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安全环保部政策与公共关系处2015年8月24日•GB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概述•GB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标准主要内容目录一、GB14881-2013概述概述新标准于2014年6月1日正式施行主要特点:二、GB14881-2013标准主要内容内容目录一、范围二、术语和定义三、选址及厂区环境四、厂房和车间五、设施与设备六、卫生管理七、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八、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十、检验十一、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十二、产品召回管理十三、培训十四、管理制度和人员十五、记录和文件管理十六、附录A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微生物监控程序指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的生产。3、选址及厂区环境3.1选址3.1.1厂区不应选择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3.1.2厂区不应选择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能有效清除的地址。3.1.3厂区不宜择易发生洪涝灾害的地区,难以避开时应设计必要的防范措施。3.1.4厂区周围不宜有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难以避开时应设计必要的防范措施。二、GB14881-2013标准主要内容3.2厂区环境3.2.1应考虑环境的潜在污染风险,采取适当的措施将其降至最低水平。3.2.2厂区应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域划分明显,并有适当的分离或分隔措施,防止交叉污染。3.2.3厂区内的道路应铺设混凝土、沥青、或者其他硬质材料;空地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持环境清洁,防止下扬尘和积水等现象的发生。3.2.4厂区绿化应与生产车间保持适当距离,植被应定期维护,以防止虫害的孳生。3.2.5厂区应有适当的排水系统。3.2.6生活区应与生产区保持适当距离或分隔。二、GB14881-2013标准主要内容4厂房和车间4.1设计和布局4.1.1内部设计和布局应满足食品卫生操作要求,避免食品生产中发生交叉污染。4.1.2厂房和车间的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合理布局,预防和降低产品受污染的风险。4.1.3厂房和车间应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如:通常可划分为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或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等。一般作业区应与其他作业区域分隔。4.1.4厂房内设置的检验室应与生产区域分隔。4.1.5厂房的面积和空间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便于设备安置、清洁消毒、物料存储及人员操作。二、GB14881-2013标准主要内容4厂房和车间4.2建筑内部结构与材料4.2.1内部结构:应易于维护、清洁或消毒。应采用适当的耐用材料建造。4.2.2顶棚1、应使用无毒、无味、与生产需求相适应、易于观察清洁状况的材料建造。2、易于清洁、消毒,在结构上不利于冷凝水垂直滴下,防止虫害和霉菌孳生。3、蒸汽、水、电等配件管路应避免设置于暴露食品的上方。4.2.3墙壁1、墙面、隔断应使用无毒、无味的防渗透材料建造,在操作高度范围内的墙面应光滑、不易积累污垢且易于清洁;若使用涂料,应无毒、无味、防霉、不易脱落、易于清洁。2、墙壁、隔断和地面交界处应结构合理、易于清洁,能有效避免污垢积存。二、GB14881-2013标准主要内容4厂房和车间4.2建筑内部结构与材料4.2.4门窗1、门窗应闭合严密。门的表面应平滑、防吸附、不渗透,并易于清洁、消毒。应使用不透水、坚固、不变形的材料制成。2、清洁作业区和准清洁作业区与其他区域之间的门应能及时关闭。3、窗户玻璃应使用不易碎材料。4、如设置窗台,应能避免灰尘积存且易于清洁。可开启的窗户应装有易于清洁的防虫害窗纱。4.2.5地面1、地面应使用无毒、无味、不渗透、耐腐蚀的材料建造。地面的结构应有利于排污和清洗的需要。2、地面应平坦防滑、无裂缝、并易于清洁、消毒,并有适当的措施防止积水二、GB14881-2013标准主要内容5设施与设备5.1.1供水设施应能保证水质、水压、水量及其他要求符合生产需要。食品加工用水的水质应符合GB5749的规定,对加工用水水质有特殊要求的食品应符合相应规定。间接冷却水、锅炉用水等食品生产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生产需要。食品加工用水与其他不与食品接触的用水(如间接冷却水、污水或废水等)应以完全分离的管路输送,避免交叉污染。各管路系统应明确标识以便区分。自备水源及供水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供水设施中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还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二、GB14881-2013标准主要内容5设施与设备5.1.2排水设施排水系统的设计和建造应保证排水畅通、便于清洁维护;应适应食品生产的需要,保证食品及生产、清洁用水不受污染。排水系统入口应安装带水封的地漏等装置,以防止固体废弃物进入及浊气逸出。排水系统出口应有适当措施以降低虫害风险。室内排水的流向应由清洁程度要求高的区域流向清洁程度要求低的区域,且应有防止逆流的设计。污水在排放前应经适当方式处理,以符合国家污水排放的相关规定。二、GB14881-2013标准主要内容5设施与设备5.1.2排水设施排水系统的设计和建造应保证排水畅通、便于清洁维护;应适应食品生产的需要,保证食品及生产、清洁用水不受污染。排水系统入口应安装带水封的地漏等装置,以防止固体废弃物进入及浊气逸出。排水系统出口应有适当措施以降低虫害风险。室内排水的流向应由清洁程度要求高的区域流向清洁程度要求低的区域,且应有防止逆流的设计。污水在排放前应经适当方式处理,以符合国家污水排放的相关规定。二、GB14881-2013标准主要内容5设施与设备5.1.3清洁消毒设施应配备足够的食品、工器具和设备的专用清洁设施,必要时应配备适宜的消毒设施。应采取措施避免清洁、消毒工器具带来的交叉污染。5.1.4废弃物存放设施应配备设计合理、防止渗漏、易于清洁的存放废弃物的专用设施;车间内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容器应标识清晰。