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教育基金会项目资助管理细则(“XX教育基金会”下文简称为“新教育基金会”)为了贯彻实践新教育精神,改变学生的生存状态、改变教师的行走方式、改变学校的发展模式、改变教育科研的范式,保证项目资助的公正、透明、高效,XX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新教育基金会”)特制定本项目资助管理细则。一、项目招标的基本原则新教育基金会面向学校和非营利组织进行新教育公益项目招标,遵循四项基本原则:1.促进新教育发展的原则,项目的内容须符合新教育精神,或丰富新教育实验的内涵,或促进新教育实验发展;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视招标过程的透明性,任何项目需通过递交项目申请书,经过预审、初评、中评和终评的流程,才能获得资助;3.项目资助将坚持雪中送炭的原则,优先资助面向弱势群体子女,如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创新型项目,优先资助为农村学校及城郊农民工子女学校开展公益项目和志愿服务的公益组织;4.资助项目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强调:(1)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项目实施中要遵循新教育基金会项目实施管理细则;(2)项目资金使用的效率,考虑经济性和效率性的平衡;(3)优先考虑推动志愿者参与服务的项目;(4)重视申请机构的能力建设;(5)尽可能地为所有有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提供竞争的机会。二、资助项目的范围新教育基金会资助的项目力图实现“四个改变”:改变学生的生存状态,改变教师的行走方式,改变学校的发展模式,改变教育科研的范式。从内容上划分大体有如下几类:1.以新教育六大行动为主要内容的项目,六大行动为:(1)营造书香校园:通过建设浓郁的阅读氛围、整合丰富的阅读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让阅读成为师生日常的生活方式,进而推动书香校园的形成。(2)师生共写随笔:通过教育日记、教育故事、教育案例分析等形式,记录、反思师生的日常生活,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生的自主成长。(3)聆听窗外声音: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报告会活动,充分利用校内外的各种教育资源,引导学生热爱生活、关注社会,培养学生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促进其多元价值观的形成。(4)培养卓越口才:通过讲故事、演讲、座谈、讨论、辩论等活动,使教师和学生愿说、敢说、会说,从而培养其自信心,形成终身受益的沟通和表达能力。(5)构筑理想课堂:通过创设一种平等、民主、和谐、愉悦的课堂氛围,将人类文化知识与学生的生活体验有机结合起来,追求高效课堂与个性课堂。(6)建设数码社区:通过加强学校内外网络资源的整合,建设学习型网络社区,让师生利用网络进行学习与交流,在实践中培养师生的信息意识与信息应用能力。2.以新生活教育理念为核心的综合性的教育项目:(1)以生命教育为核心的课程和项目,帮助学生认识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活,为成就人生打下基础,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2)以公民教育为核心的课程和项目,帮助学生认识自我,认识权利和责任,独立思考,合作行动,在实践体验中积累公共生活的智慧,促进社会主义小公民的成长。(3)以当代生活教育为核心的课程和项目,帮助学生积极关注生活,培养社会交往能力、领导能力、情绪管理能力、社交礼仪等当代生活所必需的软技能,促进儿童更好地关注生活,融入社会生活。(4)以城乡融合为核心的课程和项目,帮助流动儿童融入城市,帮助留守儿童积极面对生活,普及这部分儿童的监护人的家庭教育,发展他们的兴趣,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学习习惯,促进弱势群体儿童更好地适应社会,健康成长。3.专题项目(1)以教师专业发展为主要内容的项目,以专业阅读、专业写作、专业发展共同体等方式培养教师的敬业态度和专业素养,有效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丰富教师的教育生活。(2)以学校整体提升为主要内容的项目,帮助学校发展特色,培植校园文化,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提升学校整体的办学质量。