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评估准入、管理制度(初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稳定供应商队伍,建立长期互惠合作的供求关系。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供应商进行确定、评价过程实施控制,建立健全供应商管理机制,发展和培育供应商,保证采购工作有序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管理工作。第三条相关术语及定义1、供应商:提供产品、服务的组织或个人。2、供应商分类如下:类表代码具体说明或介绍试用供应商C经资质审查合格,具备向公司提供原料、产品或服务的资格,尚未合作或首次合作存在问题但不严重,有意再次试用的供应商。合格供应商B与公司合作过,经评审为合格的供应商。战略合作伙伴A行业知名公司且经评定为合格供应商,经长期多次合作,与我公司在发展战略上共同进退。不合格供应商D经资质审查不合格或评审委不合格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E在采购或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严重违约等行为的供应商。第二章供应商的评估与选择第四条供应商评估与选择的工作程序第五条推荐供应商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工作计划及基本要求,推荐相关供应商。供应商推荐分以下情况:1、公司所有员工根据个人掌握信息推荐新的供应商。2、根据业务计划需求,提交请购计划时一并推荐相关供应商。3、业务员根据业务计划需求,从供应商资料库中推荐供应商。4、有业务员通过各种渠道选择、提供、推荐供应商。第六条汇总供应商、采购信息采购员负责汇总采购信息,并推荐相应供应商。且在购置单上表明供应商类别代码。并在供应商管理库中填写相关信息。第七条供应商考察供应商考察主要考察试用供应商(C类)、新推荐供应商。业务员根据采购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并结合对供应商考察,填写“供应商评估表”。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应推荐供应商汇总信息供应商考察供应商审批确定供应商,进行合作供应商评价确定供应商类别,完善资料库完成注明原因。第八条供应商审批根据供应商得分,计算出其综合得分。供应商得分为70分以上,列为初选供应商。评审结果经总经理批准后,备案确认供应商名单。第九条确定供应商,进行合作确定供应商名单后,业务员根据规定、采购情况通过询价、评估、招标等多种途径确定本次采购的供应商,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执行采购活动,完成采购过程。第十条供应商评价1、采购活动完成后,根据采购过程,对供应商进行商业评价;联系使用客户,对采购物资进行质量评估。最终完成供应商综合评价报告。2、根据供应商综合评价报告,根据供应商评价标准归入相应的供应商种类中。第三章供应商资料库的建设与维护第十一条供应商资料库进行动态管理,每次评估后,由部门内勤根据审批结果对供应商资料库进行刷新,同时记录评估过程记录及其他有关记录6个月以上。第十二条公司内勤负责供应商资料库的建立和维护。根据每月10号、20号、30号业务员提交本月已完成的购置单和评估记录,每月8号前完成供应商资料库的更新。第十三条供应商资料库能够满足,业务员需求。随时调取正确的供应商资料。第四章供应商违规的处理第十四条黑名单供应商在采购或合同履约过程中,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将其列入黑名单供应商,永不采用。1、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骗取供应商入围资格或谋取中标的。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合同的。3、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的。4、围标、串标。5、提供伪劣、不合格产品或服务质量恶劣的。6、向采购人员、招标人员、评委等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第十五条不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在有其它供应商选择前提下,不能参加公司的采购活动。若要参与公司采购,需重新接受考察、评审。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本公司制定,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内勤负责修订和解释。第十七条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并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