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岳阳市困难职工档案清理及精准识别操作指南为进一步规范困难职工档案,精准帮扶困难职工,夯实解困脱困工作基础,根据《湖南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的精神和要求,经市总党组研究决定,对全市困难职工档案进行全面清理,并制定操作指南如下:一、已建困难职工档案清理范围(一)注销的范围(将档案予以注销)1、建档对象已经死亡的;2、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已经调离本单位的;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建立档案,已经超出领取期限的;4、已经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二)脱困的范围(将档案列入脱困档案库)1、因子女上学致困建档,受助家庭子女已毕业就业;2、因家庭成员下岗失业致困建档,受助家庭的下岗失业成员已上岗稳定就业6个月(经3次推荐就业却无正当理由拒绝上岗就业的予以注销);3、因病致困建档,受助家庭病人已治愈(死亡的予以注销);4、因意外灾害建档,受助家庭已恢复常态、人均可支配收入已不符合建档条件;5、因职业技能培训建档,已完成培训并就业的;6、当地工会经集体研究确定且得到上级工会认可应列入脱困的原建档困难职工家庭的档案。-2-(三)一票否决的范围(将档案列入脱困档案库)1、拥有2套(含)以上住宅的;2、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3、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4、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二、新建困难职工档案标准(一)计算公式A公式(家庭人均收入)=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总人口B公式=(家庭可支配收入-致困造成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C公式=(家庭可支配收入+投资性财产+储蓄-致困造成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注:家庭人均收入=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总人口;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缴纳所得税-社会保障支出。家庭总收入包括工薪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如利息、红利、房租收入等)、转移性收入(如养老金、离退休金、社会救济收入等)。引起家庭困难因素的必要支出费用是指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由本人供养的直系亲属)患病、子女上学、残疾、重大意外灾害等造成的支出费用,不含日常生活支出。家庭总人口原则上以户籍为单位且常年共同生活的人口计算。市城区低收入标准为1430元/月/人;市城区低保标准为480元/月/人。(二)计算方法1、全总级档案-3-以市城区的低保标准和低收入标准为参考依据,家庭可支配收入减去家庭困难必要支出费用,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困难职工家庭,建立全总级档案。⑴A公式<480元,连续6个月时间,未纳入低保的;⑵A公式<480元,已纳入低保仍然困难的;⑶A公式<1430元,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满足B公式≤480元的;⑷A公式<1430元,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且满足B公式≤480元的;⑸A公式1430元,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且满足C公式≤480元的;⑹加入工会组织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务工地标准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农民工家庭,但家庭主要成员常年在家务农且已纳入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的不得重复纳入。已建档的,予以删除;不能删除的,列入脱困档案库。2、省级档案:B公式≤720元。3、市级档案:B公式≤960元。三、清理步骤(一)初步清理。由困难职工所在基层工会对已建档困难职工信息进行初审,符合注销范围的予以注销。2018年已经录入帮扶系统的困难职工,不符合条件的全部列入脱困档案库。分配了帮扶系统帐号的单位直接进入帮扶系统初审职工信息,在注销或列入脱困库前向当地职工服务(帮扶)服务中心报备;没有分配帐号的单位,由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将该单位已建档职工信-4-息提供给基层工会。(二)入户核实。困难职工所在基层工会根据工会帮扶系统中困难职工名单深入职工家庭入户核实其家庭成员、家庭收入、住房、家庭条件、致困原因等情况,组织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重新填写《困难职工家庭建档申请审批表》(附件1)、《岳阳市困难职工档案表》并提供困难证明材料,且签字承诺接受上级工会对其工资收入、车辆、房产等信息的审核。(三)公示上报。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经基层工会集体研究同意后在单位或社区内公示规定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基层工会在申报审批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并盖章,将申请审批表、档案表、证明材料、公示情况等报所属职工帮扶(服务)中心。(四)联合审核。市县两级总工会根据基层上报情况,联合教育、民政、公安、国土等部门,对困难职工的家庭收入、房产、车辆、金融资产等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通报给基层工会,由基层工会通报给职工本人。(五)更新信息。经过层层审核,当地服务(帮扶)中心通知各基层工会将不符合条件的原建档困难职工档案予以注销或列入脱困档案库,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信息及时录入到《岳阳市困难职工困难情况汇总表》。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档案4月底前录入到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四、完善基础台账1、基层工会在清理以及新建困难职工档案时,必须有如下基础台账:-5-⑴《困难职工家庭建档申请审批表》(附件1)。⑵《困难职工档案表》(附件2)。⑶困难证明材料。①户主身份证及家庭所有成员户口本复印件;②户主和家庭成员近一年的工资收入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③低保家庭的,提供低保证明(民政部门近一年内盖章审核);④因病致困的,提供二级以上医院的医疗诊断书复印件,近一年自付费用票据复印件;残疾致困的提供三级以上伤残证复印件;⑤意外致困的,提供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的证明和费用支出票据复印件;⑥子女上学致困的,提供上学证明材料(学生证或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⑦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离婚证或死亡证明复印件;⑧其他证明材料。⑷公示证明(附件3)。岳阳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2018年4月5日-6-附件1困难职工家庭建档申请审批表困难救助申请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有无低保□有低保□无低保身份证号码致困原因□家庭收入低□因病致困□意外致困□子女上学工作状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家庭主要困难情况本人承诺本人承诺以上所填情况皆真实,愿意接受审核。若隐瞒或弄虚作假,自愿承担责任。承诺人(签名)年月日入户核查人员意见入户核查人签名:年月日单位工会或社区工会初审意见(公章+审签人签字)年月日市/县工会帮扶中心入户复核人员意见入户复核人签名:(公章+审签人签字)年月日市/县工会帮扶中心审核意见(公章+审签人签字)年月日7附件3困难职工公示(样式)根据《湖南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我单位工会对已纳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名困难职工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致困原因重新进行了核实,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各位会员如有异议的,请在年月日前向本单位工会反映。公示内容申请人家庭成员(人数)申请人月均收入(元)家庭月人均收入(元)致困原因单位工会联系人:举报电话:工会委员会(章)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