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档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建档案工作是建筑、维修、房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提高基建档案工作的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其在工程建设、使用管理、工程维护和改扩建工作中的作用,保证其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国档案法》、《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城市城建档案文件管理规定等、国家《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凡在基本建设管理和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活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及声像载体材料等,均属基建类档案。基本建设项目档案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基本建设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测、设计、招标、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像声材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字材料。第三条项目基建档案室具体负责本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的收集、核查、指导、监督工作。基建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第二章档案资料的管理第四条基建档案工作要纳入基建规划、计划、管理制度和基建人员职责围之中,做到基建工程一开始就与建立档案工作同步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与竣工材料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要与提交一整套合格的竣工图的验收同步进行。第五条项目建设工程中,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建设现场指挥机构、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在各自的职责围搞好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第六条档案资料的汇总管理........1、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的,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围的档案资料,交总包单位汇总、整理。竣工时由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项目档案资料。实行工程建设现场指挥、筹建机构管理的建设项目,竣工时由现场指挥、筹建机构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项目档案资料。2、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所承包工程的档案资料,交建设单位汇总、整理或由建设单位委托一个承包单位汇总、整理。第七条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现场指挥机构、施工单位、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必须有一位负责人分管档案资料工作,并建立与工程档案资料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配备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定,统一管理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施工过程中要有能保证档案资料安全的库房和设备。第八条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图面整洁,不得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书写、绘制。第九条设计建设大、中型建设项目时,均应设计建设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符全要求的档案资料库房,并为档案资料保管和提供利用配置必要的设备,其费用列入工程总概算。第三章竣工档案资料的管理要求第十条基建项目(工程)档案整理工作原则要遵循工程项目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并保持其文件材料之间在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利用。第十一条基建项目(工程)档案整理要求保持一个工程项目的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区分文件材料价值,有利于档案的利用。整理立卷是档案提供利用的基础工作,只有加强立卷工作,做到材料齐全、分类准确、立卷合理,才能提高利用工作效率。第十二条竣工档案资料的管理要求详见附录A第四章归档围和保管期限第十二条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围和保管期限,一般可根据本规定附表B《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围和保管期限表》执行。特殊情况的建设项目可以自行增补归档材料。........第十三条归档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全过程中产生的文件材料,规定详细的归档围和容,以确保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性。第十四条归档资料的保管期限分为:短期、长期、永久三种。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定如有与国家规定相抵触条款,以国家规定为准。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录:A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验收报送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一、为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验收和报送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城市档案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规定。二、在市行政区域围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验收及报送工作应当按照本规定执行。三、本规定所指的建设工程是指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用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市容环境卫生建设设施工程;地下管线工程;城市防洪、抗震、人民防空工程及有关的军事工程。本规定所指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以下简称竣工档案)是指建设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四、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包括工程前期准备阶段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竣工测量资料、声像资料以及相关的管线竣工测量资料。竣工档案必须真实地反映建设全过程,并按工程建设程序进行编制,达到完整、准确、系统的要求。五、市或区(县)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相应的市或区(县)竣工档案的编制、验收及报送的管理工作。第二章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报送工作程序一、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报建手续前,应到市城建档案馆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档案,并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在市建设项目审批小组办公室总受理窗口办理报建手续时,出具城建档案馆认可的地下管线现状资料,领取《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建档报送告知书》。二、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合同书》。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接受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文件归档、立卷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严格管理,按照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归档容和整理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确保竣工档案完整、准确、规。四、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提请预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填报由城建档案馆统一印制的《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申请表》以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级著录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级著录单》、《城市管线工程(项目)级著录单》。五、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合格后,由档案馆出具工程竣工档案认可文件,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未取得工程竣工档案认可文件的建设工程,不予以办理建设工程竣工备案手续。六、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备案后三个月,将包括竣工验收文件在的全部竣工档案材料,按标准整理一套合格的竣工档案,附档案明细目录一式二份,报送市城建档案馆,由档案馆核发《建设工程档案接收备案单》。七、建设单位不能在规定时间移交竣工档案的,必须及时到城建档案馆申明原因,并填写《缓交工程竣工档案情况登记表》。对逾期未报送竣工档案且未申明原因的建设单位,城建档案馆将按规定予以处罚。第三章建设单位职责在建设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一、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二、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三、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四、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五、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竣工档案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六、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按规定归档、按标准整理符合要求的工程竣工档案。第四章归档文件质量要求........一、归档文件材料应该包括:从建设项目立项开始,直到工程竣工,形成的符合归档容、有价值的建设工程文件材料。二、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的档案材料应为原件。工程档案必须同时向其它部门移交报送,其归档材料与城建档案馆收集的归档容发生冲突的,原件由城建档案馆保存。城建档案馆提供档案文件材料原件的复制件,并加盖城建档案馆证明专用章,效力等同于原件。如工程竣工档案原件确实无法报送城建档案馆保管,由城建档案馆将其工程全部竣工档案制作成缩微片,城建档案馆保存缩微片,效力等同于原件。三、工程文件的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标准和规程。四、工程文件的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五、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退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兰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六、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七、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х210mm)。凡小于A4幅面的,可由A4幅面纸以衬托法衬托,大于A4幅面的应折叠成A4幅面。八、工程文件的纸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九、竣工图的制作要符合国家规要求,并加盖“竣工图”标志章。(一)工程施工过程中,完全按图施工,无变动者,可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章。(二)在施工过程中有一般性设计变动,能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且不影响图面质量的,可用碳素墨水笔对变更部位进行扛改或划改。采用修改施工图作为竣工图的方法时,应当注明变更依据及容,修改、说明和注记应在适当空白处,不得与原施工图容重叠,不能破坏原施工图的容。........如图纸局部变更图应按国家规绘制,然后附在原图后。在修改过的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章。(三)凡是工程项目改变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按国家有关规重新绘制竣工图,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十、竣工图章的基本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竣工图章中所列各项签署者应为第一责任人。竣工图章尺寸为:50mmх80mm。图例如下:竣工图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总监现场监理十二、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十三、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采用手风琴式折叠法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х210mm),图标栏露在外面。第五章档案整理的基本要求一、立卷的原则、方法和卷文件排列(一)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二)一个项目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项目级综合文件材料应独立组卷,工程文件按单位工程组卷。(三)工程文件应按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顺序排........列。(四)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图纸材料按建筑结构、给排水、暖、电气设备等专业排列组卷,组卷时应保持各专业材料的相互联系和完整。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五)案卷不应有重份文件;不同载体的文件一般应分别组卷。(六)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二、案卷的编目(一)卷文件均按有书写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二)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三)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码。(四)案卷封面、卷目录、卷备考表不编写页号。(五)卷目录的填写。卷目录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页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