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解读2一、关于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一些常识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的性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以下简称“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教育部针对2000年以来未参加过院校评估的各类新建本科院校开展的评估,体现了国家在高等学校管理上的分类指导、分类评价的指导思想。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属于认证评估模式,所有新建本科院校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参加,通过评估引导并促进这批院校合理定位,改善办学条件,加强规范管理,完善校内质量保障体系,保证教学质量。2.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结论分类评估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种。经专家委员会审议和教育部审定:(1)“通过”并且认真落实了整改计划的院校,直接进入下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核式评估;(2)“暂缓通过”的院校,根据《整改计划》切实整改,一年内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整改验收复评。复评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核式评估;(3)“未通过”的院校,整改期一般为两年,同时将给予一定的招生限制措施。两年后重新接受评估中心组织的全面评估。重新评估仍然未获通过的院校,教育部将采取停止招生等限制措施。3.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单位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由教育部领导,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简称“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委教育主管部门要对学校的评建工作进行指导和支持。34.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依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简称“高等教育法”)为依据,具体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进行。5.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指导方针指导方针是:“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以评促建”就是以评估工作带动学校各项建设和发展;“以评促改”就是通过评估工作推动学校的改革与创新;“以评促管”就是要通过评估更新学校的管理观念,促进管理规范;“评建结合”就是将评估工作与学校的教学改革及长远的建设目标一并考虑,统筹兼顾,以评估促进建设,以建设提升评估,评建共进。“重在建设”指评估只是一个手段,而建设是关键,提高教学质量才是最终的目的。6.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区域经济社会需求与就业为导向,着力培养应用型人才;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推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促使学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保证。7.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主要目的努力实现“四个促进”:促进经费投入,促进办学条件改善,促进教学管理规范,促进教学质量提高。达到“三个基本”:教学条件基本达标,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保证。体现“两个突出”:一是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二是突出为地方(行业)经4济与社会发展服务。有效进行“一个引导”:引导新建本科院校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8.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对高校教学工作的主要作用一是促进教学思想、观念的转变;二是确保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三是加强对高校的宏观管理和规划;四是确立明确的办学指导思想;五是促进高校教学建设;六是提高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七是摸索和建立高校评估指标体系和操作经验;八是鼓励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探索。9.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评估方法采用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学校上传自评报告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教育部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审阅自评报告、分析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进校考察等方法。二、合格评估指标有关说明(一)新方案研制的总体界定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以下简称“合格评估方案”)适用于未参加过上一轮教学工作评估的各类新建本科学校(以下简称“新建院校”)。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为依据,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指导方针,以“促进经费投入,促进教学建设,促进管理规范,促进质量提高”为重点。通过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进一步加强国家对新建院校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与指导,推动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使新建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保证。3.合格评估方案的制定从新建院校的办学定位与发展需要出发,努力体现国家的教育方针及对新建院校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反映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规律及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走势与发展方向。合格评估方案强调新建院校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民族团结教育,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强调重视培养学生以区域经济社会需求和就业为导向,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应用型人才;强调要树立“办学以教师为5本,教学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和对学生的指导服务;强调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加强教学基本建设,认真开展评建工作。4.评估指标中“达到国家办学条件要求”或“基本要求”均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文件规定的限制招生的要求。5.二级指标的主要观测点是需要重点关注的方面,评价某二级指标时除考察主要观测点所列内容外,还要结合与其相关的其它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二)新方案研制的总体思路1.妥善处理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在保持评估方案基本稳定的基础上进行适当创新。新方案继续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指导方针,统筹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教学改革与教学规范、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形成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的关系。