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ncipleofUrbanPlanning城市规划的概念《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城市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保护生态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的公共政策的属性。城市规划的特点城市规划是综合性的工作城市规划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城市规划具有地方性城市规划是长期性和经常性的工作城市规划具有民主性城市规划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城市规划的任务城市规划是人类为了在城市的发展中维持公共生活的空间秩序而作的未来空间安排的意志城市规划的根本社会作用是作为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是保证城市合理地进行建设和城市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及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综合性手段。当前城市规划的任务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规划的本质任务是合理地、有效地和公正地创造有序的城市生活空间环境。这项任务包括实现社会政治经济的决策意志及实现这种意志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同时也包括实现这种意志的工程技术、生态保护、文化传统保护和空间美学设计,以指导城市空间的和谐发展,满足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和生态保护的需要。中国现阶段城市规划的基本任务是保护和修复人居环境,尤其是城乡空间环境的生态系统,为城乡经济、社会和文化协调、稳定地持续发展服务,保障和创造城市居民安全、健康、舒适的空间环境和公正的社会环境。城市规划的具体任务收集和调查基础资料,研究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条件和措施。研究确定城市发展战略,预测发展规模,拟定城市分期建设的技术经济指标。确定城市功能的空间布局,合理选择城市各项用地,并考虑城市空间的长远发展方向。提出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区域性基础设施的规划原则。拟定新区开发和原有市区利用、改造的原则、步骤和方法。确定城市各项市政设施和工程措施的原则和技术方案。拟定城市建设艺术布局的原则和要求。根据城市基本建设的计划,安排城市各项重要的近期建设项目,为各单项工程设计提供依据。根据建设的需要和可能,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步骤。城市规划的作用城市规划的作用是通过对城市空间尤其是土地使用的分配和安排,来实现对城市发展的指导和控制。城市规划的作用是从国家宏观调控手段、政策形成和实施的工具以及城市未来空间架构的引导三个层面来体现的。1.城市规划作为国家宏观调控手段通过政府干预手段,在保障必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基本城市服务设施集体供应的同时,减少市场机制下的消极外部性。•提供城市发展的基础设施与公服设施保障;•保证土地在总体利益下进行分配、使用和开发;1.宏观经济条件调控手段城市规划则通过对城市土地和空间使用的配置的调控,来对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市场行为进行干预,从而保证城市的有序发展。①通过对城市土地和空间使用的配置即城市土地资源的配置进行直接的控制。②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进行管理的实质是对开发权的控制,这种管理可以根据市场的发展演变及其需求,对不同类型的开发建设施行管理和控制。2.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城市是人口高度集聚的地区,当大量的人口生活在一个相对狭小的地区时,就形成了一些共同的利益要求,如充足的公共设施(如学校、公园、游憩场所、城市道路和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公共安全,公共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等,同时还涉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历史文化的保护等。城市规划通过对社会、经济、自然环境等的分析,结合未来发展的安排,从社会需要的角度对各类公共设施等进行安排,并通过土地使用的安排为公共利益的实现提供了基础,通过开发控制保障公共利益不受到损害。3.协调社会利益,维护公平①城市是一个多元的复合型社会,而且又是不同类型人群高度集聚的地区,各个群体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都希望谋求最适合自己、对自己最为有利的发展空间,因此也就必然会出现相互之间的竞争,这就需要有居间调停者来处理相关的竞争性事物。②通过开发控制的方式,协调特定的建设项目与周边建设和使用之间的利益关系。4.改善人居环境城市规划在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环境发展的各个方面的基础上,从城市与区域等方面入手,合理布局各项生产和生活设施,完善各项配套,使城市的各个发展要素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相互协调,满足生产和生活各个方面的需要,提高城乡环境品质,为未来的建设活动提供统一的框架。同时从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实行空间管制,保障公共安全,保护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建构高质量的、有序的、可持续的发展框架和行动纲领。我国城市规划编制的主要阶段及其层面总体规划层面详细规划层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两部分内容。国民经济发展方面的内容:包括生产、流通、消费到积累,从发展指标到基本建设投资,从部门到地区发展,从资源开发利用到生产力布局等,内容广泛。社会发展内容:包括人口、就业、住宅、社会福利、环境等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是城市规划的依据。与城市规划关系密切的是有关生产力布局、人口、城乡建设以及环境保护等部分的发展计划。城市规划基于此确定城市的发展规模、发展速度与发展内容等。城市规划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在城市土地资源配置和空间布局中的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环境保护要求,对区域内土地利用进行的总体战略部署。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土地利用规划是土总规的延伸与衔接。城市总体规划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等内容,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区域土地利用结构提供宏观依据。1.国土规划国土规划:“为了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中国领土以内地上、地下、海洋或大陆架的自然、人力和经济资源而编制的最高一级[在区域规划之上]的规划”。“国土规划”一词有时是作为一个泛指有关国家土地的规划行为。因此各种有关土地的规划工作也常都被称为国土规划。在我国,国土规划除了作为泛指的名词被应用外,具体的规划工作实际还只是断断续续地进行、摸索。2.