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用工劳动合同书甲方: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等级:在川通讯地址:邮编:乙方:性别::居民:家庭住址: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乡镇村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年月日到年月日)。()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二、工作容和要求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为。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条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第五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第六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第七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四、工资保险待遇第八条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或每月)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日(或每月)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元。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应在每月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合同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第九条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十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纪行为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一)在试用期的;(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十三条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六、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第十四条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符合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甲、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部发[1995]223号文件给对方以赔偿。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向工程所在地(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鉴证单位鉴证日期:年月日使用说明一、本合同书供建筑业企业(含部属在川建筑企业、省外入川建筑业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二、建筑业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约定的容,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第一条中,双方在约定的事项前括号画√,并填写日期。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三、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