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员工程施工项目限量规定为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得到业主好评,使施工员有充分的时间与业主、设计师、施工人员进行沟通,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协调各方面出现的问题,做到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项目,现决定对施工员工程施工项目实行限量规定,具体规定如下:一、每位施工员在建工程一般以4—5只或硬装总产值40万元左右为宜,不得超出6只或硬装总产值50万元,对施工经验能力较强的施工员限额到7只工程或硬装总产值60万元(限额7只工地的施工员,每个外地公司允许1—2名,杭州地区精优的施工员限额到7只工程)。二、在建项目不分工程是否逾期,只要还未竣工验收均为在建工程数(帮忙工程和有业主签证中途停止或终止施工的项目可以除外)。三、遇到特殊项目工程需要该施工员去施工,而该施工员已经有一项指标或二项指标均满额时,工程部经理需重新合理调配。如确无法进行调配,该施工员需超额施工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报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方能安排进场施工。(申报时需将该施工员在建项目的工程进度及施工产值情况详细列明,并把需超额施工工程的原因和理由表达清楚。)四、为提高工作效率和结果效益,工程部应考虑施工人员方便、就近安排施工工程。五、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将不定期对工程情况进行抽查,对违反以上规定进行操作,一经查证确认,将对施工员取消该超额工程的奖金工资分配,同时将对工程部经理处以每只500元的罚金,全年超额情况严重则对相关人员进行降级处理。六、本规定即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