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包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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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包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大清包施工合同发包方:承包方:项目:类别:大清包施工合同-2-发包方:承包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二、承包方式大清包三、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及变更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机械挖土的配合余土的清理、基槽平整、清理(含破桩头、填充)地下电缆沟、基座及配套设置的施工;砌体施工、砼、砂浆配制、运输、浇筑、养护、基础砖胎模的砌筑、粉刷;钢筋调直、下料、运输、安装、对焊和电弧焊;模板安装、拆除、清理、堆放、运输;室内外回填土、预埋铁件的制作和安装、预留洞的留置,每天清理周边施工现场及清理厕所等,达到交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周转材料及施工机械、小五金、小型工具等(铁丝、铁钉、海绵条、胶带、对拉螺栓及套管、扎丝、垫块、塑料布、胶粉、棉毡、安全帽、安全带、铁锹、十字镐、线绳、大小铁锤、尺子、墨斗、墨汁、红蓝铅笔、粉笔、胶鞋、手套、电线、电缆及照明用具、钻锤(钻)振动棒、平板振动器、切割片、焊条/锡、胶带(水)、防腐漆、水钻头、膨胀栓、台钳、套丝机、热熔器、焊机等)。四、开、竣工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分批开工竣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分批竣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大清包施工合同-3-五、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六、合同价款及决算方法6.1本工程层住宅楼每平方米造价元(不含税金额)。6.2本工程面积最终计算方式:6.2.1本工程竣工备案后以实际建筑面积结算(注明基础和屋面另加一层计算);6.2.2合同价款中已含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检查及周边整理等;6.2.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1)、发包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以现场签证为准单项工程变更造价低于1万元者不予计算);七、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7.1发包方工作:7.1.1将施工所需电源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7.1.2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7.1.3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进行现场交验;7.1.4供给乙方施工图纸壹套,组织承包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7.1.5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7.1.6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7.1.7根据实际情况向承包方索赔及处理索赔;7.1.8据合同要求对工程进度、质量、成本和安全进行管控,如发现问题有权根据严重程度对承包方予以经济处罚;7.1.9负责组织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和施工验收;负责对乙方实施检查、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大清包施工合同-4-7.1.10及时审批乙方上报的材料计划,组织所需材料进场。7.1.11负责工程竣工质量整理。7.1.12负责对乙方不称职的人员提出调整与更换。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7.2承包方工作为保证质量、安全、工期、现场文明及目标实现,承包人须在合同签订后向发包方缴纳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进场后向发包方缴纳万元,如在约定时间内不能足额缴纳,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承包方要求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施工期间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发包方协调各相关部门工作。7.2.1按照图纸设计、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等有效文件施工。7.2.2依据甲方提供的基准点,基准线自行找平放线,甲方负责验线,复核。7.2.3保证配备符合本项目施工要求的技术负责人及管理团队做好自检工作,每完成一个分项工程或分部工程,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监理单位报验,验收合格后可进行下道供序施工,积极配合甲方、业主、监理单位及质检部门进行各项验收工作。7.2.4按发包方的要求提供年、季、月、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按有关要求提供职工花名册、每月工资发放表及和工人签订劳务合同,承包方进场施工人员需证件齐全,否则当地主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处罚由承包方自理。7.2.5负责配合发包方有关质检验收工作手续的办理及资料的提供(包括竣工质量验收报告和房管局要求向物业提交的相关手续),因发包方原因造成的除外;7.2.6承包方在施工及生活期间不准私自操作机械、乱拉乱接电器,必须派专人操作,若因自身违反操作规程原因而发生的伤、亡事故,由承包方全部承担责任。根据工作主要,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及施工现场,并负责安全保护;7.2.7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因承包方原因保护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大清包施工合同-5-7.2.7保证施工场地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管理条例、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7.2.9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方之前,承包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方予以修复并承担费用;7.2.10承包方应充分考虑农忙季节(麦收、秋收)给施工带来的影响,应按照工期要求保证施工时间,如果农民工放假造成停工,承包方每次承担相当于保证金的违约金;7.2.11承包方应该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要求进行施工,不得在施工中对甲方、监理方工作人员以任何形式进行贿赂、辱骂、殴打等威胁,如有违反,罚款2000元;7.2.12承包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期损失及严重质量问题,需要对发包方的损失给予赔偿。八、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8.1进度计划承包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计划及专项方案应切实可行并严格按照发包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计划进度不符时,承包方的应按发包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发包方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若按发包方确认的修改计划仍不能按期完成,发包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8.2开工及延期开工:8.2.1、承包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因发包方原因造成的,工期相应顺延;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所有责任由承包方承担。