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谈判公告谈判公告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余姚市江北、江南片城区保洁作业及垃圾清运车队劳务外包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招标编号:CG09-069一、招标人: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二、采购人:余姚市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三、本次采购内容:品目一:江北片(东北、西北)城区保洁作业劳务外包品目二:江南片(东南、西南)城区保洁作业劳务外包品目三:垃圾清运车队劳务外包四、合格的谈判响应方: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品目一、二:(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或道路保洁(含城市道路保洁)经营范围的,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服务能力;品目三:(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清理或道路保洁(含城市道路保洁)经营范围的,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服务能力;五、公告时间:2009年12月11日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领取:(一)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出具的资料:(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2盖公章(谈判响应方公章,下同)的复印件一份;(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二)领取时间:2009年12月11日至12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三)领取地点: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一楼大厅9号窗口七、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2009年12月22日上午9:00提交地点: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二楼开标室(3)八、谈判:谈判时间:2009年12月22日上午9:00谈判地点: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二楼开标室(3)九、谈判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整。谈判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帐)截止时间:2009年12月21日,上午11:30,各谈判响应方以本单位开出的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提交。谈判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余姚支行帐号:702094060155260000269十、本次竞争性谈判信息刊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余姚市招标投标网()十一、采购单位联系人:张黎,电话:62771992十三、招标单位联系人:杨凌云,电话:62835233本公告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如有不一致,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一日3第二章谈判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招标采购人招标人: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联系人:杨凌云,联系电话:62835233传真:62835235网址:采购人:余姚市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联系人:张黎,电话:62771992传真:6277197921.2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余姚市江北、江南片城区保洁作业及垃圾清运车队劳务外包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4谈判范围与内容具体配置详见谈判文件52.1合格的谈判响应方资格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品目一、二:(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或道路保洁(含城市道路保洁)经营范围的,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服务能力;品目三:(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清理或道路保洁(含城市道路保洁)经营范围的,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服务能力;46谈判报名/7谈判响应方资格审查资格后审8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09年12月11日至12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地点: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一楼大厅9号窗口96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时间时间:2009年12月18日下午5时前1010.1谈判有效期谈判之日起60日历天。1111.1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元整谈判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帐)截止时间:2009年12月21日上午11:30,谈判响应方须以本单位开出的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提交。谈判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余姚支行帐号:7020940601552600002691212.3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商务部分正本1份,资信材料部分和技术部分均为正本1份,副本4份。1313.3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2009年12月22日上午9:00提交地点: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二楼开标室(三)1415.1谈判谈判时间:2009年12月22日上午9:00谈判地点: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二楼开标室(三)1524.1合同签订时间及地点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地点: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或采购人指定地点)1625.1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17交货地点及时间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5一、总则1.采购范围1.1本次招标人、采购人见前附表第1项。1.2本次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前附表第2项。2.合格的谈判响应方2.1合格的谈判响应方资格详见前附表第5项。2.2谈判响应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3.谈判费用谈判响应方应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谈判响应文件一律不退还。二、谈判文件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内容4.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4.1.1第一章谈判公告。4.1.2第二章谈判须知。4.1.3第三章合同文本。4.1.4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4.1.5第五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4.2谈判响应方应详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而导致谈判被拒绝。5.谈判文件的答疑5.1谈判响应方对谈判文件如有疑点或技术指标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用户进行技术交流时,将疑点和要求澄清内容在谈判日期前3天用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谈判响应方公章和注明日期。招标人应用书面作答。如有必要,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谈判文件的谈判响应方。65.2谈判响应方若认为谈判文件的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谈判文件的答疑阶段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谈判文件,谈判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针对谈判文件的相关质疑和投诉。6.谈判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在前附表第9项时间前,有权对谈判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将修改文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已领取谈判文件的每一谈判响应方。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均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谈判人和谈判响应方起约束作用。如因受谈判文件的修改而影响谈判截止日期和谈判日期的,应酌情推迟谈判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每一谈判响应方。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7.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谈判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资信材料部分和技术部分三方面组成:7.1商务部分格式(均提供原件一份):7.1.1谈判响应函(附件一);7.1.2初次报价表(附件二);7.2资信材料部分格式:7.2.1封面;7.2.2目录;7.2.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7.2.4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7.2.5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书(谈判响应方的代表若非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原件,四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见附件三-1、附件三-2);7.2.6谈判响应方情况表(附件四);7.2.7成功案例: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扫、道路保洁工作3年以上(包括3年),且保洁面积在100万平方米以上(品目一、二提供合同及用户证明的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有请提供)7.2.8成功案例:从事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3年以上(包括3年),且日运输量在400吨以上(品目三提供合同及用户证明的复印件,7原件备查,若有请提供)7.2.9谈判响应方工商注册不在余姚城区内的,应在余姚城区内具有分公司或办事机构(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协议等相关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7.3技术部分格式:7.3.1封面;7.3.2目录;7.3.3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内容包括:①符合本承包项目的实际;②有针对性突出重点的工作内容;③工作管理有创新;④对工作质量有必要的承诺。7.3.4谈判响应方工作管理措施及内部考核制度日常管理制度:中转站、公厕、果壳箱清洗等各工种管理及考核细则、各工种岗位责任制、机扫及洒水车管理规定以及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守则);依据考核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以及针对考核结果制订补救措施和奖惩办法,并成立专门的考核组织进行内部考核。(品目一、二提供)按环卫处车队质量标准、考核细则、管理规定,制定具体的车队日常管理制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守则)、压缩车、自卸车、厢式车垃圾清运工作管理及考核细则、车辆维修制度以及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做到工作管理体系完善,工作质量有保障,工作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齐全;依据考核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以及针对考核结果制订补救措施和奖惩办法。(品目三提供)7.3.5谈判响应方工作管理人员配置、工具配置详细情况7.3.6谈判响应方承诺书(附件五)7.3.7拟在本项目任职的主要管理工作人员简历表(附件六)7.3.8保洁人员、驾驶员等培训方案(附件七)7.3.9谈判响应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7.3.10谈判响应方认为其他需提供的资料。8.谈判报价8.1谈判总报价是完成竟争性谈判文件中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工资、工具配置、设施维护、车辆使用保养(修理)等全部费用(不包括税金)。8.2谈判响应方须按《初次报价表》(附件二)的内容要求填写完整。88.4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9.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谈判响应货币9.1谈判响应文件和与谈判有关的所有文件均使用中文,涉及外文的应提供中文译本。9.2谈判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0.谈判有效期10.1谈判有效期见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10.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谈判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谈判响应方提出延长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谈判响应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作出答复;谈判响应方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期的谈判响应方应相应地延长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谈判响应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谈判响应文件关于谈判保证金的退还与否的规定仍然适用。11.谈判保证金11.1谈判响应方应按前附表第11项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11.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将被视为谈判响应无效。11.3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11.4未成交的谈判响应方的谈判保证金将在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无息退还。11.5谈判响应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1.5.1谈判响应方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的;11.5.2谈判响应方不接受对其谈判报价算术性错误修正的;11.5.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承诺的条款的;11.5.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拒交履约保证金或拒签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