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法制教育模拟法庭剧本南化院新青年协会2011年11月地点:六合区法院庭审人员组成:审判长:①审判员:②、❷书记员:③原告:④公诉人:⑤、❺被告:⑥、❻辩护人:⑦、❼法定代理人:⑧证人:⑨、❾法警:四名旁听:在校学生表演:新青年协会组织:新青年协会法庭准备阶段书: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长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爱护法庭设施;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违纪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本法庭纪律训诫;5.旁听公民通过案件的审判,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向法院提出.以上法庭规则,旁听人员必须认真遵守。书:请公诉人、原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入庭。书: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席。书:(转身)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和法定代理人已经到庭,被告人⑥、❻已提到候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审:请坐下审:(敲法锤)现在开庭。传被告人⑥到庭。(法警押解被告人⑥到庭后,审判长击法槌)现在开庭审:你叫什么名字?⑥:⑥。审;性别?出生年月?⑥:男,XXXX年XX月XX日生审;民族?⑥:汉族。审:从事何种职业?⑥:无业。审:家庭住址?⑥:南京市六合区南大街161号审:什么文化程度?⑥:高中。审: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分?⑥:我于2006年5月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三年,于2009年1月20日刑满释放。审:被告人⑥,起诉书副本有无收到?何时收到?⑥:2011年8月22日收到。审:(敲法锤)传被告人❻到庭。(待被告人到庭后)审:你叫什么名字?❻:❻。审;性别?出生年月?❻:女,XXXX年XX月XX日生审;民族?❻:汉族。审:籍贯?❻:江苏南京六合人审:出生地?❻:江苏省南京市。审:文化程度?❻:高中。审:从事何种职业?❻: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审:家庭详细住址?❻:南京市六合区新华街95号。审: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分?❻:没有。审:被告人❻,起诉书副本有无收到?何时收到?❻:2011年8月22日收到。审:六合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同六合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⑥、❻敲诈勒索案。合议庭由审判长(①)审判员(②和❷)组成,由(③)担任书记员,负责法庭纪录。六合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⑤、❺)出庭支持公诉;受被告人⑥、❻委托,江苏阳光律师事务所律师⑦出庭为被告人⑥辩护人,江苏竭诚律师事务所律师❼出庭为被告人❻辩护人。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被告人当庭享有下列权利:申请回避,要求换人审理;申请调取新的物证,通知新证人到庭;自行辩护权;最后陈述权。审:上述各项权利,被告人听清楚了吗?被(2人):听清楚了。审:你是否申请回避,要求换人审理?被(2人):不要。审:法定代理人是否需要申请回避,要求换人审理?法定:不要。法庭调查审:现在开庭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公(⑤):六合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被告人⑥,男,XXXX年XX月XX日生,汉族,南京六合人,高中文化。2011年9月10日因本案被六合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3日被逮捕,现押于六合区看守所。被告人⑥、❻敲诈勒索一案,经六合区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11年9月17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现经审查查明:2011年7月1日,受害人④回家,途经回龙路时被被告人⑥、❻拦住,其二人以借钱为由向④索要钱财,④拒绝借钱,⑥、❻即以动武相威胁,叫④第二天将1000元钱给他,不然就叫人打他。