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诗经》原文+注释+译文+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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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诗经》原文+注释+译文+读解《诗经》概述《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共收入自西周初期至春秋中叶约五百年间的诗歌三百零五篇(《小雅》中另有六篇“笙诗”,有目无辞,不计在内),所以又称《诗三百》,与《尚书》、《礼记》、《周易》、《春秋》合称为五经。古者《诗》三百余篇,及于孔子,去其重……”(《史记·孔子世家》),据传为孔子编定。《“最初称《诗》,被汉代儒者奉为经典,乃称《诗经》,也称《诗三百》。他开创了我国古代诗歌创作的现实主义的优秀传统。《诗经》里的内容,就其原来性质而言,是歌曲的歌词。《墨子·公孟》说:“颂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意谓《诗》三百余篇,均可诵咏、用乐器演奏、歌唱、伴舞。《史记·孔子世家》又说:“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这些说法虽或尚可探究,但《诗经》在古代与音乐和舞蹈关系密切,是无疑的。《诗经》“六义”《诗经》“六义”指的是风、雅、颂、赋、比、兴,前三个说的是内容,后三个说的是手法。《风》、《雅》、《颂》三部分的划分,是依据音乐的不同。《风》包括15部分,大部分是黄河流域的民间乐歌,称作“十五国风”共160篇。《雅》分为《小雅》和《大雅》是宫廷乐歌,共105篇。《颂》包括《周颂》《鲁颂》和《商颂》是宗庙用于祭祀的乐歌和舞歌,共40篇。“风”的意义就是声调。它是相对于“王畿”——周王朝直接统治地区——而言的。它是带有地方色彩的音乐古人所谓《秦风》、《魏风》、《郑风》,就如现在我们说陕西调、山西调、河南调。国风·周南国风·召南国风·邶风国风·鄘风国风·卫风国风·王风国风·郑风国风·魏风国风·唐风国风·齐风国风·秦风国风·陈风国风·桧风国风·曹风国风·豳风“雅”是“王畿”之乐,这个地区周人称之为“夏”,“雅”和“夏”古代通用。雅又有“正”的意思,当时把王畿之乐看作是正声——典范的音乐。周代人把正声叫做雅乐,犹如清代人把昆腔叫做雅部,带有一种尊崇的意味。大雅小雅可能是根据年代先后而分的,也可能根据其音乐特点和应用场合区别而分。“颂”是专门用于宗庙祭祀的音乐。《毛诗序》说:“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这是颂的含义和用途。王国维说:“颂之声较风、雅为缓。”(《说周颂》)这是其音乐的特点。“赋”按朱熹《诗集传》中的说法,“赋者,敷也,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就是说,赋是直接铺陈叙述。是最基本的表现手法。如“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携老”,即是直接表达自己的感情。“比”,用朱熹的解释,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比喻之意。《诗经》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于变化。如《氓》用桑树从繁茂到凋落的变化来比喻爱情的盛衰;《鹤鸣》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来比喻治国要用贤人;《硕人》连续用“葇荑”喻美人之手,“凝脂”喻美人之肤,“瓠犀”喻美人之齿,等等,都是《诗经》中用“比”的佳例。“赋”和“比”都是一切诗歌中最基本的表现手法,而“兴”则是《诗经》乃至中国诗歌中比较独特的手法。“兴”字的本义是“起”。《诗经》中的“兴”,用朱熹的解释,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就是借助其他事物为所咏之内容作铺垫。它往往用于一首诗或一章诗的开头。大约最原始的“兴”,只是一种发端,同下文并无意义上的关系,表现出思绪无端地飘移联想。就像秦风的《晨风》,开头“鴥彼晨风,郁彼北林”,与下文“未见君子,忧心钦钦”云云,很难发现彼此间的意义联系。虽然就这实例而言,也有可能是因时代悬隔才不可理解,但这种情况一定是存在的。