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食堂管理制度(暂行)一、目的:为方便员工保证工作餐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三、基本内容1.食堂厨师及时提供无质量问题的食品,由行政部负责监督协调相关事宜。2.员工餐由专职厨师负责生产制作,原料由食堂负责人采购;整个烹饪过程必须保持卫生干净并按时、按质、按量供给。3.厨师不得购买成品食物,必须用原材料烹食制作;厨房所采购回来的食品,由行政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核实进货的数量和质量。四、用餐规定:1.用餐时间:午餐:12:00——13:00晚餐:18:00——19:002.用餐地点:公司餐厅;所有员工必须在食堂用餐,禁止将饭菜带出厂外。3.厨房工作人员必须按就餐人数合理按排食物数量,不得提前或延后开饭。五、用餐条件:1.公司食堂只为在职员工提供工作餐,管理者和员工一样标准。2.公司只为办公室人员提供午餐,如加班及特殊情况用晚餐者,提前向行政部提出申请,获批后方可进餐。3.职工家属如需在食堂用餐,需提前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就餐每天12元/人,小孩(10岁以下)每天8元/人,每天吃一顿也按一天计算,一个月间断着吃也按一整月计算,如需中断用餐,需要申请领导批准方可。七、食堂制度:1.食堂每日供应两餐,全体就餐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用餐,不准带与公司无关的人员就餐。2.就餐人员必须排队打饭,不许插队,不允许替他人打饭;所有就餐人员自觉遵守食堂的有关规定,禁止员工在食堂内高声喧哗、打闹。3.就餐时保持食堂内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严禁将所剩的饭菜渣、餐纸倒入水池内,应倒入指定垃圾桶内,用餐后的餐具需放在指定位置摆放。4.在食堂用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如有损坏需按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予以罚款。5.节约用水,做到人走即断水。6.员工必须在食堂就餐,严禁将食物带入宿舍、厂外,违者一次罚款10元。7.食堂操作间,除食堂工作人员以外,其他闲散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违者一次罚款10元。8.就餐人员必须按自己吃饭量盛饭、打菜,不喜欢吃或吃不完可少要或不要,做到吃多少打多少,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一经发现情况属实罚款20元或让其停止就餐5—10天。9.所有就餐人员在早上8:30分前到门卫登记用餐,不填表不做申请补充视为不用餐,食堂有剩余方可食用,否则自行解决。10.划勾无故不用餐者,每次罚款10元钱。八、食堂要求:1.工作时厨师需穿工作衣上岗并时刻保持好个人、操作间、锅碗等所有餐具卫生并摆放整齐规范,保持操作台、用具、水池等无油污、水渍等。2.保证厨房内四周墙体、地面、门窗无灰尘、水渍、杂物、苍蝇、爬虫等。3.保证菜品肉食的干净、新鲜、卫生,不可摆放在地面,要放在冷柜或食品架上并控制好食品在保质期内使用,谨防食物中毒。4.主食、菜品以及主菜、配菜要科学搭配、营养协调,保证菜肴色、香、味、型俱佳,一日二餐合理安排。九.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所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