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酒店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一、宾馆酒店法人代表为网络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网络安全知识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提高工作人员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增强网络安全意识,遵守法律规定。二、负责对使用本网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一旦发现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三、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网络安全管理员,进行日常的网络维护,确保网络运行正常。四、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安装与公安机关联网的网络安全管理设备,并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停止使用安全管理设备,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依法进行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利用国际互联网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Xxxxx宾馆酒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