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权威的财税咨询机构中国最务实的财税培训机构中国咨询培训的先驱者智之首慧之源教以渔益终生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精解暨企业筹划运用中财讯主办2007年十中国最权威的财税咨询机构中国最务实的财税培训机构中国咨询培训的先驱者智之首慧之源教以渔益终生引言新企业所得税法设计的法理思想应税收入税前扣除关健:与企业经营直接相关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精解暨企业筹划运用全部收入全部支出中国最权威的财税咨询机构中国最务实的财税培训机构中国咨询培训的先驱者智之首慧之源教以渔益终生引言新企业所得税法设计的法理思想应税收入税前扣除关健:从全部中去掉两部分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精解暨企业筹划运用全部中去掉全部中去掉中国最权威的财税咨询机构中国最务实的财税培训机构中国咨询培训的先驱者智之首慧之源教以渔益终生[案例说明]2007与2008过渡调整33%25%跨年度筹划收入跨年度筹划费用跨年度筹划技巧:分界与临界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精解暨企业筹划运用中国最权威的财税咨询机构中国最务实的财税培训机构中国咨询培训的先驱者智之首慧之源教以渔益终生[临界案例][案情说明]北京康亚思实业有限公司12月15日测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4500元,如果该企业不进行纳税筹,则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为:304500×25%=76125元。[提出问题]12月15日北京康亚思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张萍部长接到中财讯年终咨询交流学习的通知,交费4980元,去还是不去?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精解暨企业筹划运用中国最权威的财税咨询机构中国最务实的财税培训机构中国咨询培训的先驱者智之首慧之源教以渔益终生[法律依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筹划分析]北京康亚思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张萍部长如果去参加中财讯年终培训学习,须要支付咨询费4980元,则北京康亚思实业有限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304500-4980=299520元。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精解暨企业筹划运用中国最权威的财税咨询机构中国最务实的财税培训机构中国咨询培训的先驱者智之首慧之源教以渔益终生[政策解读]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行业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1)制造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非制造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精解暨企业筹划运用中国最权威的财税咨询机构中国最务实的财税培训机构中国咨询培训的先驱者智之首慧之源教以渔益终生[筹划结果]北京康亚思实业有限公司应纳税额为:299520×20%=59904元。[筹划效益]比较上述结果,北京康亚思实业有限公司通过税收筹划,支付费用成本仅为4980元,却获得节税收益为:76125-59904=16221元。显然,北京康亚思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张萍部长自学了知识,企业省了税。结论: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纳税筹划空间是相当大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精解暨企业筹划运用中国最权威的财税咨询机构中国最务实的财税培训机构中国咨询培训的先驱者智之首慧之源教以渔益终生【目的和要求】通过对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全面分析与解读,结合我们企业的实际情况,把握住新的企业所得税的内在本质,运用财务、会计和税务“三视角”去联系、去学习,从实用角度思考纳税管理,做到未雨绸缪,而不是临时抱佛脚,以期达到好政策、早运用、早受益,尽早调整企业架构和投资策略,去适应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精解暨企业筹划运用中国最权威的财税咨询机构中国最务实的财税培训机构中国咨询培训的先驱者智之首慧之源教以渔益终生【课程重点】1、新《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几个关健点2、新《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与新会计准则的差异【课程难点】1、新《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优惠政策分析与筹划2、新《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涉税风险控制【课时安排】共2次4天24课时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精解暨企业筹划运用中国最权威的财税咨询机构中国最务实的财税培训机构中国咨询培训的先驱者智之首慧之源教以渔益终生【课程内容】第一部分新《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几个关健点第二部分新《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收入扣除剖析第三部分新所得税法与会计差异分析与调整方法第四部分新《所得税法》优惠政策与筹划应用本次2天12课时计划讲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在下次2天12课时计划讲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精解暨企业筹划运用中国最权威的财税咨询机构中国最务实的财税培训机构中国咨询培训的先驱者智之首慧之源教以渔益终生第一部分新《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几个关健点关健点——四组对应关系1、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2、法人企业与非法人企业3、法定税率与优惠税率4、避税与反避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精解暨企业筹划运用中国最权威的财税咨询机构中国最务实的财税培训机构中国咨询培训的先驱者智之首慧之源教以渔益终生1、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新华社2007年3月8日头条新闻:企业也叫居民!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按照国际上的通行做法,采用了规范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概念,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境内外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精解暨企业筹划运用中国最权威的财税咨询机构中国最务实的财税培训机构中国咨询培训的先驱者智之首慧之源教以渔益终生在国际上,居民企业的判定标准有“登记注册地标准”、“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和“总机构所在地标准等”,大多数国家都采用了多个标准想结合的办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新的企业所得税法采用了“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相结合的办法,对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作了明确界定。