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文书规范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提高司法鉴定文书的质量,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制定本规范。第二条司法鉴定文书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和判断后出具的记录和反映司法鉴定过程和司法鉴定意见的书面载体。第三条司法鉴定文书分为司法鉴定意见书和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司法鉴定意见书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对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检验、鉴别后出具的记录司法鉴定人专业判断意见的文书,一般包括标题、编号、基本情况、检案摘要、检验过程、分析说明、鉴定意见、落款、附件及附注等内容。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对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检验后出具的客观反映司法鉴定人的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的文书,一般包括标题、编号、基本情况、检案摘要、检验过程、检验结果、落款、附件及附注等内容。第四条司法鉴定文书应当由进行鉴定的司法鉴定人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制作。第五条司法鉴定文书一般由封面、正文和附件组成。第六条司法鉴定文书的封面应当写明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司法鉴定文书的类别和司法鉴定许可证号;封二应当写明声明、司法鉴定机构的地址和联系电话。第七条司法鉴定文书正文应当符合下列规范和要求:(一)标题:写明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和委托鉴定事项;(二)编号:写明司法鉴定机构缩略名、年份、专业缩略语、文书性质缩略语及序号;(三)基本情况:写明委托人、委托鉴定事项、受理日期、鉴定材料、鉴定日期、鉴定地点、在场人员、被鉴定人等内容。鉴定材料应当客观写明委托人提供的与委托鉴定事项有关的检材和鉴定资料的简要情况,并注明鉴定材料的出处;(四)检案摘要:写明委托鉴定事项涉及案件的简要情况;(五)检验过程:写明鉴定的实施过程和科学依据,包括检材处理、鉴定程序、所用技术方法、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等内容;(六)检验结果:写明对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检验后得出的客观结果;(七)分析说明:写明根据鉴定材料和检验结果形成鉴定意见的分析、鉴别和判断的过程。引用的资料应当注明出处;(八)鉴定意见:应当明确、具体、规范,具有针对性和可适用性;(九)落款:由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写明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证号,同时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并注明文书制作日期等;(十)附注:对司法鉴定文书中需要解释的内容,可以在附注中作出说明。司法鉴定文书正文可以根据不同鉴定类别和专业特点作相应调整。第八条司法鉴定文书附件应当包括与鉴定意见、检验报告有关的关键图表、照片等以及有关音像资料、参考文献等的目录。附件是司法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应当附在司法鉴定文书的正文之后。第九条司法鉴定文书的语言表述应当符合下列规范和要求:(一)使用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通用专业术语规范和法律规范的用语;(二)使用国家标准计量单位和符号;(三)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应当符合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四)文字精练,用词准确,语句通顺,描述客观、清晰。第十条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下列格式要求:(一)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制作;(二)在正文每页页眉的右上角注明正文共几页,同时注明本页是第几页;(三)落款应当与正文同页,不得使用“此页无正文”字样;(四)不得有涂改。司法鉴定文书制作一般应当一式三份,二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本机构存档。第十一条司法鉴定人应当在司法鉴定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多人参加司法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司法鉴定文书经过复核的,复核人应当在司法鉴定机构内部复核单上签名。第十二条司法鉴定文书应当同时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和钢印两种印模。司法鉴定文书正文标题下方编号处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钢印;司法鉴定文书各页之间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作为骑缝章;司法鉴定文书制作日期处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第十三条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和钢印为圆形,制作规格应当为直径4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上方刊司法鉴定机构名称,自左而右环行;五角星下方刊司法鉴定专用章字样,自左而右横排。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和钢印印文中的汉字,应当使用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字体为宋体。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和钢印印文应当并列刊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自左而右环行。第十四条司法鉴定人印章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应当经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后启用。本规范施行前,司法鉴定人使用的印章和司法鉴定机构使用的司法鉴定专用章规格、式样、文字、字体符合本规范规定的,在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后可以继续使用。第十五条本规范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2002年7月5日发布的《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本(试行)》同时废止。附件: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本一、二。6附件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本一××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司法鉴定文书类别的标题:一般2号或者小1号宋体,加黑,居中排列)司法鉴定许可证号:000000000(司法鉴定机构许可证号:3号仿宋体,居中排列)声明(2号宋体,加黑,居中排列)1.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2.司法鉴定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方式、方法和步骤,遵守和采用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鉴定。