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谈话制度为全面加强“两权”监督,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本局科室负责人和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建设,制定本制度。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现象的发生,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税务干部队伍,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二、组织原则(一)党管干部的原则。(二)党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监督的原则。(三)依靠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三、谈话对象各科室负责人和在职党员干部。四、谈话方式(一)定期谈话。每年至少谈话一次。(二)随时谈话。县局根据平时所掌握的情况,或者根据群众给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的情况,在调查过程中随时进行谈话。(三)征求党员干部或其他干部的意见。五、谈话内容(一)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认识。(二)对区局、州局和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工作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三)“两权”监督在工作各环节的贯彻落实情况。(四)遵守政治纪律情况。(五)遵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制度情况。(六)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七)科室或个人对职责范围内或本人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履职情况。(八)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案件查处情况。(九)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工作存在的问题。(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好的意见和建议。(十一)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