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纪委书记要充当好七个角色当前,在一些单位和地方,企业党的纪委书记总是感觉困惑:上级的要求很高难以达到,不好多说话;对下或者同级又觉得手中无权,说话没人听。因而工作常常是自己一个人跳独舞,无人喝彩,处境尴尬,无所适从。作为国有企业的纪委书记如何正确定位,破解难题,为企业党的建设和企业健康发展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呢?笔者认为针对这一问题,各级纪检干部必须加强学习,首要的是必须加强对党章学习理解,从而进一步理清自己的工作思路。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从上述党章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章规定的,党的组织中的特殊组织,负有党章所赋予的职责所在,不存在要不要的问题,而是要如何做好的问题。这也是纪委之所以要理直气壮地大胆开展工作的原因所在。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有企业,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重要经济基础,党组织要牢牢掌握企业的发展方向,培养教育好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企业党组织的重要任务,纪委责无旁贷。同时,在党章的描述中,清楚的阐述了纪委的工作任务,就是三项任务,五项工作。企业纪委书记在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应担当好以下七种角色,即党风建设活动的策划者;教育活动的组织者;廉洁自律的模范执行者;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行使的监督者;廉洁风险的提醒者;惩治腐败行为的执法者;党员权利的维护者。界定好纪委书记的角色,对于开展纪委工作有着极重要的作用,也有助于为纪委书记找到工作的支点。第一,要当好党风建设的策划者。党章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党中央的各类文献和中央领导人的讲话中也屡屡对党风建设提出要求。概括的说,就是党的各级委员会(包括各级工作委员会)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建设的领导作用,纪委要“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助就是组织协调,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出谋划策,这是对纪委工作的定位。作为纪委书记,就要在对本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惩防体系的要求,以创新的精神,策划并组织实施好企业的党风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机制、查案办案、自身建设等一系列的工作。第二,要当好教育活动的组织者。党风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对人用而不教,是纪检工作的失职。企业廉洁教育的终极目的,是要使每个员工确立廉洁从业的观念。作为纪检监察组织,要始终坚持思想政治工作这个“法宝”,时刻注意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自控”能力,自觉筑起一道坚强的思想防线,营造一种环境,使正气上升,邪气收敛,达到有效抑制腐败的目的。要建立和完善宣传教育工作的大格局,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纳入全党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与组织、宣传等部门的组织协调,形成宣教工作的强大合力。在教育的方式方法上,要因地制宜、运用多形式,采用党员干部易于接受、乐于参加、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教育形式,大力运用现代传媒手段,扩大教育的辐射面,增强教育的形象化,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在教育对象上,要突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教育。只有通过加强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精神境界,才能真正从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钢铁长城”,才能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第三,要当好廉洁自律的模范执行者。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作为企业反腐倡廉的主导力量,要适应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必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首先必须要成为廉洁自律的模范执行者,要坚持思想上公道正派,不徇私情;工作上严格要求,依纪依法办事;行为上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经受住金钱、美色等各种诱惑。要养成严谨的工作作风,塑造国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第四,要当好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行使的监督者。“监督”是落实制度的保证。人的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兽,如果说“兽性”的磨灭靠教育,“兽性”的约束就得靠制度和规范了。监督的出发点是组织对其成员的爱护。要用创新精神改革现行监督办法,积极探索权力监督新机制,防止权力的滥用。对资金、物资管理、人事安排等各种权力进行压缩和分解,建立健全有限责权管理制度和科学规范的运行程序,企业内部所有职权设置应有横向制约。消除权力过分集中现象,防止少数人说了算,避免“一言堂”和个人专断现象。实行民主管理和企务公开制度,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及费用开支、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廉政、企业重大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等情况向员工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实施“阳光工程”,增加职工群众参与和职工群众知情的程度。第五,要当好廉洁风险的提醒者。廉洁风险提示是用廉政规定对党员干部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事前、事中提醒,是一种预警防范教育活动,这是纪检组织的基础工作。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关键在预防、在防患于未然。廉洁提醒是一种责任,一种关怀,一种感召。在廉政风险预控管理的探索和实践中,就每个岗位开展廉政风险点分析,针对查找出来的风险点,适时开展廉政提醒,不失为纠偏扶正,除垢去腐的一剂良药。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廉洁风险提示制度渗透到各项业务工作中,把廉洁风险提示制度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并实施防控措施,完善工作程序。第六,要当好惩治腐败行为的执法者。查办案件是党章赋予纪检机关的重要职责,任何时候都要抓得很紧。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决不能因为人少事多,而不查案办案,放弃这一基本职责,否则就会大大降低纪检监察工作的威慑力,使腐败分子有恃无恐。纪检监察必须深挖腐败分子,震慑腐败分子,让他们在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后悔莫及。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和管理人员腐败,是破坏企业和谐的两大因素,纪检监察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以党内和谐促进企业和谐。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企业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在企业查办案件中,要特别注意严格区分违纪与违法的界限。凡违纪案件,不管多大多难,应在纪委领导下,独立查处,必要时,请求司法机关协助。对涉嫌违法的案件,则应充分依靠司法机关的力量,请求司法机关在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尽早提前介入。纪委则侧重协调、配合,为司法机关查办案件创造必要的条件和提供方便。第七,要当好党员权利的维护者。弘扬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是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赋予纪检组织的职责。《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做好党员权利保障工作,对党的领导干部和下级党组织履行党员权利保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作为企业纪检组织,要拓宽党员发扬民主监督的渠道,认真听取和广泛吸收党员职工群众对党的建设、企业经营发展、安全生产、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增强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的针对性。要切实维护好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合法权益,保证党内监督条例中规定的党员的各项权利得到全面落实,使其合法监督得到保护。如何履行好上述七种角色,根本上还是要靠纪检干部自己,纪检干部必须强化行为自觉。常言道;理念决定方向,思路决定出路。只要坚持以科学的理念和思路谋划自己的工作,才能够走出工作误区,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努力工作的方向,才能够当好这七种角色。具体讲就是中纪委书记贺国强所指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统筹兼顾、注重建设。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四十字工作理念,是当前各级纪检干部学习的重点。有了这样的思路和理念,具体到行为上要做到:一,把开拓进取作为工作的追求目标。时刻检查自己是否在岗、在状态,是否存在庸、懒、散、混的现象,是否在困难和矛盾面前不敢较真,要始终保持蓬勃向上的朝气、开拓进取的锐气、不畏艰险的勇气,以解决问题、取得实际效果为第一目的。二,把自觉学习提高作为自己的必需。努力改善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积极借鉴有益经验,深入研究自己工作中的问题,提高反腐倡廉的能力。三,把清正廉洁作为修养的至宝。纪检干部要自觉加强清正廉洁的修养,不以身在纪委就放松思想改造,也不以不身居要职无腐败机会而“羡腐”,更不以原则作交易而以身试法。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不为权所动,不为名所累,不为欲所惑,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