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流程一、票据•票据一般是指出票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所签发的,由自己或者委托他人在见票时或者在一定的票载日期,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给持票人或者收款人的一种有价凭证.•票据的特征:⑴有价证券⑵要式证券⑶无因证券⑷文义证券⑸流通证券•票据的种类:1、汇票。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2、本票。包括:商业本票、银行本票3、支票。包括:记名支票、不记名支票、划线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二、汇票•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存入当地出票行,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或代理兑付行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持票人或收款人的票据•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但最长期限不能超过六个月.商业汇票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十日内•汇票按出票人的不同,可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可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汇票根据申请人的不同,可分为现金汇票和转帐汇票•汇票按付款期限的不同,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汇票按流通地域的不同,可分为全国汇票和华东三省一市汇票(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和省辖汇票等•汇票按是否附有票据,可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理解1)银行承兑汇票是由银行担任承兑人,在商业汇票上签章承诺付款的远期汇票,是一种短期债务凭证,是一种可流通票据。2)承兑是指承兑人在汇票到期日无条件的向收款人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付款人/在汇票上注明承兑字样并签字后,就确认了对汇票的付款责任,并成为承兑人。3)承兑人对承兑申请人承兑,即是给了申请人一个远期信贷承诺,并向任一正当持票人保证,如果在汇票到期时申请人的存款账户余额达不到汇票的金额,承兑人负有无条件支付的责任,银行承兑汇票从开出之日起至到期承付日止,最长不超过六个月。银行承兑汇票的优点•1、丰富业务品种•2、增加手续费收入•3、发展优质客户•4、吸收存款•5、方便现有企业客户•6、加大与其他银行的业务往来银行承兑汇票的特点1)无金额起点限制。(单张最高1000W)2)银行是主债务人。3)出票人必须是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4)只有根据购销合同进行合法的商品交易才能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其它方面的结算,如劳务报酬、债务清偿、资金借贷等不可采用此方式。5)付款期限最长达6个月。6)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可以持票到银行办理贴现。7)汇票有效期内可以转让。8)对于购货方而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无须付现,即完成了货款的支付,等于从银行处获得了一笔成本较低的资金,这也就是银行承兑汇票的融资功能;对销货方而言,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也可通过向银行申请贴现的方式,获得资金。9)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通过背书转让给其他债权人。10)只用于单位与单位之间;只能转账,不能支取现金。11)同城、异地均可使用。(银行汇票只能同城)1、银行承兑汇票票样第一联银行承兑汇票的样式和记载事项2、银行承兑汇票第二联银行承兑汇票第二联背面3、银行汇票第三联银行承兑汇票绝对记载的事项根据《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1)表明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出票金额无条件支付的承诺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表明“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收款人名称出票人签章银行承兑汇票的相关规则1)每张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整。2)付款期限根据贸易合同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3)出票人应于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承兑银行应在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后的见票当日支付票款。(若账户余额不足也应支付)4)承兑手续费按承兑金额的0.5‰收取,每笔不足人民币10元的按10元收取。四、银行承兑汇票的当事人一般来说,银行承兑汇票的当事人包括出票人、收款人(持票人)、付款人(承兑人)。如果银行承兑汇票经过背书转让,则当事人还应包括背书人和被背书人。1.出票人出票人是指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单位。2.收款人收款人是指收受银行承兑汇票款项的单位。3.付款人付款人是指向收款人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款项的人,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操作流程图•▲操作流程简介•1、出票人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按照内部操作规程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出票人与承兑社签定《银行承兑协议》,出票人签发票据,银行加盖汇票专用章。•2、承兑银行将办理好的银行承兑汇票交付给出票人。•3、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出票人将足以支付汇票金额的资金存入承兑银行。•4、汇票到期,持票人将银行承兑汇票送交其开户行办理托收。•5、托收银行(持票人的开户银行)将银行承兑汇票和委托收款凭证传递给承兑银行。•6、承兑银行向收款人(持票人开户银行)划转汇票款项。票据行为(一)出票(二)承兑(三)背书(四)贴现(一)出票人申请需符合条件(二)出票人申请应提交的资料出票--出票人申请(一)申请条件•一、依法登记注册,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二、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三、资信状况良好,近两年在开户银行(承兑银行)无不良贷款、欠息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四、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来源;•五、以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合同和交易发票,并在购销合同中注明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结算方式;(二)提交资料一、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主要包括汇票金额、期限和用途、保证金比例以及承兑申请人承诺汇票到期无条件兑付票款等内容;二、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