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中心工作职责一、严格按照监控系统的操作使用手册的规定操作和使用,加强监控系统工作人员岗位培训,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二、建立值班制度,监控中心必须24小时有工作人员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对图像信息资料有效存储。三、爱护监控设备,建立图像信息采集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图像信息采集系统的安全运行。四、不得擅自改变图像信息采集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15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五、不得擅自复制或向客运站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做好图像信息资料使用登记管理。六、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发现可疑情况、安全隐患要积极做出反应,并迅速上报有关领导不得延误。七、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好监控记录。监控人员工作职责一、热爱本职工作,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系统操作。二、按时上岗,坚守岗位,做好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实时监控,认真作好值班记录。三、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四、严守保密制度,严禁将管理权限密码告知无关人员,不准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五、爱护仪器设备,保持其整洁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对所属区域视频镜头灰尘、蜘蛛丝进行清扫,保持视频图像清晰;定期分析各监视画面场景覆盖情况,及时调整所属各视频点监控区域。六、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发现安全隐患要积极反应,并迅速上报有关领导,不得延误。七、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监控中心安全职责一、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责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况增强安全观念,善于发现问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二、监控中心工作人员负责24小时监视闭路电视、防盗报警信号,发现问题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三、监控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可疑情况要交接记录清楚。四、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在值班时对所观察到的非正常情况,可疑人物,应进行详细记录,并视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采取必要的措施。五、监控中心工作人员要对视频监控图像内所发生的事故及其他紧急情况进行记录。六、非监控室人员不准进入,任何人不准在监控中心会客聊天。监控中心的值班人员不准离开监控室。七、监控中心的视频监控图像使用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的调取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八、监控中心的视频监控图像不得擅自删改,故意隐匿、毁弃留存期限内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的原始记录;不得买卖散发、非法使用视频图像信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