二、GB14881-2013标准主要内容5设施与设备5.1.5个人卫生设施生产场所或生产车间入口处应设置更衣室。更衣室应保证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放置。生产车间入口及车间内必要处,应按需设置换鞋(穿戴鞋套)设施或工作鞋靴消毒设施。应根据需要设置卫生间,并应易于保持清洁;卫生间内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洗手设施。不得与食品生产、包装或贮存等区域直接连通。应在清洁作业区入口设置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与消毒设施配套的水龙头其开关应为非手动式。洗手设施的水龙头数量应与同班次食品加工人员数量相匹配。应采用光滑、不透水、易清洁的材质制成,其设计及构造应易于清洁消毒。应在临近洗手设施的显著位置标示简明易懂的洗手方法。根据对食品加工人员清洁程度的要求,必要时应可设置风淋室、淋浴室等设施。二、GB14881-2013标准主要内容5设施与设备5.1.6通风设施应具有适宜的自然通风或人工通风措施;必要时应通过自然通风或机械设施有效控制生产环境的温度和湿度。通风设施应避免空气从清洁度要求低的作业区域流向清洁度要求高的作业区域。应合理设置进气口位置,进气口与排气口和户外垃圾存放装置等污染源保持适宜的距离和角度。进、排气口应装有防止虫害侵入的网罩等设施。通风排气设施应易于清洁、维修或更换。若生产过程需要对空气进行过滤净化处理,应加装空气过滤装置并定期清洁。根据生产需要,必要时应安装除尘设施。5.1.7照明设施二、GB14881-2013标准主要内容5设施与设备5.1.8仓储设施应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的数量、贮存要求相适应的仓储设施。仓库应以无毒、坚固的材料建成;仓库地面应平整,便于通风换气。仓库的设计应能易于维护和清洁,防止虫害藏匿,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必要时仓库应设有温、湿度控制设施。贮存物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以利于空气流通及物品搬运。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润滑剂、燃料等物质应分别安全包装,明确标识,并应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分隔放置。5.1.9温控设施二、GB14881-2013标准主要内容5设施与设备5.2设备5.2.1生产设备1、一般要求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并按工艺流程有序排列,避免引起交叉污染。2、材质3、设计设备应不留空隙地固定在墙壁或地板上,或在安装时与地面和墙壁间保留足够空间,以便清洁和维护。5.2.2监控设备5.2.3设备的保养和维修二、GB14881-2013标准主要内容6卫生管理6.1卫生管理制度6.2厂房及设施卫生管理6.3食品加工人员健康管理与卫生要求6.3.1食品加工人员健康管理应建立并执行食品加工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上岗前应接受卫生培训。食品加工人员如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或有明显皮肤损伤未愈合的,应当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二、GB14881-2013标准主要内容6卫生管理6.3.2、食品加工人员卫生要求进入食品生产场所前应整理个人卫生,防止污染食品。进入作业区域应规范穿着洁净的工作服,并按要求洗手、消毒;头发应藏于工作帽内或使用发网约束。进入作业区域不应配戴饰物、手表,不应化妆、染指甲、喷洒香水;不得携带或存放与食品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使用卫生间、接触可能污染食品的物品、或从事与食品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再次从事接触食品、食品工器具、食品设备等与食品生产相关的活动前应洗手消毒。二、GB14881-2013标准主要内容6卫生管理6.3.2、食品加工人员卫生要求进入食品生产场所前应整理个人卫生,防止污染食品。进入作业区域应规范穿着洁净的工作服,并按要求洗手、消毒;头发应藏于工作帽内或使用发网约束。进入作业区域不应配戴饰物、手表,不应化妆、染指甲、喷洒香水;不得携带或存放与食品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使用卫生间、接触可能污染食品的物品、或从事与食品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再次从事接触食品、食品工器具、食品设备等与食品生产相关的活动前应洗手消毒。6.3.3、来访者二、GB14881-2013标准主要内容6卫生管理6.4虫害控制应保持建筑物完好、环境整洁,防止虫害侵入及孳生。应制定和执行虫害控制措施,并定期检查。应准确绘制虫害控制平面图,标明捕鼠器、粘鼠板、灭蝇灯、室外诱饵投放点、生化信息素捕杀装置等放置的位置。厂区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制剂进行处理时,不应影响食品安全和食品应有的品质、不应污染食品接触表面、设备、工器具及包装材料。除虫灭害工作应有相应的记录。使用各类杀虫剂或其他药剂前,应做好预防措施避免对人身、食品、设备工具造成污染;不慎污染时,应及时将被污染的设备、工具彻底清洁,消除污染。二、GB14881-2013标准主要内容6卫生管理6.5废弃物处理6.6工作服管理7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7.1一般要求应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运输和贮存管理制度,确保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要求。不得将任何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物质添加到食品中。二、GB14881-2013标准主要内容7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7.2食品原料7.2.1采购的食品原料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7.2.2食品原料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7.2.3加工前宜进行感官检验,必要时应进行实验室检验;检验发现涉及食品安全项目指标异常的,不得使用。7.2.4食品原料运输及贮存中应避免日光直射、备有防雨防尘设施;根据特点和卫生需要,必要时应具备保温、冷藏、保鲜等设施。7.2.5食品原料运输工具和容器应保持清洁、维护良好,必要时应进行消毒。食品原料不得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