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货运协议甲方(托运人):合同编号:签订日期:乙方(承运人):签订地点:本合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基础,在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本着保证双方权益、平等互利、公正、公平的原则,自愿订立本合同。一、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二、运输方式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方的《发货单》为准,所签定的《发货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三、甲方的义务1、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时间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运费。四、乙方的义务1、按照《发货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并要求指定的收货人在《发货单》“客户签收联”上签字盖章,交还甲方。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3、运输途中除不可抗力之外发生的一切逾期运达、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所造成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乙方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开具:□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无发票。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1、运费按双方约定价格执行。2、为保障货物安全运达,甲方与乙方运输费用实行月结的方式执行,作为甲方的货物安全保证金。甲方在货物安全抵达目的地,且双方不存在争议的前提下,应在次月的5日—8日与乙方结算上月运输费用。3、《发货单》的“客户签收联”作为乙方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与发票共同作为运费结算缺一不可的凭证。4、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支付运费。六、赔偿责任1、乙方在承运的货物之前,须对货物进行数量验收,并在《发货单》上签字确认,乙方须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安全、如数运达;货到现场后,要求收货方现场验收数量,如发现数量与《发货单》不符,短缺的部分由乙方承担。2、运输过程中非因自然灾害的不可抗力发生货物逾期运达、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发货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发货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与收货方达成的协议价格赔偿。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3、乙方承诺运输的最晚时限为年月日,若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的交付地点,则按该批货物运输费用的一半进行罚款,最低额度不得低于100元。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4、若因发生自然灾害的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如乙方未主动向甲方提出,甲方所有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七、合同纠纷解决方式若发生纠纷,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未果时,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其他1、若因单方违约时,对方有权终止合同。2、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签字盖章有效。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利的原则协商处理,双方如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安徽泰升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乙方:法人代表:冯魏法人代表:地址:池州市江南集中区凯投工业园A11地址:电话:0566-电话:传真:传真:开户行:开户行:帐号:帐号:税号:税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