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历史文化及餐饮文化一、简况地理:马来西亚地处赤道,位于东南亚的心脏地带。全境被南中国海分隔成东马来西亚和西马来西亚两部分。南有新加坡、印度尼西亚,北与泰国接壤。面积:马来西亚全国总面积为330,435平方公里。(马来西亚半岛面积为131,585平方公里;砂捞越州为124,450平方公里;沙巴州为73,711平方公里)。沙巴、砂捞越与马来半岛东海岸之间的距离约为1000公里,中间隔着南中国海。海岸线全长5,000公里。通常将马来半岛上的11个州成为西马,沙巴和砂捞越州统称为东马。人口:马来西亚是个多元种族的国家,分为土著人、马来人和非马来人三种。随着经济的发展,马来西亚的人口迅速增长,1992年人口统计资料表明,马来西亚人口达到21,885,200。其中马来人约占58·4%、华人占26·4%、印度人约占7·6%,其他种族占3·2%。东马人口中,砂捞越的土著民族以伊班族为主,沙巴以卡达山族为主。马来西亚政府的目标是到2095年人口增加到7千万。语言:马来语为马来西亚国语。1967年,当议会通过《国家语言法令》后,马来语就被宣布为马来西亚官方语言,各族语文可自由运用和发展。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普遍在商务活动中得到使用。马来西亚一些华人使用的语言和方言有华语、福建话、广东话、客家话、潮州话和海南话。印裔的语言为泰米尔语、印地语、乌尔都语等。教育:6-11岁接受全日制免费教育的占总人口的96%,12-14岁的占68%。然而,在15-16岁的年龄组中,接受全日制的仅占33%。在下列9所大学学习的学生约40,000人;1、马来亚大学;2、马来西亚国民大学;3、马来西亚理科大学;4、马来西亚农业大学;5、马来西亚北方大学;6、马来西亚技术大学;7、国际伊斯兰大学、8、马来西亚砂捞越大学和9、马来西亚沙巴大学。历史简况:马来亚联合邦在1957年8月31日脱离英国的殖民统治而宣告独立。1963年9月16日马来西亚正式成立,包含马来半岛11个州,加上沙巴、砂捞越和新加坡。不过,新加坡在1965年8月9日宣布脱离马来西亚,成为独立的共和国。因此,马来西亚现由马来西亚半岛的11个州和沙巴、砂捞越州一起共13州组成。马来西亚实行君主立宪政体,同时维护议会民主。最高元首是国家最高代表,每5年由各周统治者选出。国会分上、下两院。下议院议员是从每5年举行一次的全国普选中选出,上议院议员则是由最高元首委任。行政区域:马来西亚的行政区域划分为13个州和两个直辖区。13州为柔佛州、吉打州、吉兰丹州、森美兰州、彭亨州、霹雳州、玻璃市州、雪兰莪州、丁加奴州、马六甲州、槟榔屿州(均位于马来半岛)、沙巴州、砂捞越州(东马)。两个直辖区是吉隆坡和纳闽联邦直辖区。主要城市:吉隆坡是马来西亚的首都,位于巴生河和鹅麦湖交汇处,面积243.65平方公里,人口约115万(1995年)。“吉隆坡”的马来语含义是低洼潮湿的泥河口。1880年,英国殖民当局选定吉隆坡为雪兰莪州首府。1895年,马来联邦也选定吉隆坡为首都。1974年2月,吉隆坡从雪兰莪州分离出来,划为联邦直辖区,专为马来西亚首都。自70年代以来,吉隆坡已迅速发展成为美丽、整洁、繁荣的现代化都市,是马来西亚政治、经济、商业、文化中心。马六甲为马六甲州首府,位于马来半岛西南端,滨马六甲海峡,马来西亚主要港口之一。马六甲是马来西亚最古老的城市,由来自苏门答腊的逃亡王子拜里米苏拉创建于1400年,曾是满刺加王国的都城,也是东西方贸易的枢纽和伊斯兰教的传播中心。马六甲在历史上与中国联系密切。明朝同满刺加王国的政治、贸易有很大发展。郑和七下西洋,五次驻节马六甲。1405年明成祖封拜里米苏拉(PARAMESWARA)为满刺加国王,并赠予诏书和诰印。1411年至1433间,拜里米苏拉及其子孙曾多次访问中国。槟城文化与艺术:马来西亚拥有5种文化,亦即:伊斯兰教文化、中华文化、印度文化、西方文化和土著文化。马来西亚国家文化的基础是马来文化。在国家文化形成的过程中,伊斯兰教是一重要因素。其他被认为适合的文化可被接纳为国家文化。马来西亚社会的多元特征,表现在饮食、服饰和建筑风格上也是很有意义的。