7月2日下午,⑥、❻在回龙路再次将④拦住威胁④将钱拿出来,④没有办法只好将事先准备好的1000元钱给他。7月6日下午,⑥、❻带着一些人再次向④以借钱为由勒索人民币2000元,④拒绝他,⑥、❻便敲诈④叫他近日将钱给予⑥、❻,否则要叫人揍④。然后⑥、❻带着那群人走了。证明上述事实的主要证据有:证人(⑨、⑩)的证词鉴定书、证人⑨所拍照片一份、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等。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足以认定。我们认为,被告人⑥、⑥反复几次向受害人④勒索钱财,还敲诈受害人,不拿出钱财就以暴力相对。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但是考虑被告人⑥、❻是未成年人并且还是初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本院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打出刑事犯罪,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对被告人予以惩处。此致,六合区人民法院。审:被告人⑥、❻,你现在可以对起诉书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你是否需要陈述?被告(⑥):有,我们只是向④借钱,并没有使用暴力。审: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公(⑤):被告人⑥,公诉人今天在法庭上就本案再次对你进行讯问,你必须如实回答。听清楚了吗?被告:听清楚了。公(⑤):你与受害人④是否认识?被告:认识。公(⑤):你以前有没有叫被害人④给你钱财?被告(⑥):要过。公(⑤):多少?被告(⑥):1000。公(⑤):那你有没有还?被告(⑥):没有。公(⑤):为什么?被告(⑥):没有钱还他。公(⑤):你要的钱数是不是越来越多?被告(⑥):也不是,只是有时候要多点钱用而已。公(⑤):审判长,公诉人对被告人⑥的讯问暂时到此。审:请继续。公(❺):被告人❻,公诉人今天在法庭上就本案再次对你进行讯问,你必须如实回答。听清楚了吗?被告(❻):听清楚了。公(❺):你和被告人⑥什么关系?被告(❻):我是他女朋友。公(❺):这件事是谁出的主意?被告(❻):⑥公(❺):你为什么去做这件事?被告(❻):因为那几天没钱用,⑥就说一起出去搞点钱花花,然后我就跟他去,一开始不知道他要干什么,知道之后有点怕,但④第一次很快就给钱了,而且也没什么事,所以就和⑥去要第二次。公(❺):审判长,公诉人对被告人❻的讯问暂时到此。审:被告人⑥、❻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对被告人进行发问?辩(2人):没有。审:现在由公诉人向法庭举证。公(⑤):请被害人④将2011年7月1日所发生的事情具体讲述出来。被(④):在2011年7月1日下午放学回家的路上,我路过回龙路时,⑥、❻拦住我向我勒索要钱,他威胁我,叫我第二天给他1000元,不然就叫人打我。第二天下午,我放学路过回龙路时,⑥、❻拦住我,叫我给钱,我怕打,没办法只好把事先准备好的1000元钱给了⑥、❻。公(⑤):那7月6日的事情是怎么发生的?被(④):那天下午放学回家的路上,我再路过回龙路时,⑥、❻带着一些人把我拦住。公(⑤):你继续说下去。被(④):他告诉我,这次我要给他钱,2000元,不给,就叫这帮人打我。公(⑤):当时他有没有打你呢?被(④):没有,当时我没有答应他,他就叫我下次把钱带好,不然应要打我,他就走了。公(⑤)那他以前有没有向你要过钱财。被(④):有。公(⑤)请具体讲述一下。被(④):记得在2011年6月份的时候,⑥曾叫我给他20元钱花花,名义上是借,但是没有还过我。很早以前就这样了,每次都以借钱的名义向我要钱,但是没有一次还给我。公(⑤):接着说。被(④)后来他的数额越来越多,我就没有给过他,再后来就发生了那两件事。审:被告人⑥的辩护人时否需要对被害人④进行发问?辩:请问被害人④,⑥从以前到现在向你借钱,对你是否使用过暴力?被(④):没有。辩:审判长,辩护人发问暂时到此。审:现在由公诉人继续举证。公(❺):公诉人请求法庭传证人⑨到庭作证。审:请法警带证人⑨到庭作证。审:证人⑨,你把自己的身份情况陈述一下。证(⑨):我与⑥、❻原本不认识,出事那天第一次碰到,我当时路过。审:今天在法庭上,你对所知道的事实必须如实陈述,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听清楚了吗?审:请证人在保证书上签字。审:先公诉人进行询问。公(❺):⑨,你把7月2日下午发生的事情经过再讲述一遍。证(⑨)好的。那天我放学回家路过回龙路,看到④被一个比他大的人拦住了。公(❺):是不是这个人。(指了下被告)证(⑨):是的。公(❺):请你说下去。证(⑨):我看到这个男生攥着④的衣服,然后叫④给他❾,④没有办法,只好从书包里把钱拿出来。当时,我害怕他们打起来,就偷偷地用手机把情况拍了下来。公(❺):审判长,公诉人请求当庭播放由证人⑨拍摄的照片。审:请法警传递照片。公(❺):审判长,发问完毕。