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养老金的组成月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注:为使183号令实施后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合理衔接、平稳过渡,根据国家确定的原则,改革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实行五年过渡(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分别按照新办法和原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并进行比较。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2011年起,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不再进行两种计算办法比较。二、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J=(C平+C平×Z实指数)÷2×【(N实+同)×1%】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中的有关指标解释:1、J为“基础养老金”2、C平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月平均工资3、Z实指数(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Xn/Cn-1+‥‥‥+X1993/C1992+X1992/C1991)/N应缴4、Xn,‥‥‥,X1993,X1992为被保险人退休当年至1992年相应年度各月本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5、Cn-1,‥‥‥,C1993,C1992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至1991年相应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其中Cn-1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平均工资除以12再乘以当年的应缴月数,C1991为1991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除以12再乘以3;6、N应缴为被保险人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7、C平×Z实指数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8、N实+同为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之和;注:以上涉及的缴费年限,均计算到月,保留两位小数基础养老金的计算举例:丙某男性2010年10月份退休,应缴19年,参加工作时间1969年11月年份本人缴费基数和(年)上年市平工资(年)比值201019350403700.4793200922650447150.5065200822950398670.5757200724300360970.6732200621000328080.6401200518252283480.6439200415156240450.6303200314400207280.6947200214400180920.7959200113200157260.8394200012600137780.9145199912600122851.025619988040110190.729619971228895791.282819961089681441.33791995672065401.02751994672045231.48571993660034021.9400199216507202.2917合计18.5145基础养老金的计算由上表比值之和计算出实际缴费工资指数Z实指数=18.5145/19=0.9744J=(C平+C平×Z实指数)÷2×【(N实+同)×1%】=(4037+4037×0.9744)÷2×【(18.1+22.11)×1%】=1634.15(元)注:18.1为实际缴费18年另1个月22.11为视同缴费22年另11个月三、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公式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按男60周岁,女50周岁退休计算,男计发139个月,女计发195个月例:丙某男性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27078.75,正常退休,计发月数139个月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27078.75/139=194.81(元)四、过渡性养老金计算过渡性养老金G=G同+G实其中:G同=C平×Z同指数×N同×1%G实=C平×Z实指数×N实98×1%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中的有关指标解释:1、G同为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2、Z同指数(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13、N同(视同缴费年限)为实行个人缴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4、G实为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5、N实98为被保险人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例如:以上面例子数据计算G同=C平×Z同指数×N同×1%=4037×1×22.92×1%=925.28(元)G实=C平×Z实指数×N实98×1%=4037×0.9744×5.75×1%=226.19(元)注:5.75为5年另9个月过渡性养老金G=G同+G实=925.28+226.19=1151.47(元)职工养老金计算以上面数据为例计算过程月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C平+C平×Z实指数)÷2×【(N实+同)×1%】}+27078.75/139+(G同+G实)=1634.15+194.81+1151.47=2980.43(元)本公司职工退休工资数据对比2010年职工退休费对比表(183号令)姓名甲乙丙丁戊性别男男男男女身份城镇职工城镇职工城镇职工农转工农转工工龄41.1141.14131.0621个人账户存储额55216.9139663.9227078.7560651.0090643.40计发基数5207.934543.043954.655501.626391.98比例41.92%41.83%41.00%31.50%21%计发金额2183.161900.351621.411733.011342.32过渡性养老金1332.431252.341147.94945.56620.83养老金合计3912.833438.042964.163114.242427.99说明:1.计发比例每满一年工龄按1%计算2.计发基数依据个人实缴工资基数、视同缴费工资基数及退休时上年本市月平均工资计算3.过渡性养老金依据视同年限及实缴年限计算4.原办法计算截止到2010年,2011年后全部按照183号令计算5.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男139,女195历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元)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元)200948444200015726200844715199913778200739867199812285200636097199711019200532808199695792004283481995814420032404519946540200220728199345232001180921992340219912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