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员考核评比办法1、工龄以该施工员在九鼎公司内参加工作的年限为依据,一年为1分,不满六个月不计年限,超出六个月按一年计。2、产值以该施工员在本年度公司内所完成竣工年内进行内部结算的合同产值为依据,每20万为1分。3、项目以该施工员在本年度公司内所施工完成竣工验收的工程只数为依据,一个项目为1分。4、优良工程以该施工员在本年度公司内所施工的工程被公司评为优良工程的工地为依据,一只工程为3分。5、其它表彰以该施工员在本年度内受到公司和有关政府部门表彰、业主表扬(以锦旗、信函为标准)为依据,一次表彰得1分。6、业务介绍以该施工员在本年度内为公司介绍客户并签订施工合同进场施工的工程项目为依据,一只工程为1分。7、工地形象以该施工员在本年度公司内所施工的工作安排、卫生情况、资料张贴、材料堆放、业主反映五个方面为依据综合评分,每个方面为2分,10分为满分。8、业主评分以该施工员在本年度公司内施工完成的业主在竣工验收单上的评选等级为依据,业主评定一个优为5分,一个良为2.5分,一般或业主无评定不得分,所有业主评定分累计汇总后除以项目只数为业主评分。9、管理员评分以部门领导对该施工员在本年度中各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分,以10分制形式由各总监和工程部经理评定(无总监的公司由工程部经理和公司经理评定)评定人员有多人时,累计汇总除以人数,管理员评分满分为10分。出现下列情况在原得分中扣除,可出现负分:施工员责任引起业主提出更换施工员,每更换一次扣2分;苛刻或超发员工工资(按公司内部人工定额计算,超出±10%为标准)一次,每次扣2分。10、公司利润分以该施工员在本年度内为公司创收的直接费平均利润点位为依据,按利润点位计分。11、本人奖金分以该施工员在本年度内本人所得工资奖金的平均点位为依据,按点位乘3计分。12、会议培训以公司和部门组织的培训到场次数为依据,每缺席一次扣3分,迟到二次(10分钟以上)扣1分,经过相关领导审批同意缺席的每次扣1分。13、投诉(含业主和员工投诉)以确定确为该施工员责任而引起的投诉为标准,投诉一次扣1分,同问题或同一人引起第二次投诉的扣2分,三次以上每次扣3分。14、返工损失以施工中操作不当引起工程返工或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为依据,不分由谁承担经济损失,每1000元扣1分。15、意外事故以未按规范操作或未做好预先预防工作而造成的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为依据,每3000元扣1分,不到3000元时每次扣1分,含下属员工责任所引起的损失。16、工程逾期以业主对该工程追索支付工程延期款为依据,每500元扣1分。17、警告处分以公司对该施工员的警告处分为依据,一次扣5分。注:①、出现扣分项目时,应及时通知其本人并做好记录,在考评中进行扣分。②、帮忙工程不列入考核表平均点位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