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财务审计建设项目财务审计主讲人:张竹林南京审计学院国际审计学院Mobilphone:13913875276E-mail:zhangzl@nau1.edu.cn内容安排一、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解读三、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审计四、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审计五、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一、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沿革1、1987年1月1日实施《国营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2、1996年1月1日实施《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3、1998年1月1日实施《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适用于独立核算的国有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会计制度4、1998年1月1日实施《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适用于企业未实行独立核算的经营性建设项目。5、1998年2月23日财政部颁布《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6、2002年财政部颁布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同时废止1998年颁布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7、2003年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设单位会计制度8、2008年财政部制定了《2008年度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决算报表》和《2008年财政性资金投资企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报表》;9、2008年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的通知》;10、2010年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2010年度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决算报表的通知》。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二、什么是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是执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负责施工建设的项目法人单位。三、什么是建设单位会计?指以货币作为计量单位,以会计凭证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科目,运用复式计账原理,采用专门的会计核算方法,对建设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连续、系统、全面地核算和监督的一种管理活动。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四、建设单位会计的对象建设单位的资金来源、资金占用和资金运动。五、资金来源1、无偿性资金来源2、有偿性资金来源3、结算中形成的资金来源4、建设单位内部形成的资金来源建设单位会计制度1、无偿性的资金来源无偿性资金来源,是指建设单位使用后不需要归还原拨款单位的资金来源。基本建设预算拨款、基本建设基金拨款、自筹资金拨款、项目资本、项目资本公积、上级拨入资金、基本建设其他拨款。基本建设其他拨款:进口设备转账拨款、器材转账拨款、煤代油专用基金拨款、财政贴息资金拨款、维护费拨款、其他拨款。建设单位会计制度2、有偿性的资金来源有偿性资金来源,是指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银行或其他方面借入,使用后需要按期还本付息的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基本建设投资借款“拨改贷”投资借款、国家开发银行投资借款、国家专业投资公司委托借款、部门统借基建基金借款、部门基建基金借款、特种“拨改贷”投资借款、建设银行投资借款、煤代油投资借款、国外借款、其他投资借款。基本建设其他借款:国内储备借款、周转借款企业债券资金建设单位会计制度3、结算中形成的资金来源结算中形成的资金来源,是指建设单位在基本建设结算过程中所获得的临时性资金来源。应付器材款、应付工程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其他应付款、应付票据、应交税金、应交基建包干节余、应交基建收入、其他应交款。建设单位会计制度4、建设单位内部形成的资金来源建设单位按照规定从实现的基本建设收入和基本建设投资包干节余中提取形成的,留归建设单位使用的各种留成收入。留成收入建设单位资金占用1、货币资金银行存款、现金;2、储备资金库存设备、库存材料、委托加工器材、器材采购;3、结算资金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预付大型设备款、应收有偿调出器材及工程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建设单位资金占用4、在建资金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待核销基建支出、非经营性项目转出投资。5、建成资金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为生产准备的第一套工具、器具等流动资产,单独移交生产或使用单位的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等。6、应收生产单位资金占用在应向生产单位收回的用基本建设投资借款购置或建造完成并交付使用的各种资产上的资金,即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建设单位资金占用7、固定资金建设单位占用在基本建设过程中自用的各种固定资产上的资金。8、有价证券建设单位在基本建设过程中购入的国库券、企业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的资金。建设单位资金运动过程1、资取得阶段,此阶段是建设单位资金运动的起点。2、投资使用阶段,是基本建设过程的中心环节,也是完成基本建设任务的关键阶段。3、投资转销阶段,此阶段是建设单位资金运动的最后阶段,在该阶段基本建设资金退出建设单位,从而完成资金运动过程。建设单位资金运动无偿性的基建资金有偿性的基建资金货币资金储备资金在建资金建成资金投资取得阶段结算资金投资使用阶段投资转销阶段1437895106211应收生产单位资金121314建设单位资金运动特点建设单位资金运动的特点1、基本建设资金是分次地、陆续地进入建设单位的;2、建设单位的资金运动没有销售过程;3、建设单位的资金在运动过程中不发生增值;4、建设单位的资金运动是短暂的、一次性的。建设单位会计核算流程银行存款器材采购库存设备设备投资交付使用资产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应付工程款建安工程投资待摊投资建设单位会计核算流程银行存款器材采购库存设备设备投资交付使用资产待冲基建支出基建投资借款应付工程款建安工程投资待摊投资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解读一、一个建设单位同时承建多个建设项目如何核算?根据基本建设有关规定,每个基本建设项目都必须单独建账、单位核算;同一个建设项目,不论其建设资金来源性质,原则上必须在同一账户核算和管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解读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的建设单位。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不执行本规定。问题1:财政性资金包括哪些范围?问题2:并轨单位能不能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解读问题1:基本建设项目使用的财政性资金是指财政预算内和财政预算外资金,主要包括:1、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2、财政预算内其他各项支出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资金;3、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基金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资金;4、财政预算外资金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资金;5、其他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解读问题2:目前,对基建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试点,只批准在个别行业进行,具体基本建设项目,按并轨要求一时还难以做到的,经主管部门同意,仍可比照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进行管理和核算。