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日期:2005年12月8日)第1页共19页装饰材料验收规范(XG-14-2005)1目的为了确保采购的各项装饰物资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要求,预防和控制建筑装饰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方便采购和验证,特制定本规范。2术语和定义2.1民用建筑工程: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结构工程和装饰工程的统称。民用建筑工程依据室内环境的不同,划分为两类:2.1.1Ⅰ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建筑;2.1.2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办公室、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工程。2.2民用建筑装饰工程中含放射性核素限量的材料有:2.2.1建筑主体材料:用于建造建筑物主体工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包括:水泥与水泥制品、砖、瓦、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砌块、墙体保温材料、工业废渣、掺工业废渣的建筑材料及各种新型墙体材料等。2.2.2装饰材料:用于建筑物内、外饰面用的建筑材料。包括:花岗石、建筑陶瓷、石膏制品、吊顶和粉刷材料及其他新型饰面材料。2.2.3氡浓度:实际测量的单位体积空气内氡的含量。2.3民用建筑装饰工程有毒有害限量的材料2.2.4人造板:以木质纤维为原料,经机械加工分离成各种形状单元材料,再经组合并加入胶粘剂压制而成的板材,包括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2.2.5饰面人造板:以人造板为基材,经涂饰或复合装饰材料面层后的板材。2.2.6水性涂料:以水为稀释剂的涂料。2.2.7溶剂型涂料:以有机溶剂为稀释剂的涂料。2.2.8水性粘接剂:以水为稀释剂的粘接剂。2.2.9溶剂型粘接剂:以有机溶剂为稀释剂的粘接剂。2.2.10水性处理剂:以水为稀释剂,能侵入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内部,提高阻燃、防水、防腐等性能的液体。3材料采购、验证的规定(修订日期:2005年12月8日)第2页共19页3.1采购建筑主体材料、装饰材料时,应根据材料使用范围,对照限量标准、查看检验报告和产品标识,并将有关内容记录在“A/B类物资评审表单”中。3.2验收时按“有害物验证-→质量验证-→清点数量”进行,应在“物资验收单”中作记录:3.2.1书面验证:1材料的有害物的限量是否符合使用范围。2材料的质量检验报告和产品标识是否符合国标的规定。3检验报告的有效期为1年(生产日期应在检验报告的有效期之内;水泥为三个月)。4产品标识详见各分类材料要求。3.2.2实物验证:1按“附录A”比重和计量单位、“附录B”的抽样方法进行抽样、计量检测。2根据合格判定数,判定合格、不合格:1)对合格品入库/堆放在规定地点(报顾客抽检)使用。2)对不合格材料按JTL-CX-2-024.1的规定进行处置。3为准确核算成本,项目管理人员认为必要时应进行全数计量检验。3.2.3有疑问时,应将材料送有资格的部门进行检测。3.2.5对检验不合格、不符合设计要求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不得入库和投入使用。3.2.6下列情况应进行复验:1室内装饰面采用花岗岩石材,当总面积大于200m²时,应对不同产品分别进行复验;2室内装饰采用同种人造木板或饰面板面积大于500m²时,应对不同产品分别进行复验。3.2.7对室内装饰工程采用下列涂料应有检测报告:1水性涂料、水性粘接剂、水处理剂必须进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游离甲醛含量检测报告;2溶剂型涂料、溶剂型粘接剂必须有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苯、游离甲苯二氰酸脂(TDI聚氨脂类)含量检测报告。4A类装饰材料检验标准4.1钢材4.1.1线材国家标准低碳热轧圆盘条GB701—971盘条的公称直径为:6.0、6.5、8.0。2盘条的直径允许偏差不大于±0.45mm,不圆度(同一横截面上最大直径与最小直径的差值)不大于0.45mm。(修订日期:2005年12月8日)第3页共19页4.1.2扁钢国家标准热轧扁钢GB704—881扁钢的截面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2.1的规定。