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房消毒隔离制度1、严格执行全院的消毒隔离制度及医院的消毒技术规范。2.凡进入产房的工作人员,必须穿专用衣、裤,换拖鞋,戴好工作帽、口罩。接产和手术时,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并作好职业防护。除必要的工作人员外,限制其他人员出入。3.产房采用层流通风换气,每日用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机消毒;每周大扫除,对空气、物品、家具进行彻底消毒;每月空气细菌培养1次。4.产包及各种器械实行高压灭菌,存放在无菌柜内,有效期不超过7天。无菌柜内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无菌持物钳高压灭菌,使用干式,每4小时更换。消毒储槽高压灭菌,有效期不超过24小时。5.接生所用臀垫、备皮刀、吸痰管使用一次性用品。输氧管、湿化瓶、吸引器一人一套,用后按规定处理。6.所有无菌物品无灭菌日期及灭菌标记者不可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在使用前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后方可使用。7.每次接产后,产床、操作台、地面用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用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机消毒空气。8.妊娠合并传染病、HBSAg阳性者及特殊感染者应在隔离待产室待产及隔离分娩室分娩,用过的物品及器械均应进行有效消毒,单独处理。根据标准预防的原则实施消毒隔离。9、产妇产前常规检查HBSAg、HIV、HCV、HBV,急产产妇按特殊感染者对待。10.接产后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按照《开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收集、转运和最终处理,禁止与生活垃圾混放,避免回流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