《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解读第七条:经营性项目,应按照国家关于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在项目总投资(以经批准的动态投资计算)中筹集一定比例的非负债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本规定中有关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划分,由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认。问题: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是否有统一的划分标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解读问题解答:目前,单从项目所属行业和性质难以划分清楚并做出明确规定。同类项目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可以分别划分为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因此,只能在项目完工后,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主管部门意见判断确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解读第三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工程价款结算的制度规定,坚持按照规范的工程价款结算程序支付资金。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确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要符合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再清算。问题:财政部门是否可以预留尾款?《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解读问题解答:基建财务制度规定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但没有明确财政性资金是留在建设单位账上还是财政国库上,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掌握;同时5%是最低比例,资金的具体预留比例和时间,有关各方可根据规定或合同(协议)确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解读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待摊投资,冲减工程成本。问题:存款包括哪些?项目存款是指建设项目的所有建设资金,包括财政拨款、银行贷款等,其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律冲减项目建设工程成本。《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解读第十三条:经营性项目在建设期间的财政贴息资金,作冲减工程成本处理。问题:非经营性项目如何处理?非经营性项目建设期间的财政贴息资金比照经营性项目建设期间的财政贴息资金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即冲减工程成本。《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解读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前要认真清理结余资金。应变价处理的库存设备、材料以及应处理的自用固定资产要公开变价处理,应收、应付款项要及时清理,清理出来的结余资金按下列情况进行财务处理:1、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相应转入生产经营企业的有关资产。2、非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首先用于归还项目贷款。如有结余,30%作为建设单位留成收入,主要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职工奖励和工程质量奖,70%按投资来源比例归还投资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解读问题:非经营性项目留成的收入使用时是否需要同级财政部门审批?问题解答:建设单位按规定留成的非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主要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职工奖励和工程质量奖,使用时,是否需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基建财务制度已明确建设单位留成资金的使用范围,财政部门可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但不必再进行审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解读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10%。施工现场津贴标准比照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费标准执行。问题:建设项目筹建期间的管理性的费用从哪儿支出?建设单位管理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解读问题解答:建设单位管理费开支的起止时间和计算基数。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明确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开支。考虑到不少建设项目前期筹建期间管理性开支没有渠道,建设单位管理费修改为:建设单位从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开支。建设单位管理费以项目投资总概算为计算基数。《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解读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发生单项工程报废,必须经有关部门鉴定。报废单项工程的净损失经财政部门批准后,作增加建设成本处理,计入待摊投资。问题:施工单位施工造成的报废损失如何处理?报废净损失入账是否需要审批?建设单位单项工程报废处理。建设单位单项工程报废是指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报废,施工单位施工造成的单项工程报废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单项工程报废净损失按项目财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计入待摊投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解读第二十五条:非经营性项目为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投资,包括专用道路、专用通讯设施、送变电站、地下管道等,产权归属本单位的,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作转出投资处理,冲销相应的资金。经营性项目为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投资,包括专用铁路线、专用公路、专用通讯设施、送变电站、地下管道、专用码头等,建设单位必须与有关部门明确界定投资来源和产权关系。由本单位负责投资但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作无形资产处理;产权归属本单位的,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问题:经营性项目作无形资产处理是否出现重复入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解读问题解答:根据基本建设制度规定,经营性项目为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投资,产权不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