区域规划概念:根据国家或地区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长期计划及设想,对一定地区范围内,在综合分析评价各种自然、技术经济因素和条件的基础上,作出该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建设的综合安排。主要内容:1)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区域发展方向;2)合理配置工业和城镇居民点;3)安排区域性交通、能源、水利、园林、休疗养、旅游、环境保护等各项区域服务性工程设施。3、土地利用规划概念:政府按行政辖区范围对城乡全部土地所做的统筹安排和长远规划。主要内容:1)土地利用现状分析;2)确定土地利用目标与方针;3)土地供需分析(预测各类用地需求量);4)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包括数量结构和空间布局);5)编制规划供选方案;6)提出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3、总体规划定义: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编制依据: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纲要及其他上层次法定规划。(1)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1)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3)提出城市人口和用地发展规模,确定城市空间布局4)确定城市对外交通系统和城市道路广场系统5)综合协调确定城市基础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6)确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线7)确定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8)确定环境保护目标,提出防治污染措施9)提出城市防灾规划目标和总体布局10)确定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传统街区的保护控制范围和保护措施,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11)确定旧区改建规划12)郊区规划13)进行综合经济技术论证,提出规划实施措施14)编制近期规划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在“两轴-两带-多中心”空间结构的基础上,形成中心城-新城-镇的市域城镇结构。⑴中心城是北京政治、文化等核心职能和重要经济功能集中体现的地区。其范围是上版总体规划市区范围加上回龙观与北苑北地区,面积约1085平方公里。⑵新城是在原有卫星城基础上,承担疏解中心城人口和功能、集聚新的产业,带动区域发展的规模化城市地区,具有相对独立性。规划新城11个,分别为通州、顺义、亦庄、大兴、房山、昌平、怀柔、密云、平谷、延庆、门头沟。⑶镇是建制镇的简称,是推动北京城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重点镇和一般镇。4.分区规划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作出进一步的规划安排,为详细规划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分区规划的主要内容原则确定分区内土地使用性质、居住人口分布、建筑用地的容量控制。确定市、区级公共设施的分布及其用地规模。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以及主要交叉口、广场、停车场的位置和控制范围。确定绿化系统、河湖水面、供电高压线走廊。对外交通设施、风景名胜的用地界线和文物古迹、传统街区的保护范围,提出空间形态的保护要素。确定工程干管的位置、走向、管径、服务范围以及主要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1)控规的作用1)承上启下承“上”——总体规划。对于侧重城市发展整体战略安排的城市总体规划,需要有下一层面的规划将其深化,才能发挥作用。启“下”——修建性详细规划。对于侧重小范围开发建设活动进行的总平面布局和空间形体组织,需要上一层次的规划对用地性质和开发强度等进行控制,对开发模式进行引导。2)管理的依据,建设的引导采用规划管理语言对主体进行表述,有效指导城市建设。同时具备自身的法律效力,保证了规划的权威性。(2)控规的控制体系控规的指标体系分为规定性和指导性两类。规定性指标必须严格遵照;指导性指标以引导为主,可以参照执行。规定性指标一般为八项:1)用地性质;2)建筑密度;3)建筑控制高度;4)建筑后退红线距离;5)容积率;6)绿地率;7)交通出口方位;8)停车泊位及其它需要配置的公共设施。指导性指标一般为三项:1)人口容量(人/Ha)2)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要求;3)建筑色彩要求4)其它环境要求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2、作出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3、道路交通规划设计;4、绿地系统规划设计;5、工程管线规划设计;6、竖向规划设计;7、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和图纸包括(八图一书):一书: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说明书1、现状条件分析;2、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3、用地布局;4、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5、道路和绿地系统规划;6、各项专业工程规划及管网综合;7、竖向规划;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般应包括以下各项:1)总用地面积;2)总建筑面积;3)住宅建筑总面积,平均层数;4)容积率、建筑密度5)住宅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6)绿地率。7)工程量及投资估算。八图:1、规划地段位置图,2、规划地区现状图、3、规划总平面图、4、道路交通规划图、5、绿地景观规划图,6、各项专业工程规划图、7、竖向规划图、8、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视图。区位图总平面图道路交通规划图绿地系统规划图竖向规划图专业规划图建筑功能分析图建筑高度分析图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主要经济技术指标1.城镇体系规划(1)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2)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由省或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3)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或地行署、自治州、盟人民政府组织编制。(4)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由县或自治县、族、自治族人民政府组织编制。(5)跨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由有关地区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2.城市总体规划(1)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2)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