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到“六五”普法历程“一五”普法重点对象:工人、农(牧、渔)民、知识分子、干部、学生、军人、其他劳动者和城镇居民中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主要内容:“一五”普法侧重于“十法一条例”的法律常识的学习和普及。基本目标: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多学一点,学深一点。通过学习,牢固地树立法制观念,尤其是遵守、维护宪法的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管理科学文化教育事业以及其他各项事业,模范地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二五”普法重点对象:县、团级以上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军高级干部;执法人员,包括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特别是大、中学校的在校生。主要内容:“二五”普法“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的学习教育。基本目标: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深入学习宪法,有针对性地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常识,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分部门地学习专业法律知识,促进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三五”普法重点对象:工人、农(牧、渔)民、知识分子、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生、军人和个体劳动者以及其他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主要内容:“三五”普法“以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为重点内容。基本目标:通过在全体公民中继续深入进行以宪法、基本法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各级干部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四五”普法重点对象: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是“四五”普法的重点对象。主要内容:宣传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社会发展迫切要求普及的各项法律法规。基本目标:通过“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方位推进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坚实的基础。“五五”普法重点对象: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是“五五”普法的重点对象。主要内容:宣传宪法,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基本目标:适应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适应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六五”普法重点对象:机关干部、青少年学生和社区居民和农民。农民是“六五”普法的重点对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必须大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主要内容:“六五”普法规划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继续开展法治城市(区、县)创建,做好法律六进活动,提升法治文化的作用,开展与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创新宣传的形式和载体,建立配套考核验收机制,落实督察责任制,深入全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