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第一章中国银行体系概括1.中国银行体系由中央银行、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组成。2.中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人行、国开行、进出口行、农业发展银行)、大型商业银行(工农中建交)、中小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与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及中国邮储和外资银行。3.银监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贷款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无基金管理公司)4.银监会的监管理念: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和提高透明度。5.银监会的监管目标: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的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息。银行业监管应当银行业公平竞争,提高银行业的竞争能力。P246.自律组织为中国银行业协会,最高机构是会员大会。7.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吸收社员存款、接受公众捐赠和从其他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为资金来源。资金主要用于发放社员贷款。不得向非社员吸收存款,办理贷款。8.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一种完全属于企业集团内部的金融机构,它的服务对象限于企业集团,不予许从集团外部吸收存款,未非成员单位提供服务,但母公司可以帮助子公司。9.村镇银行不能发行金融债券。第二章银行经营环境1.经济环境:宏观经济环境、经济周期、经济结构和经济全球化。2.金融环境金融市场的功能:资金融通的功能(最主要和最基本)、优化资源配置、风险分散与风险管理功能、经济调节功能和定价功能。3.金融市场的种类按期限:货币市场(一年以内,偿还期、流动性强、风险小,包括同业拆借、银行间债券回购与票据市场)资本市场(一年以上,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偿还期长,流动性较差,风险比较大)按交易工具:债券、票据、外汇、股票等按交易阶段: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按交割时间:现货市场(当日成交,当日、次日或者隔几日交割)和期货市场(交割放在成交后某一约定期间)按是否有固定场所: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4.金融工具的种类按期限长短:短期金融工具(一年以下,商业票据、短期国库券、银行承兑票据、可转让大额存单、回购协议)和长期金融工具按融资方式:直接融资(国库券、公司券、商业票据和股票)和间接融资(银行债券、银行承兑汇票、可转让大额存单、人寿保险单)按投资者拥有的权利划分:债权与股权5.货币政策的工具:公开市场业务、存款准备金、再贷款与再贴现、利率政策、汇率政策和窗口指导。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充分就业、国际收支平衡。基本目标:保持币值稳定、并促进经济增长。6.基础货币:金融机构存入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流通中的资金和金融机构库存的现金。0M=流通中的现金。M1(现实购买力)=M0+各种存款。M2(货币供应量,反映社会总需求的变化和未来通货膨胀的压力)=M1+其他。7.再贷款的目的:解决流动性不足的需要;为处置金融风险的需要;用于特定目的的贷款8.人民币采用的是直接标价法。P781.福延费:远期票据贴现。2.福费延:买断或包断式票据,是指商业银行对国际贸易延期付款方式中出口商持有的远期承兑汇票或本票进行无追索权的贴现。3.出口方银行为出口商提供的国际贸易服务包括:国际保理、福费延、出口押汇、出口票据贴现。2.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目标:平衡流动性与盈利性,并降低贷款组合的风险、提高资本充足率。3.国债:记账式国债(有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与商业银行柜台市场)与储蓄式国债。4.储蓄式国债:凭证式国债(国家不印制实物,采用收款凭证方式)和储蓄国债(电子式,不可流通)。5.央行债券:面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期限一般在三年以内的中短期债券,调节金融体系的流动性,是一种重要的货币政策手段。6.即期收益率=票面利息/购买价格持有期利息=(出售价格-购买价格+期间利息)/购买价格7.到期收益率=内部收益率P1108.债券投资的风险:价格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政治风险。9.现金资产:库存现金、存放中央银行与存放同业或者其他金融机构10.中间业务:外汇交易业务、金融衍生品交易、支付结算业务、托管与代理业务11.代理业务:代收代付、代理银行、代理证券、代理保险及其他代理业务。12.代理的种类: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与制定代理。11.交易业务:外汇交易业务与金融衍生品交易(远期、期货、互换与期权)12.远期: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特定的日期按照约定的价格买卖约定数量的产品,包括利率远期合约与远期外汇合约。13.期货: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在约定的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商品期货与金融期货。14.互换:利率互换与货币互换。15.期权:期权的买方支付给卖方一笔权利金,获得一种权利,于期权的存续期内或者是到期日当天,以执行价格与期权卖方进行约定数量的标的的交易。16.清算业务:实时全额清算、净额批量清算、大额资金转账系统及小额定时清算。17.联行:同一家银行的总、分、支之间彼此称为联行。18.跨系统联行(两家不同的银行)必须通过人行办理。19.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大额实时支付(贷记批复)、小额批量支付(借记批复)、清算账户管理系统与支付管理信息系统。20.支付结算业务:三票一汇,汇票、支票、本票与汇款(加信用证与托收)汇票支票:出票人签发本票:银行签发21.电信,大额或者紧急22.委托:光票托收(非贸易)、跟单托收(进口贸易)、出口托收(滞销。新小。竞争大)与进口托收(旧船)。23.票据书写:1月15,一个零,10月20,两个零24.银行保函:融资类(借款保函、授信额度保函、有价证券保付保函、融资租赁保函、延期付款保函)与非融资类(投标、预付、关税、履约、即期付款、经营租赁)25.贷款承诺业务:项目贷款承诺、开立信贷证明、客户授信额度、票据发行便利26.委托贷款:贷款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信用风险。17.信用证:有条件的付款承诺,独立于贸易之外,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现在银行开立的大多数是不可转让的信用证。18.我国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一般实行集中授权管理、统一授信管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贷款管理责任制相结合、第三章银行主要业务1.