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内消防水池用水是否收费,如果收费,是不是该物业交。是根据哪一条法律法规收费的?你说的应该是小区里面的消防水井用水了。这里用水应该收费,不是物业缴纳费用,应该属于公共区域用水,业主均摊水费,或者失火的业主个人负担全部费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钱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通俗的讲就是谁使用,谁交费。只要用了水,就应该缴费。消防用水基本属于公共区域的用水。所以需要全体业主均摊。物业公司只是一个服务性质的企业,他们的资金来源于全体业主。各小区消防水谁来买单消防是属于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当然使用的水也应该由小区的管理者负责,现在基本是物业公司在管理,使用的都是市政自来水,从小区的进水端直接接出一根管道,通到消防水池的,所以水费是由物业的总水表计算得出的,没算在业主身上。当然物业要是强行把水费分摊到每个业主的头上,那就反抗吧!小区消防用水费用应由谁负责?物业负责根据第十八条同建筑物由两单位管理或者使用应明确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共用疏散通道、安全口、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进行统管理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应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案例】小区消防设施漏水产生水费18万元应当由业主还是物管承担?(评析)消防设施分为公共消防设施和自备消防设施,小区内部消防设施属于小区自备消防设施,从自备消防设施取水救火需要缴纳水费。小区自备消防设施漏水产生的水费,自来水公司可以依据不同的法律关系要求小区业主或物业公司承担。1.自来水公司可依据“物权”法律关系要求小区业主承担。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小区的消防设施就属于公用设施,归业主共有。该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业主承担义务的表现包括分担共用部分产生的费用。该法第八十条还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由此可见,业主作为小区消防设施的所有人,自来水公司可以要求其承担小区消防栓漏水产生的费用。2.自来水公司可以依据“侵权”法律关系要求物业公司承担。在委托管理模式下,小区业主将其对小区的管理权委托给物业公司行使,此时共有设施设备管理主体为物业公司。消防法第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物业公司未尽管理义务导致消防用水流失,侵犯了自来水公司的财产权,自来水公司有权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其因此遭受的损失。3.业主承担义务后,可依据物业合同向物业公司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业主承担水费后,可以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向物业公司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