙烷常识属高毒类溶剂;大量吸入可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和精神错乱等“脑病”表现;严重者可导致昏迷甚至死亡;中毒早期类似“重感冒”,易被误诊;近几年在我市惠东已造成多名鞋厂工人中毒,并有死亡病例;防护要点:特别强调作业场所要通风,尽量改用低毒性的替用品;早发现,早处理。职业卫生培训案例五:连续加班致中毒猝死2003年1月某电镀厂1名员工因三氯乙烯中毒死亡;该名工人入厂不足1个月,从事三氯乙烯清洗作业,连续加班一周后(每天工作14小时),突然死亡;后经解剖和诊断,被确诊为三氯乙烯化学源性猝死;死者有2个小孩和1位60多岁的父亲需要抚养;社保部门首期支付其家属抚恤金11.9万元,另外每月再支付1081元;本次事件历时9个多月,给厂方生产造成严重影响。长时间加班加点会使职业中毒风险加大,应尽量减少接触毒物的时间;购买工伤保险可减少事故损失。教训职业卫生培训清洗表壳、表链-某电镀厂职业卫生培训待清洗的表链-某电镀厂职业卫生培训事故后改用水性清洗剂-某电镀厂职业卫生培训案例六:侥幸付出代价2003年7~9月某五金制品厂为赶进度,将三氯乙烯清洗工序从清洗房移到冲压车间,从原来只有4人接触增加到100人接触,导致该车间4名女工中毒。其中1名女工在治疗过程中坠楼身亡;厂方支付医药费30多万元;赔偿死者家属6万多元;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受到行政处罚10万元。职业卫生培训教训该厂以前已派人参加过职业病防护知识培训,基本能按照“预防三氯乙烯职业中毒指南”的要求落实隔离等措施;多年来一直未发生中毒事故,管理人员以为卫生监督部门在小题大作为赶进度不再严格遵守,终于付出代价。预防职业病事故不能存在侥幸心理。职业卫生培训三氯乙烯所致皮炎,全身多处糜烂(某五金厂)职业卫生培训三氯乙烯手工浸油场所(某五金厂)职业卫生培训冲压车间油压作业(某五金厂)职业卫生培训增加的临时浸油场所(某五金厂)职业卫生培训案例七:一宗中毒事故导致企业破产2002年6月东莞安加鞋厂正己烷中毒事件省妇联出面追寻已离厂的40名可疑中毒女工,确诊12例中毒厂方预付医药费100万元;赞助省妇联20万元;被省卫生厅罚款18万元;《南方都市报》、《中央电视台》、《广东电视台》等媒体连续10多天跟踪报道。事件引起中央和省有关部门领导的关注。社会反响极大,工厂生产受到严重影响。事故半年后这家2000多人的工厂因接不到订单而破产。职业卫生培训安加事件的教训媒体可以把事件放大,普通中毒事件可以演变成政治事件;一起职业中毒事故可以搞垮一个大企业;保护劳动者健康也是企业的一种社会责任。职业卫生培训媒体镜头下的安佳鞋厂中毒事件职业卫生培训2001年深圳福永某电工公司在空调车间使用白电油导致36名女工慢性正己烷中毒:中毒女工出现手脚麻木、行走困难;治疗期达1年多;仅医药费就支出140多万元(不包住院费),每月每人需付1200多元的工资;《南方都市报》连续4天跟踪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案例八:通风不良导致集体中毒职业卫生培训教训1、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对白电油毒性缺乏认识;2、毒物浓度不超标也可致慢性中毒(空调环境通风不良,长时间接触有蓄积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