不同的服饰使得马来西亚人的生活丰富多彩,而表现在饮食上也是一样,从特别辣的菜肴,到中餐、西餐,一应俱全。不同的建筑风格也展示了马来西亚的多元民族特征。马来西亚尊重彼此的信仰、文化和宗教节日,主要节日有开斋节、华人的春节、圣诞节等。传统的音乐、戏剧和舞蹈仍在得以生存并发扬光大。文学:马来西亚的现代文学是以在该国存在的四种主要语言而存在。由于马来语和英语是该国被全体社群所广泛使用和理解的两种语言,因此,这两种语言就是该国文学的合法工具。文学未来的发展依赖于马来语。马来语文学不但丰富,而且历史悠久。马来西亚政府决心通过马来语作为媒介语来发展马来西亚文学。宗教:马来西亚作为多元民族国家,每个民族信奉不同的宗教,主要有伊斯兰教、佛教、道教、印度教和基督教。联邦宪法规定,伊斯兰教为马来西亚正式宗教,但信仰自由。在柔佛州、吉打州、吉兰丹州、森美兰州、彭亨州、霹雳州、玻璃市州、雪兰莪州和丁加奴州,统治者即是该州伊斯兰教首领。马六甲州、槟榔屿州、沙巴州、砂捞越州、吉隆坡和纳闽联邦直辖区的最高元首即为伊斯兰教首领。最大的民族马来族为穆斯林,华人、印裔和巴基斯坦后裔也有穆斯林。华人主要为佛教徒或道教徒。有的华人同时信奉几种教,如:佛教、道教和儒教。印裔主要信奉印度教,也有锡克族。有的华人、印裔以及沙巴和砂捞越州人信奉基督教。节假日:马来西亚人享有多种节假日,这反映了该国多元宗教特征。穆斯林的三大节日是开斋节、哈吉节和穆罕默德诞辰日。华族的节日有春节、中秋节。印裔的节日有屠妖节。二、文化政策马来西亚主要由马来族、华族和印度族三大民族组成,是一个多元种族、多元文化、多元宗教的国家。起草和实施国家文化政策对于马来西亚这个发展中的、有着不同风俗和传统的多元民族国家来说是必要的,这个政策就是创造一个团结的国家并在国际上维护国家的特征。文化的发展对于社会进步的贡献意义重大。马来西亚政府通过执行国家文化的努力来更进一步加强多元民族结构。文化,特别是国家文化的发展和扩大将有利于作为国家主要产业--旅游业的推广,从另一方面来看,旅游有助于提高本地文化的意识。因此,1987年成立文化旅游部就是发展文化和旅游的重大举措。创建马来西亚国家文化的努力旨在达到三个目标:通过文化加强国家团结,发扬并保持国家特征,丰富和提高生活素质,使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一致。政府努力塑造以马来文化为基础的国家文化,重视马来语的普及教育。1971年,马来西亚政府在马六甲召开第一次国家文化大会。在这次国家文化大会上产生了国家文化三大原则。这三大原则就是:1、国家文化必须以本地区土著文化为核心;2、其他文化如果恰当与适合的可以被接纳为国家文化;3、在国家文化建设中,回教应成为重要的部分。文化艺术旅游部是负责执行国家文化政策与战略的主要政府机构,其职能是促进文化和旅游业的发展,同时还规划、协调、评估其政策与计划。此外,其他部门,如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各部与司局,私营和文化机构对文化和旅游的发展均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文化艺术旅游部推出各种活动来保存、推广和发展传统文化和当代艺术,包括音乐、戏剧、民间体育项目和自卫艺术。在“国际文化交流计划”下,在外国艺术团组访问马来西亚的同时,派遣艺术团组在国外演出。马来西亚目前与27个国家签订了文化协定。文化艺术旅游部也参与文化新闻委员会举办的各种活动。三、政府和官方文化机构文化艺术旅游部(MINISTRYOFCULTURE,ARTSANDTOURISM)马来西亚文化艺术旅游部简称文旅部,是其政府25个部署之一。现任部长拿督沙巴鲁丁·吉;副部长拿督邓育桓;政务次长拿督阿卜杜尔·拉赫曼和秘书长哈齐·加利德·伊斯迈尔(主持日常工作)。该部设立于1964年。前身为文化青年体育部,1971年,文化青年体育部分为三大独立部门。1987年5月,内阁改组,将旅游部门并入文化部,1990年10月,该部改名为文化艺术旅游部。部长由总理指名、经最高元首任命。部内设文化司、旅游司、发展司、行政司等部门。