银行的主要业务包括: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2.银行的负债业务:存款与借款3.银行的资产业务:贷款、债券投资与现金。4.中间业务:不构成银行的表内资产与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包括交易业务,清算业务,支付结算,银行卡业务,代理业务,托管业务,担保业务,承诺业务,理财业务和电子银行业务。5.借款:短期借款(同业拆借、证券回购协议和向中央银行借款)和长期借款(发行债券形式)。6.存款:人民币存款(个人存款、单位存款和同业存款)和外币存款。7.个人存款:活期存款(起征点1元,季度复利,每季度末月20日计息,次日付息)、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定活两便、教育储蓄与保证金存款。8.定期存款:整存整取(50元),零存整取(5元),整存零取(1000),存本取息(5000).9.教育储蓄:50元起存,四年级以上,最高限额2万。10.单位活期存款:基础存款账户(日常转账结算与现金收付,只有一个)、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不得办理现金支取)、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设立临时机构、注册验资与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最长2年)。11.外币存款:9美欧日港,英澳加瑞新。12.外汇储蓄存款按主体类别区分:境内个人外汇账户与境外个人外汇账户。按账户性质区分:外汇结算(转账结算等资金清算)、资本金项目与外汇储蓄(只能用于外汇存取,不能进行转账)13.个人外汇管理:不再区分现钞和现汇账户,对个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统一通过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14.同业拆借市场上的利率是货币市场上最重要的基础利率之一。15.债券回购:质押式与买断式。16.向中央银行借款:再贴现与再贷款。17.金融债券发行的条件: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三年连续盈利。18.五级贷款:正常、关注(潜在)、次级(还款能力存在明显问题,完全依靠正常经营活动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的损失)、可疑(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会造成较大的损失)与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与一切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足额收回)。19.个人贷款:住房、消费、经营与信用卡20.公司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房地产贷款(住房开发与商业用房开发、土地储备贷款与法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银团贷款(牵头行20%-50%、代理行与参与行)、贸易融资与票据贴现。21.国际贸易融资:进口方银行提供(减免保证金提供、进口押汇与提货担保)与出口方银行提供(打包放款、出口押汇、国际保理与福延费、出口票据贴现)。P10222.贸易融资工具:信用证、押汇、保理、福费延、票据贴现与转贴现。23.保理:贸易中以托收、赊销方式结算贷款时,出口方为了规避风险而请求第三方承担风险的做法,集贸易融资、信用调查、应收账款管理与信用风险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24.押汇:25.备用信用证:开证行应借款人要求,以放款人作为受益人而开具的一种特殊的信用证,以保证借款人不能及时履行业务或破产的情况下,由开证行向借款人及时支付本利。26.远期外汇升水在直接标价法下,远期汇率数值大于即期汇率数值。27.第四章银行管理主要包括公司管理、资本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金融创新1.银行公司治理的主体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2.资本:会计资本、监管资本与经济资本(最低资本量、风险资本与最后一道防线)会计资本应当不小于经济资本3.银行资本的作用:满足银行正常经营对长期资金需要;吸收损失;限制过度扩张与承担风险;维持信息与提供最根本的驱动力。4.巴塞尔资本协议:确定了资本的构成,包括核心资本与附属资本,附属资本不超过核心资本的100%;银行的资本与风险加权总资产之比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总资产不得低于4%。5.实施巴塞尔协议的在原则:分类实施、分层推进与分步达标。5.附属资本:重估准备、一般准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混合资本债券与长期次级债券。5.资本充足率=(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产+12.5倍的操作风险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的两个方法:增加资本与减少风险加权总资产6.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杠杆率不得低于4%。7.资本充足率=总资本-对应资本扣减项/风险加权资产9.银行风险的种类:信用风险(最复杂最主要)、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汇票风险、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操作风险(人员、内部流程、系统缺陷与外部事件)、流动性风险、国家风险、声誉风险(对市场价值最大的威胁)、法律风险与战略风险。10.银行风险管理包括:资产风险管理(20世纪60)、负债风险管理、资产负债风险管理(20世纪70)和全面风险管理(20世纪80)。11.风险管理流程:风险识别(全面与前瞻)、风险计量、风险监测与风险控制。12.内部控制的原则:全面性、审慎性、有效性、独立性13.内部控制的要素: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信息的交流与反馈、督促评价与纠正14.金融创新:宏观层面、中观层面与微观层面(金融工具的创新)15.微观层面:信用创造型、风险转移型(利率互换与货币互换)、增强流动性(长期贷款的证券化)与股权创造型16.金融创新的原则:合法合规原则、公平竞争、风险可控、成本可算、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充分披露、维护客户利益与四个认识第五章银行业监管与反洗钱法律规定P2001.中国人民银行的直接检查监督权、建议检查监督权、特定情况下的检查监督权。2.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制定与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2.关于银行金融机构的接管、重组、撤销和依法宣布破产接管:已经或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收益,接管期限不超过2年。重组: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按照具体的重组方案,通过合并、兼并收购、购买与承接等方式,改变金融机构的资本结构,合理解决债务,以便使银行业金融危机摆脱其所面临的财务困难,并继续经营而采取的法律措施。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