在同一截面任意两点测量的厚度差不得大于厚度公差的50%。(mm)表4.1.2.1宽度厚度尺寸允许偏差尺寸允许偏差普通级较高级普通级较高级10~50+0.5-1.0+0.3-0.93~16+0.3-0.5+0.2-0.4>50~75+0.6-1.3+0.4-1.2>75~100+0.9-1.8+0.7-1.7>16~60+1.5%-3.0%+1.0%-2.5%>100~150+1.0%-2.0%+0.8%-1.8%2定尺长度或倍尺长度的扁钢,其长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2.2的规定:(mm)表4.1.2.2长度允许偏差≤4m+300>4~6m+500>6m+7004.1.3槽钢国家标准热轧槽钢GB707—884.1.4.槽钢截面尺寸允许偏差如表4.1.3.表4.1.4型号允许偏差(mm)高度h腿宽度b腰厚度d5~8±1.5±1.5±0.4>8~14±2.0±2.0±0.5>14~18±2.5±0.6>18~30±3.0±3.0±0.7>30~40±3.5±0.84.1.5等边角钢国家标准热轧等边角钢GB9787—881截面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4的规定。表4.1.5型号允许偏差(mm)边宽度b边厚度d(修订日期:2005年12月8日)第4页共19页2~5.66.3~910~1416~20±0.8±1.2±1.8±2.5±0.4±0.6±0.7±1.04.2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4.2.1硅酸盐水泥代号为P·I和PII;普通硅酸盐水泥代号为P·O。4.2.2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分为:42.5、42.5R、52.5、52.5R、62.5、62.5R。4.2.3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分为:32.5、32.5R、42.5、42.5R、52.5、52.5R。4.2.4水泥中MgO含量不宜超过5.0%;如经安定性合格,则允许放宽到6.0%。水泥中三氧化硫含量不超过3.5%。4.2.5水泥可以袋装或散装。袋装水泥每袋净重50kg,且不得少于标志重量的98%,随机抽取20袋,总质量不少于1000kg。4.2.6水泥包装袋应清楚标明:产品名称,代号,净含量,强度等级,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出厂编号,执行标准号,包装年、月、日。包装袋两侧印有水泥名称和强度等级,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应采用红色印刷。4.2.7用于抹灰的水泥:使用前或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必须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4.2.8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4.3电焊条4.3.1提供产品的江苏焊接材料集团公司通过中国船级社认证(NJA97020014).4.3.2检查产品外包装完好,无破损,合格证、质保资料齐全确认产品免检。4.4轻钢龙骨国家标准《建筑用轻钢龙骨》GB11981--20014.4.1.标记顺序为:产品名称、代号、断面形状的宽度、高度、钢板厚度和本标准号。断面形状为C型,宽度为50mm,高度为15mm,钢板厚度为1.5mm的吊顶承载龙骨标记为:DC50*15*1.54.4.2.轻钢龙骨断面规格尺寸偏差应符合表4.4.2的规定。尺寸C应不小于5.0mm,尺寸D应不小于3.0mm。表4.4.2项目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长度L+30-10覆面龙骨断面尺寸尺寸AA≤30±1.0±1.5A>30尺寸B±0.3±0.4±0.5其他龙骨尺寸A±0.3±0.4±0.5(修订日期:2005年12月8日)第5页共19页断面尺寸尺寸BB≤30±1.0±1.5B>304.4.3轻钢龙骨侧面和底面的平直度应符合表4.4.3的规定。轻钢龙骨侧面和底面的平直度表4.4.3类别品种检测部位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墙体横龙骨和竖龙骨侧面0.50.71.0底面1.01.52.0贯通龙骨侧面和底面吊顶承载龙骨和覆面龙骨侧面和底面4.4.4轻钢龙骨的角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4.4的规定。