3.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不受任何个人和组织的非法干预。4.使用本鉴定文书应当保持其完整性和严肃性。(声明内容:3号仿宋体)地址:××市××路××号(邮政编码:000000)联系电话:000-00000000(司法鉴定机构的地址及联系电话:4号仿宋体)共页第页——————————————————————————————————————————————标题(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事项,小2号黑体,居中排列)编号××司法鉴定中心[200×]×鉴字第×号(编号:包括司法鉴定机构缩略名、年份、专业缩略语、文书性质缩略语及序号;年份、序号采用阿拉伯数字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方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5号宋体,居右排列。编号处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钢印)一、基本情况(3号黑体)委托人:××××(二级标题:4号黑体,段首空2字)(文内4号仿宋体,两端对齐,段首空2字,行间距一般为1.5倍。日期、数字等均采用阿拉伯数字标识。序号采用阿拉伯数字“1.”等顺序排列。下同)委托鉴定事项:受理日期:鉴定材料:鉴定日期:鉴定地点:在场人员:被鉴定人:二、检案摘要三、检验过程四、分析说明共页第页——————————————————————————————————————————————五、鉴定意见六、落款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专用章)二○○×年×月×日(文书制作日期:用简体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居右排列。日期处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说明:1.本司法鉴定意见书各页之间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作为骑缝章。2.司法鉴定意见书中需要添加附件的,须在鉴定意见后列出详细目录。3.对司法鉴定意见书中需要解释的内容,可以在正文的落款后另加附注予以说明。(附注为4号仿宋体)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本二××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司法鉴定文书类别的标题:一般2号或者小1号宋体,加黑,居中排列)司法鉴定许可证号:000000000(司法鉴定机构许可证号:3号仿宋体,居中排列)声明(2号宋体,加黑,居中排列)1.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2.司法鉴定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方式、方法和步骤,遵守和采用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鉴定。3.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不受任何个人和组织的非法干预。4.使用本鉴定文书应当保持其完整性和严肃性。(声明内容:3号仿宋体)地址:××市××路××号(邮政编码:000000)联系电话:000-00000000(司法鉴定机构的地址及联系电话:4号仿宋体)共页第页——————————————————————————————————————————————标题(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事项,小2号黑体,居中排列)编号××司法鉴定中心[200×]×检字第×号(编号:包括司法鉴定机构缩略名、年份、专业缩略语、文书性质缩略语及序号;年份、序号采用阿拉伯数字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方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5号宋体,居右排列。编号处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钢印)一、基本情况(3号黑体)委托人:××××(二级标题:4号黑体,段首空2字)(文内4号仿宋体,两端对齐,段首空2字,行间距一般为1.5倍。日期、数字等均采用阿拉伯数字标识。序号采用阿拉伯数字“1.”等顺序排列。下同)委托鉴定事项:受理日期:鉴定材料:鉴定日期:鉴定地点:在场人员:被鉴定人:二、检案摘要三、检验过程四、检验结果一般采用文字或者图表形式。例如:共页第页——————————————————————————————————————————————×××××××××××××××××××××××××××××××××××××××××××××××××××××(表格一般采用三线表,居中排列,图表说明和表内文字居中排列,5号宋体)五、落款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专用章)二○○×年×月×日(文书制作日期:用简体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居右排列。日期处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说明:1.本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各页之间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作为骑缝章。2.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中需要添加附件的,须在检验结果后列出详细目录。3.对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中需要解释的内容,可以在正文的落款后另加附注予以说明。(附注为4号仿宋体)附件2司法鉴定协议书(小2号宋体,加黑,居中排列)(示范文本)编号:(编号:居左排列)委托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委托日期送检人司法鉴定机构机构名称:许可证号: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委托鉴定事项及用途委托鉴定要求是否属于重新鉴定检案摘要鉴定材料目录和数量检材:鉴定资料: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按照委托鉴定事项分项目收费:××××鉴定××××项目□标准□协议项目□标准□协议项目□标准□协议项目□标准□协议□特殊鉴定项目收费预计收费总计元,人民币大写元整。鉴定文书发送方式□自取□邮寄地址:□其他方式(注明)协议事项:1.鉴定机构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技术规范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鉴定委托人同意或者认可:□因鉴定需要耗尽检材;□因鉴定需要可能损坏检材;□鉴定完成后无法完整退还检材;□检材留样保存3个月。2.鉴定时限:从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完成。□遇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确需较长时间的,延长个工作日;3.特殊情形鉴定:□需要对女性作妇科检查;□需要对未成年人的身体进行检查;□需要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需要到现场提取检材;□需要进行尸体解剖。4.□需要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的,延长个工作日。□委托人要求鉴定人回避。被要求回避的鉴定人姓名。5.鉴定过程中如需变更协议书内容,由协议双方协议确定。其他约定事项协议变更事项鉴定风险提示1.鉴定意见属于专家专业性意见,其是否被采信取决于办案机关的审查和判断,鉴定人和鉴定机构无权干涉;2.由于鉴定材料或者客观条件限制,并非所有鉴定都能得出明确的鉴定意见;3.鉴定活动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因此,鉴定意见可能对委托人有利,也可能不利。委托人(机构)(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接受委托的鉴定机构(签名、盖章)年月日备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