它的主要任务是发展和介绍马来西亚国家文化,促进民族团结,发展旅游业,促进国民经济。马来西亚近年来非常重视发展旅游业。1990年曾举办国第一个马来西亚旅游年,收益甚丰。1994年又举办第二个旅游年,发展无烟工业,以文化促旅游,用文化赚取外汇,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为此,马来西亚文旅部制定了6项职能:1、计划、维护和监督国家文化的实施;2、制定和监督与文化、艺术和旅游业相关的方针政策;3、设立并监督下属部门的机构;4、在总体方针政策下,拟定文化、艺术和旅游业的发展计划;5、实施、协调和监督文化、艺术和旅游业的发展计划;6、总结和检查文化和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计划的实施情况。马文旅部下设文化司,专门负责政府文化事务,其主要职责是发展和介绍国家文化。文化司下设机构有:国际处、促进文化发展处、计划协调处及文化遗产保护处等。全国各州政府机构设有文化局,负责各州的文化事务,隶属各州和文化部双重领导。文化局的官员大多由文旅部派遣。旅游局下设政策规划研究处、基础设施处、文物保护及项目处。国家艺术学院国家艺术学院(NATIONALARTSACADEMY)成立于1990年,是马来西亚唯一由政府开办的艺术研究机构,隶属文化艺术旅游部管辖。该学院的宗旨是为了培养有技术、有知识的表演艺术、从事研究以及艺术管理方面的人才。该院提供四年、全日制学位课程:戏剧、舞蹈、音乐的表演及剧本创作课程。马来西亚国家电影发展公司(NATIONALFILMDEVELOPMENTCORP.MALAYSIA)马来西亚国家电影发展公司的前身是1980年7月26日成立的国家电影发展委员会,是马来西亚管理全国电影事业的领导机构,1981年6月1日为促进马电影业的发展而建立,属新闻部领导,由董事会管理,现任董事主席是阿卜杜尔·萨马德·伊德利斯。日常行政由总监负责,下辖三个处,分别负责行政与财政、审查、研究与发展。现任总监是穆罕默德·谢礼夫·艾哈麦德。为指导工作,交流经验,该局从1986年开始创办定期刊物《国家电影发展局简报》。国家电影发展局负责贯穿新闻部关于发展电影业的方针、政策,协调全国电影的生产、发行、放映,并提供给厂家适当补贴和奖励,但不能以直接或间接的任何形式参与影片制作。国家电影发展局负责审定各电影厂家拍摄的影片,提供技术服务,培训电影工作者,从事研究、开展对外联络活动等方面的工作。国家电影局(NATIONALFILMMALAYSIA)马国家电影局是政府制片单位,于1946年在吉隆坡成立,原名“马来亚电影小组”,1965年8月24日改现名。总监是莎哈鲁姆·莎哈班。该机构属新闻部领导,下设生产、技术、行政、实验等四个部门。内有先进电影设备、录音棚、摄影棚、实验室等。该局主要任务:1、制作故事片、新闻片、广告片;2、向独立制片公司出租电影设备等;3、译制外国影片或打印外文字幕;4、向广播电视台提供影片;5、开展对外业务,出口本国影片。该机构有长期经营和摄制影片的基础,有许多长期从事电影事业,有一定经验的电影工作者。除了自己摄制影片外,该机构也为新闻部,国家电视台和其他政府部门生产影片,同时为私人机构提供电影服务和专业咨询。马来西亚电影审查委员会(FILMCENSORSHIPBOARDMALAYSIA)电影审查委员会是政府机构,直属内政部领导。1966年7月成立于吉隆坡,1974年改组。现由60人组成,领导核心由包括主席在内的10余人组成。所有成员均由国家元首任命。下设起诉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的主要任务:1、审查国内外电影、电视、录像;2、负责处理影视商的投诉;3、裁决有争议的影视片。所有进出口影片须经该局审查方可发行,审查规定非常严格。凡是违反国家政策、过分宣扬暴力、色情、吸毒、损害男女道德的电影、电视、录像均不予通过。禁止上映宣传共产主义的影片。审查费:故事片按米数计算,每100米7·70美元。录像按时计算,每小时7美元。复制每小时3美元。语文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