表4.4.4成行角的最短边尺寸(mm)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10~18±1°15′±1°30′±2°00′>18±1°00′±1°15′±1°30′4.4.5轻钢龙骨外观、表面质量应符合表4.4.5的规定。轻钢龙骨外观、表面质量(g/m2)表4.4.5缺陷种类腐蚀、损坏黑斑、麻点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不允许无较严重腐蚀、损坏、黑斑、麻点。面积不大于1cm2的黑斑每米长度内不多于5处项目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双面镀锌量120100804.4.6标志:在每一包装件上应标明制造厂名、产品名称、产品标记、数量、质量等级和制造日期和批号。4.5纸面石膏板国家标准纸面石膏板GB9775—19994.5.1规格尺寸:长度为1800,2100,2400,2700,3000,3300mm和3600mm。宽度为900mm和1200mm。厚度为9,12,15,18。4.5.2标记顺序为:产品名称,板材棱边形状的代号,板宽,板厚,及标准号。4.5.3标记示例:板材棱边为楔形,宽为900mm,厚为12mm的普通纸面石膏板:普通纸面石膏板PC900*12GB9775—19994.5.4.板材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5.4的规定。(mm)表4.5.4项目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长度0-50-6宽度0-40-50-6厚度±0.5±0.6±0.8楔形棱边深度0.6~2.5(修订日期:2005年12月8日)第6页共19页楔形棱边宽度40~804.5.5标志:出厂产品应有质量合格证。在每张板材的背面应标明产品的名称、制造厂名、生产日期和商标。5B类装饰材料(人造板)检验标准和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5.1(人造板)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015.1.1适用于释放甲醛的各种类人造板及其制品(包括地板、墙板)5.1.2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极限量值产品名称限量值限量标志使用范围中密度板、纤维板、刨花板、定向刨花板≤9mg/100gE1可直接用于室内≤30mg/100gE2饰面处理后允许用于室内胶合板、贴面胶合板、细木工板≤1.5mg/LE1可直接用于室内≤5.0mg/LE2饰面处理后允许用于室内饰面人造板(包括各种地板)≤0.12mg/m3E1可直接用于室内≤1.5mg/L5.1.3“检验报告”应包括:产品的名称、规格、类别、等级、生产日期、检验依据(GB/T17657—1999)和结论。5.1.4“产品标识”应包括:产品的名称、产品标准编号、商标、生产企业名称、详细地址、产品原产地、产品规格、型号、等级、甲醛释放量限量标识。5.1.5中国环境标志产品《人造木质板材》HJBZ37--19995.2胶合板国家标准胶合板普通胶合板GB9846—885.2.1胶合板的幅面尺寸按表5.2.1规定。表5.2.1宽度长度91512201830213524409151220915—122012201830183021352135—24405.2.2符合规定幅面尺寸的胶合板,其长度和宽度公差为+5mm,负偏差不许有。5.2.3胶合板两对角线长度之差不得超过表5.2.3的规定。表5.2.3胶合板公称长度两对角线长度之差(mm)≤12003>1220~18304>1830~21355>21356(修订日期:2005年12月8日)第7页共19页5.3细木工板国家标准细木工板外形尺寸的测定GB5855—865.3.1细木工板长度和宽度的确定。用钢卷尺在长度和宽度的中心线处测量,精确至1mm。细木工板厚度的确定,用游标卡尺测量四个点,其位置分别在长度和宽度的中心线距板边20mm处,每点读数精确至0.1mm,取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mm。6B类装饰材料(石材、饰面砖、卫生洁具)检验标准和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6.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6.1.1适用于各类建筑物使用的无机非金属类建筑材料,包括掺工业废渣的建筑材料。6.1.2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分类,根据放射性水平大小分为A、B、C三类。元素名称A类装修材料B类装修材料C类装修材料其他镭-226IRa≤1.0Iγ≤1.3IRa≤1.3Iγ≤1.9Iγ≤2.8Iγ2.8钍-232钾-40使用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