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技科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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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医技科室管理制度第一节影像科工作制度第一条各种X线检查、介入放射诊疗、CT检查,均须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检查申请单,经登记编号后,方可检查。各种特殊检查应事先预约。临床科室和病员应按预约通知单的要求,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第二条推行放射诊断的全面质量管理(OA),执行影像诊疗规程。第三条重危或做特殊造影及介入治疗的病员,由经治医师陪同检查。如遇有碘过敏或其它严重药物反应时,检查室与经治医师共同进行抢救。介入治疗后,检查室医师护送病员回病房,并在病案中详细记录治疗情况。第四条坚持集体阅片制度。遇有疑难病例,必要时应与经治医师共同讨论。进修、实习医师的诊断报告应经上级医师或带教医师审签。第五条检查诊断应当结合临床,定期统计检查诊断与手术诊断、病理诊断追踪对照符合率,提高诊断质量。同时,应对漏诊病例进行集体讨论,不断总结提高。第六条放射科照片由放射科统一保管,并编索引卡片。临床科室借用,应办理借用手续;院外借用,须经医务科批准。第七条按有关规定做好防护。直接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做好保健工作。第八条检查室内各种设备应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修、保养,做好使用、维修记录。第九条检查室应备有常用的急救药品、器材,定位放置,专人保管。第十条检查室及各工作间应保持清洁,整齐,定期进行卫生整顿和消毒。室内禁止吸烟。第十一条设昼夜值班员,负责值班时间内的急诊检查及安全工作。第二节超声诊断科工作制度第一条各项超声检查必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检查申请单,包括病史、体征及有关检查资料,并说明检查目的、要求及部位,在办妥缴费或记帐手续后方可检查。第二条急诊病例,临床医师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后应随到随查,以免延误病情。危重病员检查,应有医护人员陪同或到床旁检查。阳性所见反应当反复核查,病变图象应予拍照记录。疑难病例应会同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检诊。第三条超声诊断报告由医师书写并签名,必要时须经上级医师审签。实习医师书写的诊断报告,必须经上级医师或带教医师审签。第四条超声图象照片一律由超声诊断科(室)统一保管,临床科室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院外借用,须经医务科批准。第五条住院病员超声检查出阳性结果,或可疑的阳性所见时,应与临床科室取得联系,坚持追踪随访。对误诊、漏诊的病例应组织全科讨论,总结教训,提高诊断质量。第六条对各种仪器、设备指定专人管理,遵守操作规程,定期组织检修调试,做好使用、维修记录。注明用电安全。第七条坚决禁止使用超声技术手段鉴别胎儿性别。第八条根据情况设值班员,负责值班时间内的急诊和安全工作。第三节检验科工作制度第一条检验单由各科医师逐项填写,字迹清楚,检验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应注明“急”字。第二条建立健全科室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和具体负责人的职责。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质量管理会议,讨论和分析检验质量问题,并做好记录。第三条临床采集的检验标本,由检验科负责收取。检验科收取标本时严格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重新采集。住院病员的普通检验,一般应2日内发出报告。急诊检验,立即进行,及时报告。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第四条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好检验报告单和检验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发现结果可疑时,应重复检验,并与临床科室联系。遇有检查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与临床医师联系。第五条有关检验项目,出现危急值者必须复查并及时向临床报告危急值,并做好记录。第六条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应当妥善保管。第七条一般标本和用过的检验器具应立即清洗、消毒;有传染性的标本和用具应先消毒后处理。第八条各工作室应建立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定期检查试剂、计量器具和校正仪器的灵敏度,保证检验质量。第九条对菌株、毒种、毒、剧试剂及易燃、易爆、强酸、强碱等药品和贵重仪器,均应放置在安全地点,并指定专人严加保管。第十条保持工作室整洁,物品放置有序。第四节病理科工作制度第一条凡高体组织标本,均应送检。病理检查申请单由手术或操作医师逐项填写,字迹清楚,检查目的明确。第二条活体组织标本应及时用固定液固定,注明科别,姓名及病案号、ID号,查对无误后连同申请单及时送检。送检脏器或较大标本时,不得切开和翻转,对较小的病灶应加以标记。第三条凡需由CT、X线、B超辅助进行内脏穿刺做细胞学检查,以及需做冰冻切片检查者,应事先与病理科联系。第四条病理检查诊断报告团,应以客观所见为依据,结合临床资料,进行分析、判断,作出正确诊断。对疑难问题,坚持集体阅片讨论。病理检查诊断报告单,须经主治医师审签。第五条活体组织检查,一般在3日内报告结果;冰冻切片,一般在半小时内书面或传真报告。病理检查诊断报告发出后,其报告的副本要分类装订成册存档,永久保存。第六条定期统计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提高临床诊断水平。严格收发、登记手续,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查对制度,严防事故,差错。第七条组织切片、蜡块,以及有科研、教学价值的标本,均应分类整理,长期保存。第八条本院科室借用组织切片或病理标本,应办理借用手续;病理标本原则上不外借,院外确需借用,须经院领导批准,并及时催还。第五节特殊检查室工作制度第一条特殊检查包括心电图、运动平板、基础代谢、脑电图、肌电图、内窥镜、肺功能检查等。第二条需作检查的病员,由临床医师填写申请单,必要时经有关医师检诊同意。检查前应详细阅读申请单,了解病员是否按要求做好准备。危重病员检查时应有医护人员护送检查。需预约时间的检查应详细交代注意事项。发现有患传染病患者,应排于最后检查,检查完毕后要严密消毒仪器和用具。第三条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师联系,共同研究解决。第四条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注意安全,定期保养、维修,并对机器进行检测。第五条各种检查记录应保管好,建立档案,经过批准和登记手续后才能借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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