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伟在宁夏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今天电视电话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经验交流会议精神,认真总结我区新农保试点经验,安排部署全区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刚才,学武、路芳两位同志分别就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和财政补贴政策作了说明,盐池、中宁两县交流了新农保试点经验,讲的很好。下面,我就做好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讲几点意见。一、肯定成绩,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巩固提高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成果,加快推进“新农保”等制度试点,在解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问题上迈出了可喜步伐,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的肯定和表扬。一是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创新政策,妥善解决了城镇企业未参保职工及原国有、集体企业五七工、家属工等群体的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体系。在部分县(区)开展新农保国家试点的基础上,自筹资金扩展到全区所有县(市、区),使我区成为全国9个提前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的省区之一。随着今年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全面推行,一个覆盖城乡、政策衔接、多层保障、与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在我区已初步确立。二是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我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覆盖到城镇各类企、事业单位合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10多万人,比2000年增加55万人,增长近一倍。新农保参保164万人,参保率72.65%。三是支付能力不断增强。过去10年间,全区养老保险基金年收入由6.7亿元增加到74.8亿元,年均增长101.5%;基金累计结余由3.3亿元增加到108.9亿元,年均增长324%;基金支付能力由4.7个月提升到27个月,高出全国平均支付能力9个月。四是待遇水平不断提高。2005年以来,我区连续7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目前月均养老金由862元提高到1561元,增长了81%,在全国排名靠前。农村也有33.6万名6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月领取了55元的基础养老金。五是管理服务不断加强。建立了社保统筹、税务征缴、财政管理、审计监督、银行发放的社会保险征缴管理新体制,已连续12年实现了基本养老金“零拖欠”。这些成绩是各地各部门和广大社保工作者开拓创新、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慰问!今年,国务院批准将我区22个县(市、区)全部纳入了国家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为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让群众享受均等基本公共服务,自治区决定率先在全国以省为建制,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实施,使城乡居民都能够享受到统一的缴费标准、统一的政策优惠、统一的报销比例;率先将缴费档次由国家的100元-1000元10个档次,增加到12个档次,新增1500元、2000元两个档次,鼓励群众自主选择,多缴多得。这项制度的建立,是一项重大的惠民工程、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建立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贯彻以人为本、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要求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别是要解决好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当前,宁夏与全国一样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既带来巨大的发展活力,也推动社会的多元多变。建立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仅关系着群众的直接利益,而且影响着长远发展。我们打造黄河金岸、建设沿黄经济区、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实施生态移民工程等,客观上要求必须尽快建立与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制度,并在这个基础上不断完善和提升,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以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降低现代化进程中的各种风险。建立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要求。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现代国家的一项基本社会经济制度,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建设和谐社会、保持社会安定,最根本的就是使人民生活有基本保障、无后顾之忧。随着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区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截至2010年,60周岁以上老年人以达到70万人,占总人口的10.9%,已超过了国际通行的10%的老龄化界定标准,快速增长的老年人口使我区社会保障面临着更大的压力,“未富先老”形势下的养老问题,已成为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当前,越来越多的家庭出现了“上养四位老人、下养一个孩子”的“四二一”结构,传统的“养儿防老”家庭保障功能日益弱化,特别是城镇非从业低收入居民,无力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基本生活没有保障,影响到了社会稳定。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可以增强老年人经济自立能力,减轻子女赡养的经济负担,有利于在整个社会形成尊老爱幼的风气和更为和谐的家庭关系。同时,也可以有效解决当前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对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统筹兼顾不同群体利益、兼顾经济与社会发展、兼顾城市与农村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必将产生积极的作用。建立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扩大消费预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在“十二五”期间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的新局面,并首次提出将消费作为整个国民经济的先导。目前,在“投资、出口、消费”三驾马车中,消费需求的拉动力一直没有完全发掘,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与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有直接关系,广大群众有钱不敢花、有钱不愿花,需要通过储蓄来养老、来防病。与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先进地区相比,我区虽然很难一步达到很高的保障水平,但是通过建立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放普惠性的基础养老金,可以直接增加城乡居民消费。