(3)以宣传推广新教育理念、实践模式为主要内容的项目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杂志、网站、公益推广活动等形式宣传和推广新教育的项目和活动。4.研究类项目,以促进教育实践为主要目的的教育科研项目:(1)以新教育实验为主要研究内容的学术调研、著作出版、研讨会议、政策倡导等。(2)以科学有效地方式评估项目质量的评估项目。5.其他:如提升教师的项目管理能力、财务管理能力的能力建设项目,以及关注弱势群体子女教育的公益组织的能力建设项目等。三、项目申请者资格关注新教育发展的民间组织或公益性机构,具体条件如下:1.申请者应为正式注册的学校、民间组织和其他机构;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学生社团、教师或学者个人、草根公益组织等,可以以项目实施者的身份,寻求合作机构,与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机构联合申请。资助款须经由正式注册的机构接受、转拨,并出具正式的发票或经税务系统认可的财务收据;3.原则上不接收境外机构以及港澳台注册机构的申请。四、项目资金额度新教育基金会资助的项目分为三类:1、小额资助项目:资助资金在2千元(含2千元)至5万元(含5万元)之间的项目;2、大额资助项目:资助资金在5万元至20万(含20万元)之间的项目;3、特别资助项目:最高资助额不超过30万的项目。五、项目实施周期新教育基金会资助的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少于两个月,最长为一年,特别项目可以跨年度实施。对于一些优秀项目,实施完成后,可继续申请,新教育基金会将优先考虑,继续资助。六、项目的招标、申请与评审程序1.发标: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向社会发布项目招标信息。2.申请:有意申请的机构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的形式,按照新教育基金会的项目申请书模版填写和提交项目建议书和项目概要。(1)在新教育基金会网站上下载项目建议书、项目概要模板,按照模板提示要求,填写机构信息、项目基本信息、银行帐户信息、主要实施者履历等;(2)填写完毕后,连同机构的法人登记证书一起发给基金会指定的邮箱或地址。3.评审:(1)初评:新教育基金会秘书处项目评审小组对所有申请项目进行初评筛选,确定入围项目(数目为最终批准项目的150%)。根据需要,对入围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向项目评审委员会提交考察报告,作为评审依据。(2)中评:项目评审委员会对入围的大额项目和特别项目进行评审,决定候选项目(数目为最终批准项目的120%),递交新教育基金会理事会评定;(3)终评:新教育基金会理事会对候选项目进行评定,最终确定资助项目。4.资助额在5万元以下的小额资助项目,由新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审批,报理事会备案。七、项目审批时间1.小额项目:每年召开2次评审会议,分别于每年的3月1日至15日和9月15日至30日各举办一次秘书处评审会议确定小额项目;2.大额项目:每年召开2次评审会议,分别于每年的1月份和7月份各举办一次评审委员会会议确定大额项目。3.特别项目:理事会可根据需要另行召开特别项目评审会议,确定特别资助项目。八、项目申请截止时间新教育基金会全年接受项目申请(除审批会议之外的时间)。申请者须于评审会议前20日提交申请文件,以便基金会秘书处审核项目。申请书收取的截止日期分别为2月10日和8月25日(小额项目);以及12月10日和6月10日(大额项目);特别项目不设截止日期。建议申请者尽早提交项目,以便基金会秘书处有时间与申请者充分沟通交流。九、项目提交方式请申请者按照项目申请书模版,提交项目申请书,一般以电子版申请即可,如有书面材料,可另行邮寄。申请书请发至:,书面文件请邮寄或快递至:市区路号室,邮编:,电话:。基金会秘书处收到申请书之后,会发邮件或电话通知申请人。申请书无论评审通过或不通过,恕不退还,敬请谅解。十、项目的实施管理1.项目法人负责制:项目通过评审获得资助后,受助机构法人代表为项目法人。对于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公益组织,由接受、转拨资助款的正式公益组织或相关机构负责人为项目法人。新教育基金会将与受助机构签署《项目资助协议书》。2.资助资金的拨付:(1)资助资金的原则:资助资金按6:3:1的比例分3次拨付,即第一次拨付资助资金的60%,第二次拨付30%,第三次拨付10%。小额资助项目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拨款时间、次数及比例。