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检自控计划一、目的为使产品满足客户需求,产品质量符合进口国强制性的法规标准要求,避免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生,对本公司加工出口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特制定本自检自控计划。二、适用范围1、公司内使用的木材、胶黏剂、油漆、PU革、海绵等原辅材料;2、公司制作的样品、成品等。三、责任部门自检自控计划由质检部每年根据进口国及客户对产品的要求、本公司的产品类型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四、具体内容1、木材管理(1)要求木材供应商提供木材砍伐证和木材运输证,保证材料来自合法途径,在木材进厂时查验相关证明材料并收集归档。(2)在木材购销合同中注明木材进厂前必须进行熏蒸杀虫处理,防治携带有害生物,从源头杜绝一切不合格材料进厂。(3)所有木材到厂后必须经质检人员按照原料验收标准查验是否携带病虫害、杂草及霉变情况,符合要求的方可入厂。2、人造板材、胶黏剂、油漆、PU革和海绵管理(1)要求人造板材、胶黏剂、油漆、PU革和海绵的供应商,按照我国及进口国的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每年提供相应的经CNAS认证实验室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承诺书,确保胶等辅助材料符合安全卫生项目。将供方提供的检测报告进行产品核对、与标准核对等核查,核查合格后归入合格供方档案。(2)质检人员对进厂的人造板材、胶黏剂、油漆、PU革和海绵按照相应的原料验收标准进行外观数量等的检验,合格后入库并记录。(3)质检人员按照我国和进口国及客户对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对上述原辅材料每三年委托相关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进行相应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验证,发现不合格立即停止使用,并追溯其制作的产品,对产品进行不合格项目的检测验证,发现不合格时立即上报总经理,采取召回、赔偿或技术处理等补救措施。(4)对公司首次使用的新材料,必须取样送山东检验检疫技术检测合格后方可批量采购。(5)不同材料根据不同安全卫生项目及标准进行检测。人造板材:EN717-2或GB18580检测甲醛;胶黏剂:GB18583-2008检测游离甲醛和苯;油漆、贝克罗马油等:GB18581-2009检测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含量、可溶性的铅、镉、铬、汞;PU革:GB20400-2006检测甲醛和偶氮染料;海绵:EN-1021-1检测易燃性能。3、成品管理(1)质检人员每年选择代表性的成品样品部件,委托相关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进行安全卫生项目检测验证,由于目的国只是英国,因此依据EN717-2检测甲醛含量。若发现验证不合格,立即查找原因,追溯产品,对确认不合格产品采取召回、赔偿或技术处理等措施;同时对下一步的产品生产采取更换材料、更换设计等措施,并重新取样检测验证合格方可出口。(2)成品必须由质检人员陪同客户驻厂品检人员批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包装,并对包装过程实施监督,并填写成品检验记录。(3)对每一款新产品在批量生产之前,由质检人员将试制样品送客户指定的实验室进行相应安全项目检测,接到合格通知后方可下达生产计划,同时索要相应的检测报告存档。4、监督检查(1)质检部应选择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实验室作为企业协议实验室,提升企业自检自控能力,并与之签订长期委托检测协议。样品的扦取和送递由质检部负责,同时质检部应保存委托检测协议、扦样资料、检测报告等材料并建立档案。(2)对此项工作,公司结合企业内部审核、外部审核准备及其他不定期时间,指定专人进行相应监督抽查,确保计划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