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XX分局:我司(XX有限公司)于20XX年XX月XX日成立,税务凳记号:XXXX,纳税编码:XXX,法人代表姓名:XXX,经营地址:XX,经营范围:XX.我司的应收帐款有XX元未收回,下面列出金额大的客户如下:XX有限公司XX元,XX有限公司XX元等等客户未收款;其他应付款XX元是由于公司资金周转不灵,而向法人XXX先生借款;我司的存货均为原材料,没有产成品库存,我司是以生产XX的企业,有保存期限,为了控制成本,我司都是以订单来进行生产,不存压产成品,保证以最新生产时间的产品出货.我司20XX年收到XXX的进项发票,所抵扣的是XXX等原材料.由于财务人员的疏忽,经自查后发现,少报废品收入XX元,应补增值税XX元,企业所得税XX元,小型微利减免所得税XX元,实补企业所得税XX元XX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