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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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研究辽宁大学经济学院谷明淑泰康人寿保险辽宁分公司刘静Ⅰ.引言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高龄化以及未富先老带来的护理服务方面压力越来越大。长期护理保险正是为因年老、疾病或伤残而需要长期照顾的被保险人提供护理费用补偿的健康保险。按照运作模式不同国际上存在社会基本长期护理保险和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两类。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人们的收入存在很大的差别,目前,我国尚不具备建立社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条件。老年人的护理大多依靠多年的积蓄和子女们的资助,在家庭结构日益小型化的情况下,这种护理模式面临严峻挑战。而由于现阶段我国养老金资金缺口大、政府筹资能力有限,在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社会护理保障体系的过程中,大力发展具备社会保障功能的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可以满足不同收入水平的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可以真正解决老年人的“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老有所乐”问题,具有重大意义。与此同时,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实践,也可以对我国由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向社会基本长期护理保险的过渡积累宝贵的经验。Ⅱ.我国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现状2019年1月,国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推出第一款护理保险产品——康宁长期护理保险。2019年国内第一家专业的健康保险公司人保健康(PICC)推出了我国第一个具有全面保障功能的长期护理保险——“全无忧长期护理个人保险”。“全无忧长期护理个人保险”推出标志着我国的长期护理保险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2019年瑞福康健康保险公司在上海推出了我国第一款纯粹意义的长期护理保险,这款保险产品仅包括长期护理保障和老年护理保障,更加注重老年人护理保障的需求。目前除了针对个人的长期护理保险之外,太平人寿还推出了“太平乐享人生团体长期护理保险”,瑞福德也推出了“瑞福德长期护理保险”,这两款为团体设计的长期护理保险都规定了投保人数不少于5人且实际投保人数不低于该团体具有投保资格人数的75%。自2019年第一款护理保险产品推出以来,我国保险市场上已有十多种长期护理保险。我国长期护理保险部分产品比较产品类别保险责任购买年龄/给付期限国寿康馨长期护理保险(中国人寿)2009年上市长期护理保险金疾病身故保险金老年关爱保险金豁免保险费18-60周岁/至80周岁全无忧长期看护个人护理保险(PICC健康)206年上市,2009年新款上市长期护理保险金老年护理保险金老年关爱保险金身故保险金6周岁至59周岁/至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时止瑞福德长期护理保险(瑞福德健康保险公司)瑞福德长期护理保险(瑞福德健康保险公司)8到59周岁/保险期间为30年。被保险人可选择55岁或者60岁作为长期护理保险的开始年龄国泰康顺长期护理保险(国泰人寿)2019上市疾病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长期看护复健保险金长期看护保险金满期保险金18-55周岁/终身太平乐享人生团体长期护理保险长期护理保险金老年护理保险金16-59周岁,不少于5人/85周岁尽管各家保险公司的条款在保障范围上不尽相同,但是都包括了长期护理保险金的给付,有的还包括了老年护理保险金。除此之外,昆仑健康保险有限公司和人保健康等健康保险公司将“健康管理服务”写入了保险条款。“健康管理服务”主要包含了健康短信服务,由保险人通过短信形式向被保险人提供24节气的养生信息;健康咨询服务,被保险人可以主动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热线,针对与健康有关的问题和就诊、就医指导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咨询;健康通讯服务,主要是保险公司为普及健康知识和预防教育而编撰的健康杂志。昆仑健康保险公司和人保健康推出的“健康管理服务”对防止道德风险,普及健康知识,制约医疗费用的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健康管理服务”不能主动地了解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是否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热线的选择权在被保险人个人,因此其作用很有限。我国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处于起步阶段,呈现出以下特点:第一,我国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品种单一,产品不完善,存在着同质化的问题。仅有少数保险公司开设这一险种。尽管各个保险公司之间的产品不尽相同,但各个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上的差别并不大。第二,费率过高,保险条款缺乏吸引力。我国护理保险产品推出的时间短,保险公司缺乏相关的数据,精算定价基础薄弱。再加上护理费用的不断提高以及护理周期的延长,护理产品定价往往偏高。目前保险条款缺乏灵活度,在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国人对长期护理保险认知度较低,推广难度较大。第三,我国商业性的长期护理保险给付标准严格,给付形式单一。我国大部分的长期护理保险通常是六项中至少要三项失能才能得到理赔。(美国的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为例,长期护理保险通常是步行,进食,更衣,洗澡,如厕和移动六项中的两项失能就可以得到保险金的给付。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只以给付护理费用为主。不存在护理服务这样的实物给付方式。第四,保险条款中的专业术语缺乏行业标准。各个保险公司的长期护理保险保险条款中一些概念、术语缺乏统一的标准,从而给消费者购买、比较产品带来了困难,容易引起误解产生纠纷,不利于树立健康保险市场的良好形象,不利于市场的规范与健康发展。Ⅲ.我国商业长期护理保险运行中的问题A.外部环境方面1)护理机构和护理人员匮乏目前我国的商业护理保险缺乏配套的医疗、护理等服务支持,老年护理院、康复机构、晚期病人的临终关怀机构等都比较缺乏。根据《2019中国卫生统计年鉴》的统计数据,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为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的疗养院与护理院的数量增长缓慢。疗养院、护理院的数量经历了先增后减的过程。由于我国“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长期以来大多数老人都选择在家中度过晚年,制约了护理机构的发展,因而为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的机构寥寥无几。2009年全国疗养院的数量为200所,床位数为42082张。相对于我国老龄人口众多的国情是远远不够的。另外,我国护理人员的数量严重不足。2000年至2009年我国医护人员的总数虽然在不断增加,但是医生护士人数之比为1:1.02,而发达国家在2019年医生护士之比已经达到了为1:3。