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分类代码城乡分类代码为:100城镇110城区111主城区112城乡结合区120镇区121镇中心区122镇乡结合区123特殊区域200乡村210乡中心区220村庄四、城乡分类的解释(一)主城区主城区是指市辖区和不设区市的下列地域:1.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2.与城市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完全连接的其他村级地域。(二)城乡结合区城乡结合区是指与城市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部分连接的村级地域。(三)镇中心区镇中心区是指市辖区、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所辖城区以外的镇的下列区域:1.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2.与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完全连接的其他村级地域。(四)镇乡结合区镇乡结合区是指与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部分连接的村级地域。(五)特殊区域特殊区域是指地处城区、镇中心区、镇乡结合区以外,不隶属乡级行政区域,且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和其他特殊区域等。其中:1.开发区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等区域。2.农(林)场是指农场、林场的场部所在地的区域,以及经济较发达,具有一定的二、三产业规模的农(林)场职工聚集地。农(林)场部以上管理机构随驻地的行政区域划分城区或镇区。3.其他特殊区域是指常住人口达到3000人,同时,从事非农产业人员达到70%的独立区域。(六)乡中心区乡中心区是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驻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和乡所辖居民委员会地域。(七)村庄村庄是指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活动的区域,以及未划入城镇的农场、林场等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