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集团高层笔记本电脑补贴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方便XX集团及各分、子公司员工办公并充分利用各方资源,保证子、分公司员工个人笔记本电脑的有效管理,鼓励员工自购笔记本电脑办公,现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对象:集团及各分、子公司的总裁、副总裁、总监级别的在职员工。第三条基本规定:符合要求的员工在职期间可根据自身需求采购办公用笔记本电脑,集团对该采购费用进行补贴。第二章采购管理规定第四条采购的笔记本电脑须满足日常办公需要。第五条申请流程:(1)员工自行采购办公用笔记本电脑后,在XXOA系统上提交“费用报销流程”。(2)第一期“费用报销流程”审批通过后,员工须将有效的采购发票交到财务部。(3)财务部以转账的形式发放至员工工资账户。第六条补贴标准:(1)按员工职级确定补贴金额。员工职级上限金额采购金额补贴金额每期申请金额总裁5000≥500050005000/3<5000采购金额采购金额/3副总裁4000≥400040004000/3<4000采购金额采购金额/3总监3000≥300030003000/3<3000采购金额采购金额/3(2)若员工自行购买的办公用笔记本电脑采购价格低于上限,则以实际采购价格为补贴金额;若采购价格高于上限,则以上限金额为补贴金额。(3)仅对每名员工劳动合同期间内采购的首台办公用笔记本电脑给予补贴。(4)补贴金分三期平均发放,每12个月为一期。员工应当于每期第一个月提交“费用报销流程”申请本期补贴,未提交申请流程的视为员工放弃该期补贴。第七条管理细则:(1)员工自行采购的办公用笔记本电脑所有权归该员工个人所有,仅限该员工自行使用。(2)公司不再对已采购办公用笔记本电脑的员工提供公用办公电脑。(3)员工个人办公用笔记本电脑由员工自行保管与维护,并自行承担丢失或损坏的责任。员工应当保证该办公用笔记本电脑处于可工作状态,不得因电脑状态问题影响工作。例如:出现故障时员工应当自费及时维修,不得随意出借电脑以致影响办公。(4)员工遗失办公用笔记本电脑后应当立即重新配置新的办公用笔记本电脑,不得影响办公。新办公用笔记本电脑不再享受补贴。(5)享受补贴期间员工离职的,不再享受本补贴。(6)在此规定生效之日前采购的办公用笔记本电脑不享受补贴。(7)员工个人办公用笔记本电脑中储存的与公司有关的文档资料、技术秘密、经营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等所有权归属于公司,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有关保密制度的规定和保密协议的约定。若公司对员工个人办公用笔记本电脑中与公司有关的数据进行备份,该员工应当积极配合。第三章附则第八条集团可依据集团发展情况实时修订,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XX集团行政部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