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学生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预防各种特大家庭安全事故的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保护学生的人生安全,确保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遵守交通法规,学校及班主任特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如下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一、学校及班主任方:1、每学期以授课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和教育,提高学生的守法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杜绝交通事故发生。2、教育学生上、下学路途中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3、教育不满12周岁学生禁自行车上学、放学,已满12周岁的学生禁止驾驶机动车、电瓶车。4、教育、督促学生放学后按时回家,不准在公路两旁玩耍、游戏、骑车、爬车、溜滑板车等。5、通过多种渠道裕学生家长联系,了解学生校外遵守交通法规情况,通报在校情况,与家长携手共同教育学生。二、学生与家长方:1、家长是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家长是学生校外主要监护人,对学生上、放学及节假日期间的道路今天安全,要尽到教育、监管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学生家长或学生本人因各种原因,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意外今天安全事故时,由公安交通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根据《中小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概不负责。2、家长要提高安全意识,对自己孩子的安全负责任,不可松懈和儿戏,也不能存在侥幸心理。要经常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时时警示孩子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每日学生上学时应强调安全,以引起学生的重视,从而提高安全意识)。3、禁止不满12周岁学生骑自行车上学、放学。4、文明走路,上、放学途中做到靠右行走;不横穿公路,主动避让来往车辆,不闯红灯,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嘻戏、爬车;低年级的就学子女要家长亲自接送,以防意外。5、文明乘车,做到排队候车,有序上车,不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向车外抛撒石块、纸屑、果皮等物品,车辆停稳后方可下车。乘车时学生应索要车票,以利于处理和解决一些相关问题。6、任何学生坚决不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车辆。严禁学生乘坐农用车、货运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笼笼”车及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7、家长不得使用或租用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电动车、个人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黑车”来接送学生;对自发组织合伙租用车辆接送孩子上、放学的社会车辆,今天安全自行负责;不得一车接送多名学生或顺车接送他人孩子,以免造成事故给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8、家长在学校门口接送学生时,务必严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的管理规定,不要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学校门口或进入校园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9、增强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出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凡外出,须有家长裙子陪同,以防不测。10、有私家车的家长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重点做到“五不”,即不酒后开车;不疲劳驾驶;不闯红灯;不超速超载;不在大雾、雪天路滑时出车。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有效。由学校和家长各执一份,共同教育学生的交通安全。学生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其行为要对自己、对学校、对家长负责。学校(盖章):学生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学生(签名)班2017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