自基础开挖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造成的无法施工(以监理施工日记为准),工期相应顺延。8.2.2承包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工程,施工期间承包方必须保持人员充足、工序搭配合理,严格执行甲方总体形象进度,若承包方明显出现人员不足,工程总体形象进度未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选其他队伍;终止合同由此大清包施工合同-6-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负责。8.3、工程延误:承包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工作,除此之外,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8.3.1、图纸脱节连续一周以上;8.3.2、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交房,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8.4工程竣工:8.4.1承包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8.4.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每延误一天按每天1000元罚款计算,发包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影响向购房客户交房时应该按客户索赔款的三倍付发包方。九、材料供应9.1承包方编制的材料进场计划,成品、半成品、规格、型号、数量等应在使用前7-10日向发包方申报,按工程进度提前申请砼使用方量,钢筋下料单供发包方审核等。由发包方材料部门按审批后的施工用量供应承包方。9.2材料领取:承包方按发包方审批数量到发包方仓库专人签字领取,并负责现场材料的管理和使用。十、质量与检查10.1、工程质量10.1.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及相应的设计文件要求。10.1.2工程质量按建设部颁布的线性验收规范执行,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方赔偿由此而产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10.2检查和返工10.2.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大清包施工合同-7-验提供便利条件;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承包人应当提前通知发包人及监理检查。10.2.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及监理方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方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及处理损失的双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0.2.3因发包方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的追加合同价款(非人为因素及政策变化除外),由发包方承担。十一、安全、文明施工11.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用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11.2、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11.3、承包方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建设单位、发包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赔偿责任。.11.4、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发包人、监理人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承包方应负责全权妥善处理,并有承包人负责赔偿。11.5、承包方现场文明、环保施工必须达到政府要求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环保标准、外脚手架、施工用电、大型机械和临边防护、场容场貌等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否则发包方有权依据相关文件扣除相应费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11.6、承包方在施工中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有此类似事件发生,甲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经济处罚,并有权解除合同。11.7、发包人按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其履行合同的全部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大清包施工合同-8-十二、工程进度款支付发包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时间、方式支付工程价款。承包方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向发包方提出申请,发包方收到承包方付款申请后7天后审核、批准完毕进行支付,遇节假日顺延。因承包方移交资料不及时造成的款项支付延误,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发包方的原因造成无法当期付款的,必须在后续7日内支付,若无正当理由发包方仍不支付时,承包方可要求仲裁并加计延期付款金额的利息。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按照以下节点为单位,各节点完成经监理及甲方确认后7日内完成付款。按节点支付,不足部分由承包方责任人自行解决,并确保职工不闹事,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及损失均由承包方负担。1、框剪工程:主体到层付工程款元,主体到层付该工程款元,主体到层付工程款元,主体到层付工程款元。二次结构付工程款元。框架工程到____________退保证金__________元,框架工程到____________退保证金__________元,框架工程到____________退保证金__________元。十三、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报发包方申请竣工验收,发包方组织竣工验收。十四、工程保修14.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4.1.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14.2、质保期内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承包方负责维修;维修后的质保期为质保期的延续期,但最低不低于3个月,由于承包人的不作为,属于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维修的,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双倍扣除。大清包施工合同-9-十五、工程分包15.1、非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单项专业工程的分包按发包方的意见办理。15.1.2发包方有权利对其认为有必要的部分工程进行指定分包,承包人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承包人与指导分包人之间的关系系分包合同关系,并不因为发包人参与签订指定分包合同而改变分包性质。15.2、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十六、争议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由合同履行地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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