贷款卡、开户核准通知书、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三、上年度和当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四、商品交易合同或增值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五、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承兑--承兑人审查、审批和承兑•一、审查•二、审批•三、承兑•四、账务处理(一)、承兑社审查•承兑申请人开户行信贷人员负责受理客户申请,并对承兑申请人的有关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一、承兑申请人的合法资格;•二、该笔业务是否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三、该笔业务是否控制在授信额度内;•四、承兑申请人的资信状况,近两年是否有不良记录;•五、承兑申请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六、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二)、承兑社审批•信贷人员对承兑申请人财务数据和承兑风险进行分析,审查同意后,撰写审查报告并填制好各种表格和审批表,报本行贷款审查委员会会办研究。•基层社研究同意后,应及时将《银行承兑汇票申请审批书》、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审查报告等按审批权限分别报银行资金营运部、银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审批。•经银行资金营运部、银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审批同意后,由银行资金营运部门登记台帐,在《银行承兑汇票申请审批书》上签署审批意见后,传递到承兑申请人开户行。承兑申请人开户行根据审批意见与承兑申请人签订《银行承兑协议》。银行将相关资料传递到银行营业部。(三)、承兑并签订承兑协议承兑银行的信贷部门按照支付结算办法和有关规定审查同意后,与出票人签署银行承兑协议一式三联。其中第一联和第二联为正联,由出票人和承兑行各执一联;第三联为副本。信贷部门将其中一联及副本连同银行承兑汇票第一、二联交会计部门。柜员汇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张三(四)、保证金•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应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收取不同比例的保证金,一般不低于30%比例,收取保证金后的差额部分(敞口风险),应当按我行授信相关要求提供足额有效担保;•对经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客户,可一次性办理最高额担保,汇票保证金可一次性收取或分笔收取,在额度内循环使用。账务处理会计部门接到汇票和承兑协议后,应认真审查。审核无误后,在第一、二联汇票上注明承兑协议编号,并在第二联汇票“承兑行签章”处加盖汇票专用章,并由授权的经办人签章。由出票人申请承兑的,将第二联汇票连同一联承兑协议交给出票人;由持票人提示承兑的,将第二联汇票交给持票人,一联承兑协议交给出票人并按照规定向其收取承兑手续费。同时,根据第一联汇票卡片填制银行承兑汇票表外科目收入凭证,登记表外科目登记簿,并将第一联汇票卡片和承兑协议副本专夹保管。对银行承兑汇票登记簿的余额要经常与保存的第一联汇票卡片进行核对,以保证金额相符。例:2007年3月10日,光大商贸有限公司购买北京宏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货物,货款150000元。北京宏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对光大商贸有限公司的资信情况还不甚了解,因此要求以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双方签订交易合同时,在合同中注明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光大商贸有限公司按合同规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并经开户行工行北京小街分理处承兑。光大商贸有限公司将经过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交予北京宏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宏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汇票到期前委托自己的开户行工行科园分理处收取款项。双方通过银行承兑汇票这种结算方式,圆满地完成了交易。借:活期存款——光大公司45000贷:保证金存款——光大公司45000注:收取汇票金额30%的保证金。借:活期存款——光大公司75贷:手续费收入75收入:银行承兑汇票(表外)承兑银行对汇票到期收取票款的处理•承兑银行应每天查看汇票的到期情况,对到期的汇票,应于到期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向出票人收取票款。•到期出票人交来票款:•借:保证金存款——光大公司45,000活期存款——光大公司115,000贷: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150,000票据到期处理•承兑汇票到期日受理岗应将客户的保证金或定期存单的款项转移到客户的结算账户中,并保障日终该结算账户的资金满足系统自动扣划;收到持票人开户行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和汇票由经办岗拆启,并核对汇票联和卡片联号码和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背书是否连续有效、托收凭证是否填写正确,核对无误后填写银行承兑汇票兑付审批表并签名,随后交给受理岗对票据的真伪和密押进行验票、核押;受理岗验票、核押无误后在承兑汇票兑付审批表相应栏签名交审核岗,审核岗核对汇票专用章是否与印模相符,相符后承兑汇票兑付审批表相应栏签名,最后交给支行(部、中心)负责人审批;经办岗收到同意汇票兑付审批表后进行账务处理。票据行为--背书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和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发生在出票以后,它是持票人所为的行为,是汇票,本票,支票共有的行为(一)背书的种类可分为1、记名背书:又称特别背书,此种背书持票人须在汇票背面写上被背书人的姓名。2、空白背书:又称无记名背书,此种背书持票人只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而不填写被背书人的名字。3、限制背书:禁止汇票再背书转让的背书。4、非限制性背书:没有限制禁止汇票再背书转让的背书。(二)背书行为的特点•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两人以上的背书无效•汇票正面所作的签字,除出票和承兑签字外,均被视为保证签字,因此背书必须制作在汇票背面。•票据被拒绝承兑、拒绝付款或者超出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现金票据不能背书转让•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三)回头背书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时,经过若干手背书,其中有一手又回到了出票人、收款人或背书人手中的背书,称为银行承兑汇票回头背书。银行承兑汇票回头背书一般被认为不影响银行承兑汇票的正常使用和权利,但有如下几种现象须引起注意:一、单纯的一手银行承兑汇票回头背书,即出票人给收款人,收款人又回给了出票人,从终点又回到了起点;二、出票人、收款人、背书人全部的关联企业;三、银行承兑汇票回头背书会导致持票人在行使银行承兑汇票追索权时,可追索的对象减少;四、银行承兑汇票回头背书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