与经济发展同步,这个水平还会不断提高,如果个人能再缴纳一部分,60岁以后每个月可以领到上百元甚至几百元养老金,将在很大程度上解除群众养老后顾之忧,增强消费预期,愿意消费、敢于消费,进而提高生活水平和质量。这对于开拓城乡市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都将产生强大而持久的动力。我们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这件惠民、利民、为民的大事做深、做细、做实,让社会各界满意、让全区各族群众受益。二、立足新起点,推进新跨越,扎实开展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各项工作开展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是一件惠及全区270多万城乡居民的实事、好事、喜事,更是统筹城乡发展的一件新事、要事、难事。我们要准确把握政策,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以优惠的政策吸引居民参保,以广泛的政策宣传引导居民参保,以优质的经办服务便利居民参保,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打造成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普遍赞誉的德政工程、惠民工程。第一,抓制度、广覆盖,重在惠民富民。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由政府主导建立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须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能转移的原则。这既是建立这项制度的基本思路,也是工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把握好这五项基本原则,严格执行,抓好落实,确保基本制度设计不变通,大的政策不走样。一要明确政府和个人的责任。政府、个人及家庭是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共同的责任主体。政府的责任是建制度、保基本、扶贫弱,特别是制度初建阶段,政府责任必须首先到位,否则制度就建不起来,建立了也无法运行。同时,个人享受高于基础养老金的养老待遇,本人及家庭必须承担应负的责任,早缴费、多缴费、多积累,要鼓励有条件的个人和家庭多积累。二要落实参保待遇。各级财政除支付中央补助的60周岁以上人员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外,要及时兑现参保人员不少于30元的补贴。另外,还要及时兑现重度残疾、低保家庭、村干部、独生子女、两女户、“少生快富”户等特殊群体的参保缴费补贴,以及参保人员的丧葬补贴,让广大群众尝到甜头、得到实惠、踊跃参保。三要加强账户管理。要将不同来源的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个人账户从建立之初就一清二楚,真金白银,毫厘不差,切实维护城乡居民的权益。四要搞好制度衔接。要妥善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高龄津贴、五保供养、社会优抚、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的衔接,做好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确保城乡居民的利益不受损失。五要严格报批程序。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但在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等重大政策调整上,必须向自治区政府报批,防止引发新的攀比。第二,抓宣传、讲实效,重在简明实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项新的制度安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借鉴新农保试点的成功做法,做好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舆论宣传工作。一要活化宣传形式。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横幅标语、橱窗专栏、现身说法等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资料、标语、口号,把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好处、实惠宣传到户,让老百姓一看就懂、一听就清,增强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吸引力,为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要做实宣传内容。要重点宣传参保的优惠政策,让群众人人皆知,凡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60周岁以上人员无需缴钱,即可每人每月领到55元基础养老金;59周岁以下的参保缴费居民,自治区和县(市、区)财政给予不同标准的缴费补贴,最高可达200元,全部计入个人账户。要把账算清楚,对比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丰厚回报,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三要把握宣传导向。要通过广泛宣传,使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进村入户,深入人心。自治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统一宣传口径,集中编印《试点工作宣传提纲》,为媒体提供权威信息和依据,引导其发挥积极作用。第三,抓统筹、保共济,重在补贴到位。资金筹集是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成功与否的关键。参保群众越多,共济能力越强,制度的优越性越能得到体现。一要摸清参保底数。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及时做好居民户籍、家庭情况及个人信息的登记工作,力争做到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实现应保尽保。二要做好个人保费征缴。要按照自觉自愿的原则,以60周岁和45周岁以上人口的城乡居民家庭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村(居)干部、党员的作用,带动群众参保。绝不能强迫命令,包办代替,片面追求参保率。各级经办机构要逐人逐户建立个人账户,及时把存折发到参保人手中。要严把审核汇总关,确保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户清、人清、账清。三要及时足额拨付补贴资金。财政补贴是建立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保证,也是政府对居民承担“老有所养”责任的重要体现。要在管好用好中央相关补贴资金的同时,想尽一切办法,落实本级财政的补贴资金。这里,我再强调一下,各市、县(区)要高度重视,宁可少上项目、压缩开支,也要挤出钱来办好这件大事。第四,抓服务、提效能,重在便民高效。全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经办人员的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即时受理、迅速办理群众的参保手续,以热忱的服务、高效的工作赢得参保群众的信任和理解;要制定科学合理、简单明了的办事流程,在业务经办地点悬挂图文并茂的业务流程示意图,让群众一看就会,一办就成,杜绝让参保居民“来回跑”的现象。要加快民生服务中心(站)建设,落实工作人员、办公经费和设施,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快社会保障“一卡通”工程建设,建立区、市、县、乡(街道)、村(社区)五级联网的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为群众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第五,抓管理、严监督,重在基金安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是参保群众养老的“生命线”,是碰不得的“高压线”。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大力开展基金安全教育,做到常抓不懈,警钟常鸣。要严格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