2.以“促进经费投入、促进教学建设、促进管理规范、促进质量提高”为重点,建立适应新建院校需要的评估指标体系。新建本科院校首要解决的问题是条件达标和管理规范的问题。因此,新方案通过建立以促进经费投入、促进教学建设、促进管理规范、促进质量提高为重点的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加强国家对新建院校教学工作宏观管理与指导,使新建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保证。3.引导新建院校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应用型人才。新方案强调学校应主动适应和服务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重视与区域经济社会及产业的合作育人,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在师资队伍建设、专业设置和结构调整、培养方案、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一系列环节上突出对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三)新方案的调整和变化1.注重考察领导能力和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把原“办学指导思想”改为“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增加“领导作用”和“人才培养模式”两个二级指6标,不仅考察学校是否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更侧重考察学校是否具有一支尊重教育规律、教育理念先进、管理能力和执行能力较强的各级领导班子,同时考察是否制定有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这对新建院校的建设和未来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2.注重建设一支符合新建院校办学定位的师资队伍。增加了“教育教学水平”、“教师培养培训”两个二级指标,侧重要求学校加强教师的培养,提出注重教学团队建设、带头人的培养,加强专业教师职业经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并特别提出应重视青年教师的培训和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引导新建院校建设一支具有发展后劲、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师队伍。3.注重考察地方政府对学校的经费投入。把原“教学经费”改为“经费投入”,不仅考查学校教学经费投入情况,还要考察政府(主办方)投入。拟根据国情采用“学校举办方(含政府、行业和民办高校投资者)生均拨款分别达到或超过上一年本区域(东部、中部、西部)平均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的概念,这样既有利于促进政府经费投入,又照顾到区域的实际差别。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公布的2007年全国教育经费公报的数据测算,如果使用“区域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平均值”这个指标,对西部11个省、自治区来说,有9个省、自治区没有达到标准;对中部10个省来说,有5个省没有达到标准;对东部7个省来说,有4个省没有达到标准。因此,总体看来,这个指标对我国大部分省、自治区加大高等教育投入有促进作用,对保持新建院校办学条件和质量、不断提高我国高等教育投入都具有重要意义。4.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在教学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方案的设计突出了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在师资队伍建设、专业设置和调整、培养方案、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的统领作用,把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应用型人才这一条主线贯彻始终,从而使指标体系的内在逻辑关系比较严密,既体现了“三个符合度”【学校培养目标(质量标准)符合社会、学生需要和国家规定的程度;学校实际工作状态符合学校确定的培养目标(质量标准)的程度;学校人才培养结果(毕业生)符合学校确定的培养目标(质量标准)的程度】的评估原则,又有利于新建院校办学定位和目标的实现。75.突出“以学生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将原方案一级指标“学风”改成“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设置“学风建设”、“课外活动”、“指导与服务”等二级指标。一方面强调从学校整体氛围和制度建设上改善学生的学习风气;另一方面强调学校应在学习指导、就业指导、创业教育指导、心理健康咨询等各个方面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指导和服务,充分体现了“以学生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6.重视实践教学和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对实践教学的要求有所提高,如要求50%的毕业论文(设计)要在实验室、工程实践和社会实践中完成,对人文社会科学专业和理工农医专业的实践教学的学分(学时)比例有适当的提高。对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要求贯彻在评估标准体系的始终,从办学思路到制定各主要教学环节教学质量标准,基本建立教学质量保证体系,要求明确具体。这样有利于与审核评估的衔接。7.不设“特色项目”和核心指标。鉴于新建院校的实际情况,新方案不设特色项目,但在办学定位、专业设置等相关的评估标准中,注重引导学校培育自身的特色。新方案不设核心指标,一是为了进一步简化评估的程序,规避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另一方面是因为作为合格评估,其指标应该是最低标准,高校都应该基本达到这些要求。8原方案、调研方案和新方案一、二级指标变化比较表原方案(2004版)调研方案(2010版)新方案(2011版)办学指导思想(学校定位、办学思路)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学校定位、领导作用、人才培养模式)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学校定位、领导作用、人才培养模式)师资队伍(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主讲教师)教师队伍(数量与结构、教育教学水平、教师培养培训)教师队伍(数量与结构、教育教学水平、教师培养培训)教学条件与利用(教学基本设施、教学经费)教学条件与利用(教学基本设施、经费投入)教学条件与利用(教学基本设施、经费投入)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专业、课程、实践教学)专业与课程建设(专业、课程与教学、实践教学)专业与课程建设(专业建设、课程与教学、实践教学)教学管理(管理队伍、质量控制)教学管理(管理队伍、质量保障)质量管理(教学管理队伍、质量监控)学风(教师风范、学习风气)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学风建设、课外活动、指导与服务)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学风建设、指导与服务)教学效果(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思想道德修养、体育、社会声誉、就业)教学效果(思想道德修养、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体育美育、校内外评价、就业)教学质量(德育、专业知识和能力、体育美育、校内外评价、就业)三、合格评估指标内涵1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二级指标:学校定位;领导作用;人才培养模式评估中心解读:办学思路是学校的顶层设计,学校领导是办学思路的策划者,因此,办学思路和领导作用对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办学思路不是虚指标,学校各项工9作都能反映办学思路,评估指标体系中的各项指标都应该是办学思路的支撑和印证。专家解读:学校的办学思路是学校的顶层设计,它对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办学思路不是抽象的,它是在长期办学过程中形成的,它具体体现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中,《合格评估方案》的各级指标都会与办学思路有关。考察一所学校的办学思路,不仅要看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