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渣废物销售协议委托方: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己内酰胺项目筹建处(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天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灰、渣废物处理的有关事宜于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内容1、甲方拟将其在项目建成后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灰、渣废物。销售给乙方进行无害化处理。2、乙方拥有灰、渣废物处置相关资质和处置能力,对甲方在项目建成后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灰、渣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使之达到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之要求。二、费用及结算办法依据生产时的市场行情对灰、渣废物进行定价。结算办法:款到发货。三、运输及管理1、甲方应将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灰渣废物集中存放于安全、环保且便于乙方运输之地点,并负责车辆的进出厂及装车。乙方按要求办理进出厂区手续;2、乙方应根据双方商定的运输时间、运量和线路,及时清运甲方储存的灰渣废物,并要求承运方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运输及处置安全、环保。四、协议期限:自2011年9月26日至2015年9月26日五、协议变更、续签和解除1、本协议的任何修订、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协议作出。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方或乙方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移给第三方,如确需转让,应经甲、乙双方协商解除本协议。3、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经续签后本协议继续有效。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协议:(1)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经双方协商一致;(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3)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本协议不能实现。六、违约及赔偿1、本协议一经签定,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自义务,既构成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2、违约方应赔偿因违反本协议致使对方造成的的经济损失。七、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诉讼管辖法院为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八、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