审:被告人⑥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发问?辩:请问你与④是否认识?说出7月2日的具体时间。证(⑨):我和④是同学,具体时间我就不太清楚了。辩:你离现场有多过远?案发现场有没有其他证人?证(⑨):我离现场有30米远左右,当时我躲在旁边的草丛里用。应该没有其他人了吧。辩:审判长,发问完毕。审:请证长⑨退庭。下面由公诉人继续举证。公(⑤):公诉人请法庭传证人⑩到庭作证。审:请法警带证人⑩到庭作证。审:证人⑩,你对所知道的事实必须如实陈述,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听清楚了吗?证(⑩):听清楚了。审:请证人在保证书上签字。审:下面你将自己的基本情况和7月6日你的所见所闻在法庭上陈述一下。证(⑩):我叫⑩,是南京大厂人,今年18岁,高中文化,住扬子21村。那天我经过回龙路时正好看到一帮人对另一个人进行威胁要钱。公(⑤):里头是不明有这个人?证(⑩):是的,就是这个人向另一个人要❾的。公(⑤):请继续说下去。证(❿):我看到这个人说:小子拿点钱来,今天我要2000元花花。可是那个人说他没有钱。然后他就叫那个人过几天给他,就带着那帮人走了。审:被告人⑥,证人⑩的证言听清楚了吗?有无意见?被告:听清楚了,没有意见。审:辩护人有无意见?辩:没有。审:请证人⑩退庭。审:公诉人继续举证。公(2人):举证完毕。审: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有无证据向法庭出示?被告:没有。法定:没有。辩护人:没有。法庭辩论审: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词。公(⑤):审判长,两位审判员,今天我们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本法庭,对六合区人民法院在此公开审理的被告人⑥、❻敲诈勒索案出庭支持公诉,同时履行法庭监督的职责,发表如下公诉意见。1、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及从公诉人出具的证据看,本案事实是清楚的,证据是确凿的、充分的,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被告人⑥、⑥的刑事责任。2、量刑方面,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告人⑥、❻勒索数额较大,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被告人❻在犯罪时未满18周岁,系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以上意见,请合议庭评议时予以考虑。审:现在由被告人⑥为自己辩护。⑥:我不需要辩护。审:现在由被告人❻为自己辩护❻:我并没有对他实施暴力。具体由我的辩护人为我辩护。审:现在由被告人❻的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辩(❼):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武进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❻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根据事实与法律,提出下列辩护意见,恳请法庭在定罪时采纳。辩护人认为,被告人❻没有实施暴力,不应受到刑事处罚。理由如下: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钍对本案的具体情节,被告人❻没有对被害人④实施暴力,可不以犯罪论处。审:下面由公诉人针对辩护人的意见进行答辩。公(❺):上诉人不同意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公诉人指挥被告人犯有敲诈勒索罪。面敲诈勒罪在客观方面不需要实施暴力,如果被告人当场实施了暴力,被告人⑥、❻触犯的罪名就不是敲诈勒索罪,而是抢劫罪。审:下面由辩护人发言。辩(⑦):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江苏阳光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被告人⑥家属委托,特指派本人担任被告⑥的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现本辩护人根据事实与法律,提出下列辩护意见,请法庭在定罪时予以采纳,首先,辩护人认可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⑥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其次,被告人⑥具有下列从轻处罚的情节:1、被告人⑥虽然在证件事件中起主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