就是在现代的歌谣中,仍可看到这样的“兴”。进一步,“兴”又兼有了比喻、象征、烘托等较有实在意义的用法。但正因为“兴”原本是思绪无2端地飘移和联想而产生的,所以即使有了比较实在的意义,也不是那么固定僵板,而是虚灵微妙的。如《关雎》开头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原是诗人借眼前景物以兴起下文“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但关雎和鸣,也可以比喻男女求偶,或男女间的和谐恩爱,只是它的喻意不那么明白确定。又如《桃夭》一诗,开头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写出了春天桃花开放时的美丽氛围,可以说是写实之笔,但也可以理解为对新娘美貌的暗喻,又可说这是在烘托结婚时的热烈气氛。由于“兴”是这样一种微妙的、可以自由运用的手法,后代喜欢诗歌的含蓄委婉韵致的诗人,对此也就特别有兴趣,各自逞技弄巧,翻陈出新,不一而足,构成中国古典诗歌的一种特殊味道。《诗经》的作用《毛诗大序》中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但是诗与乐舞终将会分离,因为进入文明时代之后,艺术必然趋向于细化,因此诗歌便从歌辞中脱离出来,成为独立的文体。《诗经》中的乐歌,原来的主要用途,一是作为各种典礼仪的一部分,二是娱乐,三是表达对于社会和政治问题的看法。但到后来,《诗经》成了贵族教育中普遍使用的文化教材,学习《诗经》成了贵族人士必需的文化素养。这种教育一方面具有美化语言的作用,特别在外交场合,常常需要摘引《诗经》中的诗句,曲折地表达自己的意思。这叫“赋《诗》言志”,其具体情况在《左传》中多有记载。《论语》记孔子的话说:“不学《诗》,无以言。”“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可以看出学习《诗经》对于上层人士以及准备进入上层社会的人士,具有何等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诗经》的教育也具有政治、道德意义。《礼记·经解》引用孔子的话说,经过“诗教”,可以导致人“温柔敦厚”。《论语》记载孔子的话,也说学了《诗》可以“远之事君,迩之事父”,即学到事奉君主和长辈的道理。按照孔子的意见(理应也是当时社会上层一般人的意见),“《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意思就是,《诗经》中的作品,全部(或至少在总体上)是符合于当时社会公认道德原则的。否则不可能用以“教化”。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就孔子所论来推测当时人对《诗经》的看法,他们所定的“无邪”的范围还是相当宽广的。许多斥责统治黑暗、表现男女爱情的诗歌,只要不超出一定限度,仍可认为是“无邪”即正当的感情流露。第二,尽管如此,《诗经》毕竟不是一部单纯的诗集,它既是周王朝的一项文化积累,又是贵族日常诵习的对象。所以,虽然其中收录了不少民间歌谣,但恐怕不可能包含正面地、直接地与社会公认的政治与道德原则相冲突的内容。秦代曾经焚毁包括《诗经》在内的所有儒家典籍。但由于《诗经》是易于记诵的、士人普遍熟悉的书,所以到汉代又得到流传。汉初传授《诗经》学的共有四家,也就是四个学派:齐之辕固生,鲁之申培,燕之韩婴,赵之毛亨、毛苌,简称齐诗、鲁诗、韩诗、毛诗(前二者取国名,后二者取姓氏)。齐、鲁、韩三家属今文经学,是官方承认的学派,毛诗属古文经学,是民间学派。但到了东汉以后,毛诗反而日渐兴盛,并为官方所承认;前三家则逐渐衰落,到南宋,就完全失传了。今天我们看到的《诗经》,就是毛诗一派的传本。诗经中还出现了歌颂教师的篇目,极有可能是中国最早的歌颂教师的诗歌。(《菁菁者莪》)其中的“君子”即是指教师。虽然今人多认为是爱情诗,但证据不足。比如说,《诗序》中就提到了“菁菁者莪,乐育人也;君子能长育人才,则天下喜乐之矣。”从这里就很明显能看出这首诗歌真正的方向。《诗经》所反映的社会生活内容十分丰富,它包括天文地理,政治经济,祭祀典礼,战争徭役,定都建国,燕飨欢聚,狩猎耕耘,3采摘渔牧,君王贵族,将军大夫,君子淑女,农夫商贾,思妇弃妇,游子隐逸,初恋思慕,闺怨春情,幽期密会,洞房花烛,迎亲送葬,怀人悼亡,草木鱼虫,飞禽走兽,莺啼马鸣,风萧雨晦,波光山影,火山地震,祈祷祝愿,占卦圆梦等等,其信息量之大,文献价值之高,令人惊叹。