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情况说明我是白河县中厂镇大坪小学教师,1978年8月参加工作,现年52岁。一直在乡镇以下学校工作,为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水平,我于2000年参加首次全县继续教育培训并完成了相应的课程达到了规定的课时,取得了继续教育证书。以后按教育局要求于2007年8月参加了全县举办的阳光师训,又于2009年7月先后两次参加全县统一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完成相应的课程,达到相应的学时。2009年8月24日至11月6日参加教育部2009“知行中国—中小学班主任教师培训”(获50学时)获得结业证书。2011年10月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培训(网培)现已完成相应的课程及学时。2010至2011年学校说50岁以上的教师可以不参加各种培训,又说近3年没有达到80学时的教师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所以,根据上面说法我就没有参加2010至2011年的全县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现在又有新的规定55岁以下的教师都要参加培训,我保证2012年按要求一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并完成相应的培训课程,达到规定的学时。特此说明与保证中厂镇大坪小学教师何忠华201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