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税事项网上办理系统纳税人端操作手册2016年2月前言涉税事项网上办理系统是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提速减负的一项便民举措,是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创新2之举、是积极响应纳税人便利化办税需求的惠民之举。系统采用“互联网+税务”新模式,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实现足不出户、居家办税,随时随地、实时查询涉税信息,实现了从实体办税向虚拟办税的转型,有效解决当前纳税人普遍反映的涉税事项办理等候时间过长等问题。操作说明本系统涵盖《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中依申请的事项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分为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行政许可七大类。除少数必须由您到办税服务厅领取、验换的事项,例如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等采用网上预约的方式外,其余全部采用网上办理方式。两种方式的办理流程分别如下图所示。系统登陆事项选择表单填写资料上传提交确认确认是否通过打印结果是否网上办理方式流程系统登陆事项选择表单填写资料上传提交确认确认是否通过是否打印预约单凭预约单实地办理网上预约方式流程一、系统登陆您可以通过在IE浏览器地址栏输入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网址()或通过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点击网上办税系统链接两种方式进入网上办税系统,将CA密钥或已开通网上办税功能的金税盘插入电脑USB接口,点击网页上的CA登陆。CA登陆成功后,再点击界面中部的“涉税事项办理”。如下图1所示。3图1:系统登录二、联系方式确认您进入涉税事项网上办理系统后,系统首先会显示“纳税人联系方式确认”界面,用于核对您留存税务机关的联系方式是否正确。图2:纳税人联系方式确认4(1)请认真核对界面上的联系方式信息,如果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对发生变化的项目信息进行勾选。图3:选取需要变更的项目然后点击界面下方的按钮,进行相关联系人信息变更。系统会自动调出变更税务登记表格,并将涉及变更的联系方式项目等全部列出,请您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录入,提交相关资料,保存后提交审核。(后续可参看下节内容)图4:变更税务登记表(2)核对界面上的联系方式信息,如果联系方式无变化,则点击下方的5按钮,进入业务事项办理界面。三、网上办理您可以通过三种方法选择需要办理的涉税事项:方法一:通过依次点击事项大类、事项小类和事项名称选择。本系统中的事项分类和事项名称按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中事项分类和事项名称以及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设置。方法二:在搜索框中直接输入想要办理的事项名称,搜索该事项。方法三:通过辅助功能区的申请记录和收藏夹,快速进入已办理过的事项或已收藏的事项。图5:事项选择1、税务登记包含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停复业登记、注销登记、遗失补办、报告备案、报验登记。每个业务类别又包含若干业务事项。(1)设立登记6(2)变更登记(3)停复业登记(4)注销登记(5)遗失补办(6)报告备案7(7)报验登记2、税务认定包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征收方式认定、非居民项目管理、其他事项认定、税收优惠备案;每个业务类别又包含若干业务事项。(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2)征收方式认定(3)非居民项目管理(4)其他事项认定8(5)税收优惠备案3、凭证管理包含发票领用、申请代开发票、发票验旧、发票其他服务;每个业务类别又包含若干业务事项。(1)发票领用(2)申请代开发票(3)发票验旧9(4)发票其他服务4、申报纳税包含重大涉税事项报告、退(抵)税办理、授权(委托)划缴协议;每个业务类别又包含若干业务事项。(1)重大涉税事项报告(2)退(抵)税办理(3)授权(委托)划缴协议5、优惠办理包含增值税优惠办理、消费税优惠办理、企业所得税优惠办理;每个业务类别又包含若干业务事项。(1)增值税优惠办理10(2)消费税优惠办理(3)企业所得税优惠办理6、证明办理只包括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和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两个业务事项7、行政许可只包括企业印制发票审批、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非居民企业选择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这七个税务行政许可事项。11四、表单填写1、表单填写:如果您选定需要办理的事项,例如变更登记业务(见图6),系统会自动创建该事项对应需要填写的表单,下一步就需要您将表单填写完整,为区分每个栏次的不同填写规则,我们将表单底色分为灰、绿、白三种颜色。灰色。例如图6中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变更前内容等。这类栏次需要填写的信息我们从系统中自动提取,不需填写,也不允许修改。您如发现相关信息有误,应通过变更登记程序变更。绿色。例如图6中的变更项目、变更后内容栏次、经办人。这类栏次为必录项,有些通过下拉框选择录入,有些需要手工键入,有些虽然我们从系统中自动提取,但允许您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但不能为空,否则不允许保存。白色。例如图6中的批准机关名称及文件。这类栏次为选填项,不做强制要求,如需说明则填写,不填写也可保存并发送税务机关审核。12图6:变更登记表示例2、资料上传:系统会根据您填写的表单内容,自动判断您办理该事项需提供的资料,并显示在表单的附送资料中,请准备好相关资料,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将其制作成电子文档,上传到系统中,供税务机关审核时查阅。目前系统支持.doc,.xls,.jpg,.rar等常见格式。如图7、8所示,直接点击附送资料后面的上传按键,在弹出的界面中点击上传附送资料,选中您电脑中存储的需要上传的文件,即可上传。图713图8上传完成后,请用鼠标点击选中刚上传的文件缩略图,再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此项附送资料上传成功,表单中该项附送资料的附件状态变为已上传,如图9、10所示。14图9图10如有问题,系统会将相关栏次标为黄色突出显示,并有简单提示,请按提示修改。如图11所示图11填写完整后,请点击左下角的保存,直至显示操作已成功,如图12所示:15图12:保存成功五、提交审核当表单填写完整,所有附列资料影像上传成功,检查无误后就可以提交税务机关审核了,直接点击表单下面的按键即可。如有问题,系统会有相关提示,请按提示修改,直至显示操作已成功。如图13所示:图13六、查询办理进度提交审核之后,您可以通过辅助功能区的申请记录模块,随时查看申请事项的审批进度,如图14所示:16图14下图15、16、17分别为事项办理的不同状态:图15:受理后正在审核的状态图16:已经完成审核的状态17图17:其他状态七、打印结果通过申请记录中查询该事项对应的办理结果,可以直接打印相关通知书。(1)对于网上办理类事项,如果审核通过,则该事项已经办理完毕,您直接打印税务事项告知书或该事项的申请表单,留存即可。如下图18、19所示:图1818图19(2)如果审核不通过,您可以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补正通知书,如下图20所示,如为不予受理通知书,则表示您不符合该事项的办理条件,税务机关不予受理。如下图20、21所示:图2019图21如为补正通知书,则表示您填报的表单或者上传的资料需要补正,请根据补正通知书上的内容做相应修改,再重新提交税务机关审核。如下图22、23所示:图2220图23八、网上预约对于预约办理类,如果审核通过,您可以打印预约单,如下图所示。然后按照预约单上约定的时间,携带预约单上注明需携带的资料,直接到预约单上注明的窗口办理后续事宜。如下图24、25所示:图2421图25如审核不通过,与网上办理类类似,申请进度也可以显示为“不予受理”或者“补正资料”。您可自行打印通知书。如下图26、27所示:图2622图27九、运维管理涉税事项网上办理系统纳税人端依托湖北省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登录,其运维管理与目前您正在使用网上办税系统保持一致。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运维团队进行处理。主管税务机关会对外公布本地运维服务电话,纳税人如有需要,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