可以说,一部《诗经》立体地再现了生存环境、事态人情,是当时社会生活的多方位、多角度的反映,其内容在世界古代诗歌作品中是独一无二的,远比印度的《吠陀》与基督教《圣经》中的诗篇要广泛得多。它的主题已不限于宗教性的,或仅仅表达一种虔诚的感情,它也不像荷马史诗只谈论战争与冒险,它歌唱的是人的生活,人的感情,用英国诗人华兹华斯的诗说:“卑俗的山歌俚曲,/现今日常熟悉的事情,/天然的悲苦和伤逝,/过去有过,以后还会有。”(选自《孤独的割麦女》)在如此自然,如此朴素,如此亲切地表现普通人民的心声和感情方面,很少有别的诗集堪与《诗经》相提并论。《诗经》的作者《诗经》的作者成分很复杂,产生的地域也很广。除了周王朝乐官制作的乐歌,公卿、列士进献的乐歌,还有许多原来流传于民间的歌谣。这些民间歌谣是如何集中到朝廷来的,则有不同说法。汉代某些学者认为,周王朝派有专门的采诗人,到民间搜集歌谣,以了解政治和风俗的盛衰利弊;又有一种说法:这些民歌是由各国乐师搜集的。乐师是掌管音乐的官员和专家,他们以唱诗作曲为职业,搜集歌谣是为了丰富他们的唱词和乐调。诸侯之乐献给天子,这些民间歌谣便汇集到朝廷里了。这些说法,都有一定道理。《诗经》详细目录风周南召南邶风鄘风卫风王风郑风齐风魏风唐风秦风陈风桧风曹风豳风雅鹿鸣之什南有嘉鱼之什鸿雁之什节南山之什谷风之什甫田之什鱼藻之什文王之什生民之什荡之什颂周颂·清庙之什周颂·臣工之什周颂·闵予小子之什鲁颂·駉之什商颂《诗经》的编纂者但是,究竟由谁将这些诗歌编纂成书的呢?迄今仍存在种种不同的说法。一说孔子删诗。把《诗经》的编纂之功归之于孔子一人。这种说法起源于汉代。《史记·孔子世家》载:“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于;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翻武雅颂之音。”《汉书·艺文志》说:“孔子纯取周诗。上采殷,下取鲁,凡三百五篇。”都认为是由孔子选定《诗经》篇目的。但是,持异议者提出一些反驳的理由:一,《史记》言孔子删诗,在自卫国返回鲁国之后,时年近七十。在此之前,孔子均称《诗三百》,可见在孔子中青年时期,《诗经》已为三百篇。二,《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载,吴国公子季札在鲁国观赏周乐,乐工们先奏十五国风,再奏小雅、大雅,最后奏颂,次序和内容基本上与今本《诗经》相同,其时孔子虚龄只有八岁,可见当时《诗经》已定型。三,周代各诸侯国之间邦交往来,常常赋《诗》言志。如《左传·定公四年》载,吴攻楚,楚败几亡,楚将申包胥到秦国朝廷请求援兵,痛哭七日七夜,秦哀公深为感动,赋《诗经·无衣》,表示决心相救,恢复楚国。如果当时《诗经》没有统一的篇目,赋《诗》言志就无法进行。那么,究竟由谁来编纂《诗经》的呢?一说王者采诗。《诗经》中诗歌的创作时间,上起西周初年,下至春秋秦穆公时,绵延五个世纪。创作的地点,几乎包括了整个黄河流域,加上长江、汉水一带,纵横上千里。怎样把众多的诗歌集中起来呢?早在汉代就出现了“王者采诗”的说法。《汉书·食货志》曰:“孟春之月(阴历正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刘歆《与扬雄书》说:“诏问三代、周、秦轩车使者,迪人使者,以岁八月巡路,求代语、童谣、歌戏。”都说由天子指派官吏坐车去全国各地采集诗歌,以便“王者不出牖户,尽知天下所苦;不下堂而知四方”(何休《公羊解4诂》)。一说周朝太师编定。今人朱自清认为,《诗经》的编审权很可能在周王朝的太师之手。他在《经典常谈》中指出,春秋时各国都养了一班乐工,像后世阔人家的戏班子,老板叫太师。各国使臣来往,宴会时都得奏乐唱歌。太师们不但要搜集本国乐歌,还要搜集别国乐歌。除了这种搜集来的歌谣外,太师们所保存的还有贵族们为了特种事情,如祭祖、宴客、房屋落成、出兵打猎等等作的诗,这些可以说是典礼的诗。又有讽诗、颂美等等的献诗,献诗是臣下作了献给君上,准备让乐工唱给君上听的,可以说是政治诗。太师们保存下这些唱本,附带乐谱、唱词共有三百多篇,当时通称作《诗三百》。各国的乐工和太师们是搜集-整理《诗经》的功臣,但是要取得编纂整体的统一,就非周王朝的太师莫属。《国语·鲁语下》有“正考父校商之名颂十二篇于周太师”的记载,正考父是宋国的大夫,献《商颂》于周王朝的太师。今本《诗经》的《商颂》只有五篇,很可能是太师在十二篇基础上删定的。由此看来,《诗经》应当是周王朝的太师编定的。《诗经》的整理各个时代从各个地区搜集来的乐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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