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物体打击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物体打击事故,做好物体打击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降低物体打击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防止事故扩大,特制定物体打击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XX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1.事故类型和风险分析依据物体打击事故对人体伤害的方式,物体打击事故大体分为:在高空作业中物体坠落伤人;人为抛掷杂物伤人;起重吊装作业时,由于捆扎不牢或钢丝绳断裂造成吊物散落伤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垂直运输机械作业时物料掉落伤人;机械零部件高速运转或应力作用弹射对人体造成伤害;爆破作业中乱石伤人;张拉作业意外伤人等。公司承建的各加工制作、施工、维检作业项目中,钢结构制作安装、2/15工建、房建、公路、桥梁等较多,如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检查不彻底、隐患排除不及时,极易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2.1安全第一,以人为本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把保障员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2.2统一指挥,各司其职,责任到人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立足以子分公司、项目部为主,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机制。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切实履行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职能,充分利用和发挥专业应急机构的作用。赋予作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管理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避险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2.3分级响应,协同应对主动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发挥地方各种应急队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控制和减少事故危害性的扩大蔓延。3.组织机构及职责3/153.1组织机构图3.2指挥机构及职责3.2.1指挥机构集团公司设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指挥长: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指挥长:集团公司分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副指挥长: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副指挥长: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成员: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部负责人3.2.2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能(1)研究、制定、修订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2)指导、协调和监督子公司、分公司、直管项目部应急组织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3)负责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具体工作;(4)分析总结本单位施工生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组织开展生产安全环境事故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工作;(5)保证应急救援设备、物资、经费、专家和应急队伍满足抢险需要;(6)承办上级应急组织机构交办的其它事项。3.2.3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组成:主任:集团公司安全环境部经理成员:集团公司安全环境部员工4/15主要职责:受理事故报告,负责集团公司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的联络,传达集团公司领导及正副指挥长的指示。3.2.4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组成和职责,可以参照集团公司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3.3集团公司应急指挥部主要成员名单职务姓名指挥长副指挥长指导协调组组长救援资源组组长技术保障组组长资金保障组组长新闻发布组组长善后处置组组长现场救援组组长项目部相关负责人现场保护组组长项目部相关负责人现场抢险物资组组长项目部相关负责人3.4职责和权限3.4.1应急救援指挥长职责(1)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应急部门人员对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评审,签发颁布实施本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5/15(2)当单位应急预案响应时,应立即组织安排或亲自带领单位应急救援人员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协调、统筹安排整个应急救援行动,必要时决定报请上级或属地应急机构,确保行动快速、有序、有效;(3)分析紧急状态,根据应急评估确定应急报警级别;决定应急撤离和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4)依法报告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召开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结案报告。3.4.2应急救援副指挥长职责(1)负责应急管理的具体工作,督促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有效运行;(2)当单位应急预案响应时,全面协助指挥长开展应急救援工作;(3)组织集团公司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事故现场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4)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3.5应急救援工作小组职责指导协调联络组:负责联系指挥长、副指挥长,根据指挥长指示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通报事故情况,协调落实指挥部的安排。救援资源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应急救援设备、物资的保障工作。资金保障组:负责筹划、保障救援、善后处置时的合理资金需求。技术保障组:负责调用内部专家或聘请上级部门或外部专家,保证应急救援所需的技术支持;针对现场情况迅速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和应急结束后生产秩序恢复方案,并负责方案实施的技术指导;参与安全生产事6/15故调查处理工作,在做好内部调查取证的同时,主动与属地事故调查组专家沟通,协助其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鉴定工作。新闻发布组:负责组织本组成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安全事故情况集中、统一向社会及媒体发布。善后处置组:负责组织本组成员对事故伤亡人员的亲属予以安抚,处理事故善后事宜。现场救援组:负责组织本组成员对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密切观察伤者情况。现场保护组:负责组织本组成员对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并负责周围治安。协助属地公安部门,组织做好人员疏散、现场警戒和治安工作。现场抢险物资组:负责组织需要集团公司提供的救援物资的准备和调转。负责组织本组成员进行药品、抢救器材和车辆的落实工作,并对常备急救器材的维护和保养工作负责。4.预防与预警4.1危险源监控4.1.1对危险源的监控实行项目部监控为主,在项目部实施监控管理的基础上集团公司、子分公司实施对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控。4.1.2监控方法:施工方案监控、综合或专项安全检查和电子仪器监控等。4.1.3对危险源采取的预防措施4.1.3.1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出入和上下,不得在非规定通道位置行走。7/154.1.3.2临时设施的盖顶不得使用石棉瓦作盖顶,所有出入口、通道口必须搭设双层防护棚和安全通道。4.1.3.3边长小于或等于250mm的预留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封闭,用砂浆固定。4.1.3.4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物料传递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放在临边及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4.1.3.5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施工机械作业,要保证有轮必有罩。4.1.3.6高空安装起重设备或垂直运输机具,要注意零部件落下伤人。4.1.3.7吊运一切物料都必须由持有司索工上岗证人员进行指挥,散料应用吊篮装置好后才能起吊。4.1.3.8拆除或拆卸作业要在设置警戒区域、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4.1.3.9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和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放或向下丢弃。4.1.3.10开展日常检查和安全专项检查,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1.3.11适时组织对相关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应急知识培训、逃生和救援演练,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在紧急情况下应急避险逃生的措施及处置技能。4.2预警行动当接到安全生产事故险情时按照应急响应分级,Ⅰ级应急响应(特别重大事故)由上级或属地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预警和信息发布,Ⅱ级应急8/15响应(重大事故)由集团公司负责预警和信息发布,Ⅲ级应急响应(较大事故)由子分公司负责预警和信息发布,Ⅳ级应急响应(一般事故)由项目部负责预警和信息发布。5.信息报告程序5.1信息报告与通知集团公司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XXXXX,子分公司等二级单位、项目部应设置24小时应急值守人员,并公布联系电话。接收人员按照规定的内容记录事故信息,并及时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领导安排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5.2信息上报5.2.1按照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发生事故的项目部负责人需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向公司安全监管部门报告。5.2.2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5.2.3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或项目)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对相关方的影响等。9/155.2.4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6.应急响应6.1事故分级国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四个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6.2响应程序10/156.2.1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时,事故发生单位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集团公司报告。6.2.2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XX集团启动应急预案。6.2.3警情与响应级别确定接到事故报警后,按照工作程序,对警情做出判断,确定响应的级别。6.2.4应急行动应急响应级别确定后,按所确定的响应级别启动应急程序,指挥长或11/15副指挥长迅速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到位、开通联系电话、调配救援所需应急资源、成立现场指挥部。6.2.5救援行动到达现场后,迅速开展事故侦测、警戒、疏散、人员救助和工程抢险等有关应急救援工作,技术保障组为救援决策提供建议和技术支持,当事态超出响应级别,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及时报请上级和属地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实施救援。6.2.6应急恢复救援行动结束后,进入应急恢复阶段,包括现场清理、人员清点、撤离、警戒解除、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等。6.2.7应急结束执行应急关闭程序,由事故指挥长宣布应急救援结束。6.2.8事故调查程序及内容6.2.8.1安全事故调查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各项规定。6.2.8.2事故调查总结报告中应包括下列内容:(1)发生事故的工程基本情况;(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4)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5)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6)事故结论;12/15(7)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情况;(8)各种必要的附件;(9)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10)经验教训和安全管理建议。7.处置措施7.1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达到本预案的预警级别时,由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