这些数据都说明了我国护理人员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在这种专业人才欠缺的市场环境下,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险公司必然会面临很大的风险和外部压力。2)政策环境不清晰法律法规不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属于健康保险的范畴,国家对健康保险的政策必然影响人们对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我国2019年通过了一部《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但是并没有对长期护理保险进行明确的定位。我国的财政税收政策仅对补充医疗保险给予了4%的财务优惠政策,但由于该税前列支比例过低而弱化了现有的政策作用。我国没有对投保者实行税收优惠。此外,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不发达,目前健康保险资金缺乏有效的资金运用渠道,资金投资渠道过窄,收益性和流动性无法得到保障,这些都会影响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3)医疗改革中的不确定性风险目前我国正处于医疗改革转型期,传统的公费医疗改革制度正在逐步走向消亡,而新的医疗保障制度还没有真正意义上建立起来。同时不同地区的医改方案存在差异性和不同步性,各地区的人口经济发展水平也不尽相同。在这样的环境下,极易诱发道德风险。保险人作为付款人缺乏对医患双方利益的约束机制,被保险人缺乏动力去控制医疗消费需求。医院方利用其信息优势,可以使医疗护理支出大大超过实际需求。这些费用最终全部转移给保险人承担。这些因素都加大了保险公司开发新产品的难度,因而缺少开发新产品的动力。B.保险公司方面1)道德风险对保险公司的影响在实践中,道德风险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来自于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表现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不需要为获得护理服务买单的情况下,倾向于使用更多的护理服务。二是,道德风险还来自于被保险人与护理服务机构的串通欺诈保险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三是,道德风险还来自于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在保险护理服务机构了解到被保险人已经购买了长期护理保险的情况下,会利用其信息优势,对被保险人做不必要的护理,增加护理费用。道德风险的存在不仅对单个保险公司有影响,而且对整个长期护理保险市场也存在着影响。一方面道德风险可能加剧医护服务市场价格和信息的扭曲,影响保险人对投保人的可能损失的估算,保险人因此会承担过多的费用,加大经营成本,打击保险人开发护理保险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道德风险也会影响保险市场资源的配置。可能诱导被保险人过度使用医护资源,占用保险公司本可以用于其他方面的资源,妨碍保险市场的有效配置。2)逆选择风险对保险公司的影响保险市场上的逆选择不仅包括保险人的逆选择还包括被保险人的逆选择。保险人为了盈利会尽可能地将那些需要高额护理费用的投保人排除在外,结果使很多需要长期护理保险的人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被保险人的逆选择是指如果保险人根据社会平均状况提供保险,必然导致身体状况差的人购买保险,而身体状况好的人不买保险的情况出现。被保险人的逆选择必然导致保险公司放弃按社会的平均健康状况来收取保险费。当保险人提高费率时,一般的健康者将不再购买保险,高风险的投保人将成为主要需求者,保险人面临的风险将进一步提高。这又使得保险人进一步提高费率。最后保险市场不断萎缩。直至保险公司推出市场。为了有效地防止被保险人的逆选择,保险人势必对被保险人进行更加详细、周密的调查,从而可能导致保险人增加核保、理赔的费用。3)缺乏可靠的统计数据和专业的人才我国护理保险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时间较短,市场研究和投入比较有限,业务基础数据积累不足。而一个新产品的开发需要大量的统计数据和人才做准备。目前我国的长期护理保险统计数据仍然不完善。也没有像生命周期表那样完善的关于失能的和护理费用的统计数据。由于各个保险公司之间存在着竞争关系,长期护理保险还没有建立客户健康信息共享机制。数据的不完善导致定价的偏差。精算人才缺口也很大。这些因素都限制了保险公司开发长期护理保险,限制了长期护理保险的供给。4)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较弱长期护理保险属于健康保险的范畴,我国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健康保险核保核赔机制,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之间尚未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保险公司很难控制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支出,因此很难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这也就导致了赔付率的增高,保险人的盈利能力降低。长期护理保险相当复杂又是新事物,在我国没有完整的统计数据,再加上道德风险与逆选择等问题的存在,长期护理保险也会存在风险控制能力弱的问题。C.被保险人方面1)我国人均收入水平过低,抑制了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一些人之所以对护理保险不感兴趣,是基于对投保成本的权衡,将当前和未来的护理费用、价格水平、购买时的年龄、对长期护理需求的风险分析等因素进行比较,从而选择了替代方式。我国人均收入水平过低,也限制了人们对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一方面,长期护理保险虽然在我国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但由于其承保的是高额的护理费用,再加上保险市场上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等问题,均会导致长期护理保险的保费过高;另一方面我国人均收入水平过低,以2019年为例,虽然国内生产总值已经跃居到了世界第三位,但人均国民收入在全球210个参加调查的国家中排名仅第127位,人均可支配收入过低。尤其是老年人的收入情况过低,这些因素都将导致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非常有限。2)“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限制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在我国“养儿防老”的观念非常的根深蒂固,大多数老人晚年愿意跟子女在一起而不愿意到正规专业的护理机构接受护理,也不愿意外来人员到家中来护理。同时,作为子女也担心如果把自己父母送到护理机构接受护理会被认为不孝顺。根据数据调查显示,在我国的家庭规模中,全国约有18.19%的家庭是三代及三代以上共同居住,这也意味着,这一部分家庭的老人是在家养老的。这种因素的存在也会限制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Ⅳ.发展我国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建议A.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我国政府应当成为长期护理保险推动者,引导者,调控者,同时还应当履行监管职责。发展我国商业长期护理保险最关键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目前我国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同时存在供给不足与需求不足的现象,[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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