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精解暨企业筹划运用中国最权威的财税咨询机构中国最务实的财税培训机构中国咨询培训的先驱者智之首慧之源教以渔益终生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六十九条:税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所称本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是指税法公布前已经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成立的企业。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精解暨企业筹划运用中国最权威的财税咨询机构中国最务实的财税培训机构中国咨询培训的先驱者智之首慧之源教以渔益终生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章第二条明确规定: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为居民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为非居民企业。我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上述规定,是遵循了国际惯例,算是与国际接轨了。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精解暨企业筹划运用中国最权威的财税咨询机构中国最务实的财税培训机构中国咨询培训的先驱者智之首慧之源教以渔益终生我国与国际接轨,同样双管齐下,选择了“双重管辖权”模式。所以,将“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其征税范围是: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章第三条明确规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精解暨企业筹划运用中国最权威的财税咨询机构中国最务实的财税培训机构中国咨询培训的先驱者智之首慧之源教以渔益终生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精解暨企业筹划运用中国最权威的财税咨询机构中国最务实的财税培训机构中国咨询培训的先驱者智之首慧之源教以渔益终生我国采用抵免法,所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章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精解暨企业筹划运用中国最权威的财税咨询机构中国最务实的财税培训机构中国咨询培训的先驱者智之首慧之源教以渔益终生(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精解暨企业筹划运用中国最权威的财税咨询机构中国最务实的财税培训机构中国咨询培训的先驱者智之首慧之源教以渔益终生[案例说明]居民企业筹划BVI公司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精解暨企业筹划运用中国最权威的财税咨询机构中国最务实的财税培训机构中国咨询培训的先驱者智之首慧之源教以渔益终生2、法人企业与非法人企业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章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按照企业登记注册地确定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什么是“法人”?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精解暨企业筹划运用中国最权威的财税咨询机构中国最务实的财税培训机构中国咨询培训的先驱者智之首慧之源教以渔益终生法人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是指拥有独立支配的财产,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参加民事活动,为自己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会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那些组织是法人?需要在其注册地单独交纳企业所得税呢?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精解暨企业筹划运用中国最权威的财税咨询机构中国最务实的财税培训机构中国咨询培训的先驱者智之首慧之源教以渔益终生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主要被区分为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两大类。(一)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以获取利润、创造社会财富、扩大社会积累为目的法人,包括从事工业、农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的经济组织。相当于传统民法理论中的营利性社团法人。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精解暨企业筹划运用中国最权威的财税咨询机构中国最务实的财税培训机构中国咨询培训的先驱者智之首慧之源教以渔益终生(二)非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是指依法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之外的其他社会活动的法人。根据《民法通则》第50条的规定,非企业法人又分为以下几类:1、机关法人、2、事业单位法人、3、社会团体法人。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精解暨企业筹划运用中国最权威的财税咨询机构中国最务实的财税培训机构中国咨询培训的先驱者智之首慧之源教以渔益终生我国税收法规对法人的分类,遵循民法之规定,即分为4种:企业法人,营利性社会经济组织。机关法人,具有行政权力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公益事业性单位。社会团体法人,按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组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只对企业有效。但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精解暨企业筹划运用中国最权威的财税咨询机构中国最务实的财税培训机构中国咨询培训的先驱者智之首慧之源教以渔益终生根据企业法人的所有制形式及投资者的国籍及投资方式等,我国企业法人分7类:1.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2.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3.私营企业法人4.联营企业法人5.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6.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7.外资企业法人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精解暨企业筹划运用中国最权威的财税咨询机构中国最务实的财税培训机构中国咨询培训的先驱者智之首慧之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