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考核其贷款质量,最基本、最常用的有如下几个指标!逾期贷款率、呆滞呆帐贷款率、贷款利息实收率等。套用这些公式,如果逾期贷款率、呆滞呆帐贷款率比例越小,那么贷款质量越高.如果贷款利息实收率越高,那么贷款质量越高。这既直观又简明。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银行出于各方面的考虑,采用人为的方法进行调整,使这些公,式的应用失去了作用,贷款质量的真实情况得不到确切的反映,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有的行采用“以贷还贷”.即“转贷”下同%的手法,降低逾期贷款率和呆滞呆帐贷款率。上级银行部门为考核下级行的贷款质量,需要了解其贷款的逾期及呆滞呆帐情况,下级行为了向上级行好交差,出成绩,往往采取“以贷还贷”的手法,降低逾期贷款率和呆滞呆帐贷款率。&,利用“展期”降低逾期贷款率。银行对企业发放的贷款,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国家重大经济政策的调整等原因而影响按时还款的,企业可向银行申请贷款展期,其手续比照原贷款时办理,原则上只允许展期一次,且展期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这本是一项要求比较严格的措施,有的行却把它当作降低逾期贷款的有效方法而经常使用,一旦贷款逾期较多,往往利用“展期”方法去压缩。.#应收利息不人帐或错人帐,借以提高贷款利息实收率。银行结出贷款利息后,对于没有及时收到的部分,按规定应在“应收未收利息”科目中得到反映。有的行为使其贷款利息实收率高,提高贷款质量,将未收到利息故意不人帐。另一种就是错入帐,即把应收利息列人催收利息.催收利息是指逾期三年以上的放款利息,其未收到利息不计人当期损益,实际收到时计人当期损益%,这两种情况都使得贷款利息实收率提高,从而反映出贷款质量也高。审计部门对货款质量的审计,如何排除上述情况,还其真面目,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针对“以贷还贷”的做法,反其道而行之。审计贷款单位的存款帐,看该单位贷款.此处指收回再贷%前一日止,存款帐上的余额是否高于贷款额,如存款额高于贷款额,表明对该单位的贷款质量高,是正常的收回后再贷,贷款周转快.反之,即属于“以贷还贷”,表明对该单位的贷款质量也低。用“逆查法”审计展期贷款。紧扣最后的展期日期逆查上去,一直查到该笔贷款的最初发放日上,如该笔贷款延续的总期间大于最初发放该笔贷款的约定期加上展期约定期.一般为一年%,那么该笔贷款属于违规展期。.#对贷款利息实收率的审计。采用逐笔核对和比较两种方法同时进行。最初.因银行多按季结息,这里指第一季度%,以贷款和贷款利息相核对,审查是否一一对应,有无遗漏,然后把利息汇总,总数应等于已人帐额.收到部分%加上应收额.未收到部分%。此后,各季的审计工作以第一季度为基础,进行比较,若相差细微,则表明正常.若相差太大,则要查明原因,情况不外以下三种!..贷款减少..或增加从而利息减少..或增加!.应收利息未人帐!#应收利息错人帐,即记人不参加考核的催收利息科目。以上对银行贷款三个考核指标的审计方法,侧重的是贷款后期的审计,主要针对内部考核而言。银行贷款的事前、事中审计,不在本文探讨的范围。..作者单位.江西省高安市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