(2)拨付的时间:第一次资助资金的划拨:资助协议签署后,在项目实施前,拨付资助总额的60%;第二次资助资金划拨:项目完成一半以上的计划内容后,执行机构向新教育基金会提交中期报告以及财务报表,通过新教育基金会检查评估合格后,拨付30%的资助资金;第三次资助资金划拨:项目全面完成后,执行机构向新教育基金会提交项目完成报告以及财务报表,通过新教育基金会验收合格后,拨付10%的资助资金。(3)新教育基金会有权监督和检查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用或通过其他非法手段侵占、不当使用项目资助资金。3.项目进展报告:新教育基金会提供《新教育基金会项目实施管理细则》给项目实施者,项目实施者须严格按照管理细则,提交项目阶段报告,如实汇报项目的进展情况。十一、项目的评价与检查1.项目的评估:新教育基金会将聘请有关专家或独立评估机构,对项目进行第三方独立评估,项目的质量以第三方独立评估报告为基本依据。2.项目执行机构应制定严格的项目管理制度,认真履行项目协议,对于项目实施中发生的影响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应及时向新教育基金会反映。3.月报制度:收到资助资金后,至项目执行完毕期间,项目执行机构必须每月向新教育基金会提交资助资金使用情况报告。4.项目的检查:项目检查分为中期检查和竣工检查以及不定期检查:(1)中期检查:在收到项目中期报告后,新教育基金会根据需要对项目实施的检查。(2)竣工检查:项目完成后,执行机构向新教育基金会提交自查报告和申请验收报告,新教育基金会对项目实施的检查。(3)不定期检查:新教育基金会根据项目进行情况以及在日常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对项目进行不定期的检查。5.项目执行机构必须积极配合和支持专家或评估机构的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专家或评估机构正常行使权利和开展工作。6.对于发现问题或收到举报的项目,新教育基金会将委托有关单位对其进行审计。7.项目的奖惩:新教育基金会根据项目实施质量,对有关机构和个人予以奖惩。(1)奖励:设立“新教育公益项目奖”,对于优秀项目及其执行机构和个人进行表彰。同时,优先考虑获奖机构后续的投标项目。(2)惩处: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资金使用、项目质量等问题时,将采取追回资金、取消机构投标资格、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措施。8.新教育基金会工作人员以及聘请的专家、志愿者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在项目前期的考察、评审和中后期的检查验收工作期间,所需食宿、交通、劳务报酬等费用全部由基金会承担。投标机构、执行机构不得向有关人员送礼、请吃,或采取其他不正当的行为影响项目评审、评估的公正性。一经发现,将取消相关机构的申请资格;基金会有关人员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将追究责任,严重的将受到包括辞退、解聘在内的处理。十二、附件新教育基金会资助项目管理流程图新教育基金会资助项目管理流程图资助项目申请流程说明:1.申请机构向新教育基金会提出申请意向,或者新教育基金会公开招标,通过基金会秘书处项目评审小组预审,申领、填写、提交项目申请书;2.基金会秘书处项目评审小组接受申请人申请,并进行初评,对项目申请人及其背景进行考察,并与项目申请人沟通交流,筛选出入围项目,数量为最终资助项目的1.4倍;3.初评通过,项目评审小组向项目申请人提出进一步修改意见;4.提交修改后的申请书,由项目评审委员会从入围项目中,选出候选项目,数量为最终资助项目的1.2倍,中评通过;5.提交项目申请书终稿,理事会确定最终资助项目;6.终评通过,申请机构和新教育基金会双方签署资助项目协议;7.向项目申请人项目管理条例及第一笔项目资金(60%),接收资金,开具收据;8.项目申请人在实施过程中,按照项目管理条例,每月提交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报告;9.项目评审小组对实施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查和考察,并对部分项目提出整改意见;10.项目实施中期,项目申请人提交中期报告,项目评审小组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11.审核通过,发送第二笔项目资金(30%),接收资金,开具收据;不通过,则整改;12.项目继续实施,按条例提交自我评估报告和申请验收报告;13.项目评审小组对实施项目进行竣工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