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装饰工程项目合作协议书甲方:重庆港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办公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广州市美星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办公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甲乙双方合作就共同承建协信集团在重庆市范围内开发所有地产房屋室内装修工程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1、工程名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2、发包人:重庆协信控股集团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工程地点:4、装修工期:日历天5、工程造价:元(中标价),最终以甲方与协信集团办理结算书所确认的工程总造价为准。6、承包范围:以甲方与协信集团所签订的《项目装修工程合同》的承包范围为准。二、合作原则甲乙双方并共同投资、共同管理,共同盈利等原则,经双方友协商决定共同成立项目部,共同成立项目专用帐户,由乙方现金出资伍百万作为项目启动资金,用于项目装修工程所需的原、辅材料采购和人工工资以及组建项目部等。由甲方负责管理装修项目专用账户,乙方有权随时查阅项目专用账户,甲方承第2页共6页诺保证工程项目所需的资金需要,乙方投入五百万项目启动资金后,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资金缺口,由甲方负责筹集,并承担相应责任;且双方约定:所有工程项目前期投标费用及签订主合同所交纳的保证金、工程合同总额10%的向协信购买房屋的款项不在专用帐户项目启动资金中支付,由甲方自行负责垫资支付。三、投资款管理及利润分配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后,以甲方现成的农业银行重庆大世界分理的账户作为本项目工程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甲乙双方明确项目专用账户后,甲乙双方出资、协信集团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以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款项都必须直接划入该专用账户。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面销户、变更在专用账户银行的预留印鉴,抽逃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如有违背则视为严重违约。2.签订合同当日,乙方即支付定金五十万元(如合同签订后,因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没收定金;如因甲方原因不能进场正常施工(30天内),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3.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承诺在日内双方共同前往项目现场与业主方和土建总承包协调开工前准备工作,乙方承诺在进场前(最迟在月日前将投资款余额肆佰伍拾万足额打入共管账户,若乙方未按期出资,每日按违约金额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若造成工程停工、窝工的等,则视乙方严重违约。4.工程完工,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方全额付清工程款后(除开装修质保金款项),扣除工程建设成本及税金后的剩余部分按股权比例分配享有利润(向发包方购买总工程款10%的房屋,应在甲方所得利润中扣除出,甲方第3页共6页同意自身购买,如甲方所购住宅房款大于甲方应分配的利润,甲方应当向乙方进行补差)。5.双方明确约定:工程投标过程中所需垫付的投标保证金和签订工程合同所需垫付的履约保证金以及与协信集团主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总额10%的购房款,上述款项由甲方垫付,不计入工程成本。6、工程完工后,该工程建设所获工程款,扣除本工程建设成本、相关工程税费后,剩余部分按以下利润分配约定进行分配。(1)、甲方享有该项目扣除工程建设成本、税费后利润的60%(含工程质保金),乙方享有该项目扣除工程建设成本、税费后利润的40%(含工程质保金);甲方承诺:如工程项目前期报价及后期收款等因素造成项目出现亏损,甲方自愿全额承担本项目所产生的亏损(但因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综合原因造成亏损的除外),乙方不承担上述项目亏损所产生的经济损失。(2)、双方从第二个项目起,甲乙双方利润分配,甲方按该项目扣除工程建设成本、税金后利润的55%(含工程质保金),乙方享有该项目扣除工程建设成本、税金后利润的45%进行利润分配(含工程质保金)。税金:本工程建设所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以及甲、乙双方所得税等工程所需交纳的相关全部税费,从分配利润之前扣除。(3)、利润分配程序:本工程经甲方与协信集团办理完毕结算手续并付清全部工程款(质保金除外)后10日内,甲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成本及利润进行结算,结算完毕后,甲乙双方于10日内支取双方投资款及应得利润,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以理由阻碍对方收取应得的利润与投资款,否则视为对方严重违约。如双方对结算发生争议,应共同聘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最终以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为准。第4页共6页(4)、特别说明:甲方依据与协信集团所签订的工程合同约定向协信集团订购工程款总额10%的房屋的款项由甲方承担,不纳入工程成本范畴,甲方基于本工程所订购的房屋归甲方所有。四、财务管理1、甲方全权负责项目工程资金的管理,项目账目及资金计划由双方共同审定、编制使用,该专用账户为甲乙双方确认的向协信集团收取工程款项的唯一有效账户。2、上述账户为对外支付材料款、人工费等款项唯一有效账户,因本工程建设所支付的款项,必须通过本账户转账方式进行支付,否则不能进入工程成本。工程建设所必须的现金开支从专用账户经甲乙双方共同审定签字(甲方签字代表为:、乙方签字代表为:)同意后方可转帐至甲乙双方指定的私人帐户,再提取现金后支付相关费用。3、甲乙双方各指派财务人员一名,有权对本工程建设所收支的各项费用的账薄进行查阅。4、工程建设过程中,双方不得擅自向协信集团收取工程款;双方不得另行通知协信集团转款至非共管帐号、提取现金或者以其他形式收取款项;否则视为严重违约。五、施工管理1、甲乙双方共同组建项目部,项目部设经理一名,承担项目实施过程全部组织管理责任,由乙方委派,负责项目部的全面工作,项目部设副经理一名,由甲方委派。项目部的其他管理人员由项目部经理聘任,项目部人员配置、工资经双方共同审定后方可计入本工程建设成本。2、乙方全面具体负责本装饰工程项目的实施管理,保证切实履行甲方与第5页共6页协信集团所签订的工程合同,并承诺自愿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3、工程量报表、付款申请表、结算资料等文件由甲乙双方共同审定后报送。4、本工程建设过程中,甲方与协信集团所签约的涉及本工程造价的任何协议,对甲、乙双方有效(但在签订前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并交由项目经理备案资料并交底施工。5、本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材料采购、劳务分包等合同,由乙方负责主持相关的具体招标事宜,但定标须经双方共同审定同意后确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擅自签订材料采购、劳务分包等与工程有关的任何合同,否则相关责任及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不得计入项目成本。六、成本核算1、经双方共同审定的本工程所支付的材料费、人工费计入工程建设成本。2、本工程建设过程中向协信集团支付的违约金、或被协信集团处以的罚款,需计入工程建设成本。3、本工程建设过程中与第三方所签订的材料采购合同、劳务合同中所产生的违约责任,计入工程建设成本。4、本工程建设过程中,乙方不需要向甲方支付任何形式的管理费。5、甲方基于向协信集团所缴纳的抵房押金及资金成本,不计入本工程成本,由甲方自行承担。6、本工程建设过程中所需要采购的机械设备、工具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计入工程建设成本,工程完工后属乙方所有。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发生严重违约的情况,均向对方支付工程合同造价百分之十违约第6页共6页金,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八、其他约定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如本合同未完善的地方,另签订补充协议进行完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协信集团解放村公共区域装修工程合同》附件二: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